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與漢賦

魯迅曾言:“先秦文章,幾乎只有李斯的可讀。”

此言基本符合事實。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的指示,但主意是李斯給他出的。李斯只建議焚書,這建議遭到了群儒的一致抵制。秦始皇幹脆一不做二不休,連“儒”們也一並“坑”掉。“儒”們並非皆孔子學說的傳人、信徒,泛指宣揚各種“主義”的所有文人,包括反對儒家學說的文人。秦始皇之所以要全“焚”全“坑”,乃因不允許王道之外居然還存在任何“主義”。那一次蓄謀的殺害,若說身為宰相的李斯不知情是不可能的。肯定的,他不但知情,而且參與了蓄謀,使之更加周密。所以,李斯是“焚書坑儒”的同案犯、幫兇。

秦始皇和李斯君臣,采取的是“文化虛無主義”統治策略。他們將之前的文化全都“虛”掉了之後,卻提出更進步的文化主張來,所以秦朝只剩下了王道和李斯一個人所代表的“文化”——闡述王道有理的“李斯文”——又所以,魯迅也只能從史籍中發現幾篇“李斯文”——“只有李斯的文章可讀。”不是說他的文章多麽好,別人的文章都不好,而是說幾乎沒有別人的文章留存下來。

秦只統治了兩代,李斯還被秦二世殺了——秦朝的短命,不見得就是由於“文化虛無主義”,也不見得就是由於二世祖的驕奢荒淫;歷史上比秦朝更糟糕的朝代很多,卻都能統治較長時期。比起來,秦朝並非最暴政的一個朝代。

秦的滅亡,說到底是因為修長城,幹了一件超出經濟實力的事。太過勞民傷財,將經濟搞垮了。以權衡利弊來說,修長城與休養民生,孰急孰緩,孰輕孰重,沒掂量對。“天”可視民為“芻狗”,皇不可。皇也視民為“芻狗”,亡得自然快。但,秦的速亡,確實也給人一種“文化報應”似的因果想象。

與秦相比,漢明智得多了。

漢的明智首先在於,意識到了農民生活的穩定對於長治久安的重要性。不但意識到了,還采取了一系列發展農業、減輕賦稅、釋放奴婢等良性的統治策略。

重視農民的生活改善就是重視人民生活。

發展農業就是大力發展國家基礎經濟。

並且,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朝臣,提出了“獨尊儒學”的文化主張。“獨尊”固然有文化專制的意味,但比之於秦的“文化虛無”畢竟是種進步,何況孔子的思想主體是主張文明的。

由於出現了繁榮景象,樂府也就是樂歌中,出現了此前民歌中少有的歡悅氣息。

漢賦中歌功頌德的作品,也有幾分是由衷的。甚至,還出現了文學理論家——當時的理論,主要是對文人文學的灌輸——“文人之筆,勸善懲惡”“為世用者,百篇無害;不為用者,一章無補。”

“文以載道”,由漢而大興,繼承的卻是春秋諸子的文論思想。

漢的散文多是政論之文。大國崛起,希望以一己主張貢獻長治久安思想的文人,自然不甘寂寞。

漢的辭賦,包括司馬相如的作品在內,多是宮廷所好之題材,有修辭方面的魅力,無關注現實的佳篇。

總而言之,西漢也罷,東漢也罷,兩漢合並論之,最有光彩的還是《史記》和樂府中所收集的民歌部分。

掃描漢時文學,最大之心得是,誠如胡適所言,那時的散文,包括某些辭賦中的語句,確實已很“白”,“白”得幾近於現代文——這一真相,直至胡適道出才被許多國人不得已地承認,仿佛道破歷史真相這等事,乃是由時代來選人的,或可曰人與時代的天緣。

魏晉南北朝時的文學,比之於漢朝,有了全面的大踏步的發展——漢時有了《孔雀東南飛》,魏時有了《木蘭詩》這樣的長篇敘事詩,同時民歌、民間故事發揚光大;阮籍、嵇康、左思、劉琨、陶淵明、劉勰們的出現,也使當時文學光彩有加。

沒有漢民歌繼春秋之後生命力的復興,焉有後來唐詩的繁榮在焉?

沒有漢民間故事的示範,焉有唐傳奇小說之種乎?

沒有阮籍、嵇康、陶淵明們,焉有李白、杜甫、孟浩然、韋應物、柳宗元們?

漢文學現象,意味著中國古代文學的詩性特征基因形成之現象。而促進此種基因形成的主要條件,說到底是民歌。

民歌,民歌,它是全人類文學的母體!從中國文學史的發展經絡看,這一規律尤其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