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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您沒當上全權大臣?”伊藤博文用英語說道。

伍廷芳是廣東人,年輕時曾赴香港在英國人辦的法律學校學法律,後來又去美國留過學。

“哎呀,我怎麽行……像剛才說的那樣,我完全不夠資格。”伍廷芳答道。

“不,您是法律專家,今天問題之所在,您最明白。如果由最明白法律的您直接來談判,或許事情就好辦得多。”

“恐怕是一樣吧!”

法律專家伍廷芳清楚,清政府的全權委任書的確有問題,但那只是手續上的問題,可以隨後補齊,並不妨礙先進入談判階段,這在外交活動中也不乏先例。伍廷芳看穿了日本是想再打擊中國一次。袁世凱靠直覺,而伍廷芳是憑法學家的眼睛及所處的外交地位來觀察。

伊藤苦笑了。他明白,今天為拖延時日耍的把戲被伍廷芳看穿了。他想起十年前在天津談判朝鮮問題時,曾被伍廷芳從法律的角度頂得張口結舌。

那時的中日《天津條約》規定了從朝鮮同時撤兵,將來派兵之際相互通告。結果,依據這個條約卻產生了這次戰爭。

“請轉告中堂。”伊藤說道。

“轉告什麽呢?”

“這次中斷談判,絕不是因為日本好戰,務請說清楚。我盼望兩國盡早恢復和平。這次談判雖然中斷了,但具備合法資格的全權代表來日本時,我們將高興地再次開始談判……嗯,因為同閣下是老相識了,所以才說了這番話。不是正式發言,就不必告訴那兩位全權大臣了,算我們兩個人的悄悄話吧。”

“明白了,謝謝,不過,我還有一事不明……是不是這次全權大臣的官位和名望不夠,讓您不滿意?”

“不,不是,若持有完備的全權委任狀,我是不能拒絕舉行談判的。當然,代表的爵位、名望越高就越好些。老實說,最好是國政的最高負責人,如中堂或者恭親王。他們當全權大臣,我們甚至願意前去談判。因為同地位最高的人會談,就不會成為紙上空談,能負責到底,徹底實行。”

“我全明白了,一定轉告給中堂。”

伊藤和伍廷芳的私談結束了。表面上只是幾句簡短的應酬語,但伍廷芳立刻明白了,這是希望李鴻章親自出馬的意思。

1月5日,張蔭桓、邵友濂兩大臣曾接到敕諭,其中言及:“凡日本所請各節,均著隨時電奏,候旨遵行。其於國體有礙及中國力有未逮之事,該大臣不得擅行允許。”

日方要求中方使節團早日離開廣島,理由是這裏乃大本營所在地。

張蔭桓等人不得已遷到長崎,2月12日從長崎歸國。

這簡直是“驅逐”。

清政府兩大臣訪日期間,威海衛形勢緊急。

那年除夕是陽歷1月25日,日軍在1月20日攻陷山東榮成,這是進攻威海衛的準備。李鴻章給丁汝昌發電報:“日軍擬除夕、正月初一攻擊我軍,年末、年初不可如例年……奮心血戰。”

1月23日,日本聯合艦隊司令官伊東祐亨中將向丁汝昌發出“勸降書”,是委托在威海衛海域的英國軍艦“塞萬號”帶去的,用的是英文。開頭寫道:

謹呈一書致丁提督閣下:事局之變,致使仆與閣下互為敵對,何其不幸!然今日之戰,乃國與國之戰,非個人結仇也。仆與閣下友誼之溫,今猶如昨。

這是一篇有名的勸降書,說中國陸、海軍連敗,絕非君臣某一個人之罪,其原因乃是墨守陳舊政治之弊。而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後拋棄舊政治,逐漸崛起。最後,勸誘丁汝昌逃亡日本,以期東山再起。

貴國曾有雪會稽之恥,以成大志之先例。在我國,如榎本海軍中將、大島樞密顧問官,雖舉叛旗,終得赦免,且位居顯要,不屈才幹。戰敗乃舊政治之結果,非閣下責任。應留有余力,以圖他日……

丁汝昌當然不聽這種勸告,把勸降書原封不動寄給了天津的李鴻章。

這時,李鴻章的電報到了:“如水師之力不支,莫若出海一戰如何?若能取勝,可使鐵甲艦退避煙台,蓄積戰力……”

因旅順失陷,12月17日朝廷做出決定,查問丁汝昌,被李鴻章反對:“威海衛處於與敵人對峙的第一線,防備最為緊要,我認為應當暫緩議處,等有了適當的繼任者,再查問不遲。”

新任欽差大臣劉坤一正指揮江南軍向山東半島轉移,他也認為“應當暫緩對丁汝昌的處分,令其立功贖罪”。

海軍人才少,若以旅順之敗問罪丁汝昌,則找不到後任。丁汝昌的腦袋險乎哉!

陸軍很容易找到勝任者,所以敗將衛汝貴的命運就悲慘了。“臨敵退縮,貽誤大局,即行處決。”1月16日,衛汝貴被斬首。

丁汝昌咬緊嘴唇,心想:不管怎樣,我可不能像衛汝貴那樣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