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大論爭(第2/5頁)

那位大夫正撚須聽著雙方辯論,只頷首一笑道:“請便!”便不再理他。慶忌也不客氣,就在席上坐了,凝神觀二人辯戰。

此時孔丘已然反駁,少正卯侃侃又道:“孔大夫說‘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然則,何為義?誰來界定義與不義、大義小義?若遇事不談利弊,張口仁義,請問這標準如何界定?義與不義的界定之權掌握在何人手中?是萬千庶民之口嗎?可笑!

你說行之於義,何者為義?你說取之有道,何者為道?你說天下為公,何者為公?此皆虛妄之言,試問升鬥小民如何明了?最終還不是為政者說了算?而法,明文載律,有標尺為鑒,那又截然不同。

有法可依,就象墟市中購買東西,既明了它的作用,也知道它的價格,庶民百姓就象買東西知道它的功用和價格,自然可以照之行事。而以德、義作為治政之據,那就是貨物只說明功用卻沒有標明價格,任憑商家漫天叫價,隨便定義,看似大公無私,仁愛世人,實則庶民更無保障,你說你之所為‘亦有仁義’就成了。最可怕之處是,墟市上別人這樣漫天叫價,你可以不買,然而為政者如此漫天要價,朝令夕改,你還不能不忍受,因為這賣家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

孔丘與少正卿所談,並非要法治便不講仁道,要仁道便不講法治,只是誰為主,誰為輔而已。少正卯這番話令聽者頻頻點頭,這些在場的大夫士子們多少都有職務在身,自然明了動輒以“道德仁義”來界定是非,遠不如明確律法更易管理和實施。

孔丘昂然道:“天地之明莫大於日月,人道之理莫大於仁禮,君子之道,不僅修身,亦可治國。仁者愛人,禮者秩序,聖賢之道,人道之要,已盡在其中,廣施教化,但使人皆君子,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何愁大道不行?而法自上定,法自上行,如無仁德以制之,必成權術,則君成暴君,政成暴政。”

少正卯雙眉一挑,立即還以顏色:“孔大夫此言誇大其辭,危言聳聽,聽來理想,實難施行。依你禮教,難道沒有上下尊卑?人存於世,本有是非觀念,非是必從周禮方有仁義,三皇五帝,難道不是聖賢?唯你所言,只可依賴聖賢,然則你有何能可教化天下人皆為君子?那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卯以為,即便在利己前提之下制訂平衡規則,也比不承認事實現狀,寄希望於聖賢降世愛己愛人要強。孔大夫所慮之暴政暴法並非沒有,然則這種律法必以損害弱小為前提,而起於霸權威壓的不公正律法,也必然隨發展而變革糾正,否則並不長久,真正的法,乃平衡各方利益之所在,自能長久,也自當公正。”

他們的學說各講各理,旁邊的士子們聽的津津有味,而慶忌是有著今後兩千年見識的,自知他們的學說各有優點,也各有缺點,後世的制度遠比他們現在所倡導的健全,也不想從他們的學說中有所學習,他來這裏,一為消磨時光,二是存著好奇,倒沒往深裏思索。

只是在他本心裏,還是傾向於少正卯的。在他看來,法制社會才是保障社會的基本條件,後世常言道德倫喪,假貨泛濫,坑蒙拐騙,這種事屢出不禁時,也有人大講是儒學不興之故。但是在慶忌看來,這種人哪個朝代少過?例朝列代巧飾偽言、魚肉百姓、坑蒙拐騙、貪汙受賄的奸臣貪官比之這些無良商販哪裏遜色一毫?他們哪一個不是習聖人之說,學四書五經,得以入朝為官的儒家弟子們?何以一說忠臣義士,便列為儒家表率,似乎非儒家教化不出此等君子,對那些禍國殃民的奸佞敗類,卻不談教化失敗?

少正卯那句話問的對,周禮始於周公,周公之前難道沒有聖賢君子、沒有忠臣義士?仁義道德並非因儒而生,儒只是把已經存在的一種是非觀念強調到了極崇高的地位,甚至把它當成治理國家的保障而已。就是那些智商低等的動物,也有族群存在的規則。人類自茹毛飲血的蠻荒時代走到今天,社會文明不斷發展,適宜人類社會存在的是非觀念,人群法則自然也會衍生。並非不重儒便道德淪喪,也並非獨崇儒便能教化所有人。利之所誘,自然有人行那不義之事,要禁絕這種現象,非法不足以依賴。

盡管此時少正卯所倡導的法治距後世的法制還有著相當大的差距,但是這種治世思想畢竟向法制社會邁進了一大步,如果他做評委,那是一定會給少正卯高分的。可是如果他做皇帝,那他也是要獨尊儒術罷黜百家的,就算他骨子裏用的不是儒家那一套,因為那更有利於他的統治。這樣說來,他做取舍,其實也是因著一個利字,又與仁義何關?只是這利有大利小利,有長遠之利與眼前之利,所以執政者縱然依賴於法,為求大利,為求長遠之利,也不會行使酷政暴法。特例自然是有,可是宣揚儒術仁政的皇帝中,又何嘗沒有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