求闕齋讀書錄卷二

經部下

左傳

《隱五年》:“宋人使來告命。”

《九年》:“宋不告命。”告命,猶今言告急也。奔命,似亦有危急而奔救也。《成七年》:“一歲七奔命。”

“叔父有憾於寡人。”

舊事有不能釋然者謂之憾,非怨也。《李廣傳》“將軍自念有憾者乎”,亦非悔也。

《隱六年》:“從自及也。”杜注:“從,隨也。”

從,猶將也,行也。

《隱十一年》:“傅於許。”

謂兵薄於城下也。《宣十二年》“遂傅於蕭。”《襄六年》:“傅於堞。”《襄九年》:“聞師將傅。”《襄二十五年》:“傅諸其軍。”義皆同。又凡物附著者謂之傅,如“毛將安傅”及“傅藥於脂”、“傅毒於矢”之類。

《桓三年》:“公子則下卿送之。”

公所生女,亦稱公子。《昭三年》:“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其公子即公女也。謂以己女更公女嫁晉,乃以公子別嫁於人。《昭二十七年》:“子重之子曰重。”重亦魯公子之女也。

《桓十二年》:“復諸山下。”

復,謂設伏兵。《隱十年》:“為三復以待之。”“邲之戰師七復於敖前。”《成三年》:“使東鄙復諸鄤。”

《莊八年》:“公問不至。”杜注:“問命也。”

問,即音問也。《三國志》有“定問”、“外問”,《王基傳》有“兇問”。

《莊三十二年》:“見孟任從之。”注:“,不從公也。”

今律曰:“調奸不從。”又按《史記·西南夷傳》謂道不通曰。

《僖七年》:“若總其罪人以臨之。”注:“總,領也。”

此總字,猶今用率字、持字。

《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注:“分公田應入租稅,改換與眾。”

此爰字有換字之義。《三國志·陸瑁傳》“少爰居會稽。”《鐘離牧傳》:“同郡徐原爰居永興。”

《僖十九年》:“欲以屬東夷。”

此屬字,有聯屬懷來之意。下文“以屬諸侯”,《哀十三年》“屬徒五千”,《哀十四年》“屬徒攻闈與大門”,《哀二十七年》“屬孤子三日朝”皆同。

《僖二十二年》:“鼓可也。”此字,有孱弱不整之意。

《文二年》:“廢六關。”

《家語》作“置六關”。按《莊子》“廢一於堂”、“廢一於庭”亦以廢為置。

《文四年》:“曹伯如晉會正。”注:“會受貢賦之政也。”

後文“諸侯朝正於王”注:“朝而受政教也。”又《書·無逸》“惟正之共”,正亦與政通。

《文六年》:“陳之藝極。”注:“藝,準也。《傳》曰:‘貢之無藝。’”

藝,謂貢事皆有定則也。《昭十三年》“藝貢事”、《昭十六年》“而共無藝”義同。

《宣二年》:“三進及溜而後視之。”注:“前進而及於屋溜也。”

溜即中霤。

《宣四年》:“汏辀及鼓跗。”注:“,過也。辀,車轅。跗,所以架鼓。”

辀,猶貫革之貫穿過也。《周禮》有足鼓,足亦跗也。

《宣十二年》:“略基趾。”注:“略,度也。”

《昭二十五年》:“楚子為舟師以略吳疆。”

《成二年》:“匱盟也。”

猶雲力竭而請盟也。

《成九年》:“使稅之。”注:“稅,解也。”

稅駕之稅亦解也。

《成十三年》:“略其武夫。”注:“略,取也。”

按:今刑律有略賣,亦強取之也。《襄四年》“季孫曰略”注:“不以直取為略。”

《成十六年》:“使行人執榼承飲造於子重。”注:“承,貯也。”

今通用盛字。《襄二十五年》:“承飲而進獻。”《昭十三年》:“子產爭承。”注:“承,貢賦之次。”

《成十八年》:“今將崇諸侯之奸而披其地。”注。“披,分也。”

《昭五年》“又披其邑”注:“披,析也。”《史記》:“披其枝者傷其心。”

《襄九年》:“使華閱討右官。”注:“討,治也。”

誅責曰討,修治亦曰討。

《襄十三年》:“小人農力以事其上。”

此農字猶厚也。《呂刑》“農殖嘉谷”亦厚也。

《襄十四年》:“今官之師旅。”

此師旅猶曰徒眾,非軍旅也。《襄二十五年》:“百官之政長師旅。”

《襄十七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壁。’”

殺吳乃華臣所使,幽妻索璧則六賊所自為也,故曰遂。

《襄二十二年》:“寡君悉其土實。”

《二十八年》:“則以其內實遷於盧蒲嫳氏。”《三十一年》:“則君之府實也。”義皆同。《二十五年》:“豈為其口實。”注:“口實,祿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