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是一種冒險(第2/4頁)

那麽在人與獸的較量中,人為什麽又偏偏要選擇最最狡猾的方式去冒險呢?如果說從前的印度人獵蟒的方式還不足以證明這一點,那麽非洲安可爾地區的獵人獵獲野牛的方式,也是同樣狡猾同樣冒險的。非洲安可爾地區的野牛身高體壯,狂暴異常,當地土人祖祖輩輩采用一種與眾不同的方式獵殺之。他們利用的是野牛不踐踏、不抵觸人屍的習性。

為什麽安可爾野牛不踐踏不抵觸人屍,也是沒誰能夠解釋得明白的。

獵手除了腰間圍著樹皮和臂上戴著臂環外,也幾乎可以說是赤身裸體的。一張小弓、幾支毒箭和拴在臂環上的小刀,是獵野牛的全副武裝。他們總是單獨行動,埋伏在野牛經常出沒的草叢中。而單獨行動則是為了避免瓜分。

當野牛成群結隊來吃草時,埋伏著的獵手便暗暗物色自己的謀殺目標,然後小心翼翼地匍匐逼近。趁目標低頭嚼草之際,早已瞄準它的獵手霍然站起放箭。隨即又臥倒下去,動作之疾跟那離弦的箭一樣。

箭在野牛粗壯的頸上顫動。龐然大物低哼一聲,甩著腦袋,好像在驅趕討厭的牛蠅。一會兒,它開始警覺地揚頭凝視,那是懷疑附近埋伏著狡猾的敵人了。煩躁不安的幾分鐘過去後,野牛回望離遠的牛群,想要去追趕夥伴們了。而正在這時,第二支箭又射中了它。野牛雖然目光敏銳,卻未能發現潛伏在草叢中的敵人。但它聽到了弓弦的聲響。頸上的第二支箭使它加倍地狂躁,鼻子翹得高高的,朝弓弦響處急奔過去。它並不感到恐懼,只不過感到很憤怒。突然間它停了下來,因為它嗅到了可疑的氣味兒。邊聞,邊向前搜索……

人被看到了!野牛低俯下頭,挺著兩支銳不可當的角,筆直地沖上前去,對那獵手來說,情況十分危險。如果他沉不住氣,起身逃跑,那麽他死定了!但他卻躺在原地紋絲不動。野牛在獵手跟前不停地跺蹄,刨地,搖頭晃腦,噴著粗重的鼻息,大瞪著因憤怒而充血的眼睛……最後它卻並沒攻擊那具“人屍”,輕蔑地轉身走開了……

但這只是一種“戰術”而已——野牛的“戰術”。這“戰術”也許是從它的許多同類們的可悲下場本能地總結出來的。它又猛地掉轉身軀,沖回到人跟前,圍繞著人兜圈子,跺蹄,刨地,眼睛更加充血,瞪得更大,同時一陣陣噴著更加粗重的鼻息,鼻液直噴在人臉上。而那獵手確有非凡的鎮定力。他居然能始終屏住呼吸,眼不眨,心不跳,仰躺在原地,與野牛眼對眼地彼此注視著,比真的死人還像死人。野牛一次次殺了五番“回馬槍”,仍對“死人”看不出任何破綻。於是野牛反倒認為自己太多疑了,決定停止對那“死人”的試探,放開四蹄飛奔著去追趕它的群體,而這一次次的疲於奔命,加速了箭鏃上的毒性發作,使它在飛奔中四腿一軟,轟然倒地。這體重一千多斤的龐然大物,就如此這般地送命在狡猾的小小的人手裏了……

現代的動物學家們經過分析得出結論——動物們不但有習性,而且有種類性格。野牛是種類性格非常高傲的動物,用形容人的詞比喻它們可以說是“剛愎自負”。進攻死了的東西,是違反它的種類性格的。人常常可以做違反自己性格的事,而動物卻不能。動物的種類性格,決定了它們的行為模式,或曰“行為原則”也未嘗不可。改變之,起碼需要百代以上的過程。在它們的種類性格尚未改變前,它們是死也不會違反“行為原則”的。而人正是狡猾地利用了它們呆板的種類性格。現代的動物學家們認為,野牛之所以絕不踐踏或抵觸死屍,還因為它們的“心理衛生”習慣。它們極其厭惡死了的東西,視死了的東西為肮臟透頂的東西,唯恐那肮臟玷汙了它們的蹄和角。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發揮武器的威力——發情期與同類爭奪配偶的時候以及與獅子遭遇的時候。它的“回馬槍”也可算作一種狡猾。但它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為了謀殺它,寧肯佯裝成它視為肮臟透頂的“死屍”……

比非洲土人獵取安可爾野牛更狡猾的,是吉爾伯特島人獵捕大章魚的方式。吉爾伯特島是太平洋上的一個古島,周圍海域的章魚之大,是足以令世人震驚的。它們的觸角能輕而易舉地弄翻一條載著人的小船。

獵捕大章魚的吉爾伯特島人,雙雙合作。一個充當“誘餌”,一個充當“殺手”。為了對“誘餌”表示應有的敬意,島上的人們也稱他們為“犧牲者”。

“犧牲者”先潛入水中,在有大章魚出沒的礁洞附近緩遊,以引起潛伏的大章魚的注意。然後突然轉身,勇敢地直沖洞口,無畏地闖入大章魚八條觸角的打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