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與慈善(第2/4頁)

其他基於宗教力量的建議最早在世紀之交的時候被人提出。福音傳播協會與基督教知識宣傳協會的創立者托馬斯·布雷堅定地認為,如果妓女被送入“一所懺悔院……其由一些開明而正派的女士與年長而聖潔的牧師管理”,她們自然就會“恢復對於上帝應有的恐懼,以及對於她們罪行的驚怖”。僅僅外在的懲罰是不宜的,她們應當被要求懺悔、問答要理,“通過告解與禁欲的手段……直到她們在道德上醒悟並整體煥然一新”。其傳教士同事與慈善家托馬斯·納爾遜也確信,有必要“建立一所機構,收容這樣的年輕女子,讓她們可以確知自己的惡行”,在此,她們會“通過真正的基督教準則”而恢復道德的健康狀態。然而,在18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人們對於妓女之罪惡的態度變得溫和以前,這樣的慈善觀並不常見。

事實上,多個世紀以來,英國在這一點上的態度,比起其他的基督教國家要顯得更為嚴厲。在中世紀,因為教皇的紛紛提倡,許多面向懺悔之妓女的修道院和其他機構在歐洲大陸紛紛建立,在拜占庭、意大利、德國、法國及其他地方。但在英國則闃無聲息。更多機構建立於16和17世紀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運動中。但對英國評論者而言,這一直就是羅馬天主教性墮落的體現,而非嚴肅的社會計劃。

只是從18世紀中葉起,隨著其觀念的緩慢傳播,此種天主教國家的做法才逐漸得到了認可而非反感。在18世紀50年代,不少英國懺悔院的支持者們毫不掩飾地表達了他們對於外國榜樣的欽慕。漢韋認為,英國人就整體而言,不像意大利人那麽“淫亂”,但在處理淫亂的後果方面,意大利人有許多值得學習的東西。“雖然我們認為自己比很多其他的民族要聰明得多,但就這一問題而言,我們已經落後某些民族很多年。”這樣的言語不單出自某個見識廣泛的旅行家,而且是更具有世界視野之一代人的共見。半個世紀以來,英國人越來越深入地參與歐洲的事務,通過貿易、旅行與戰爭,這直接或間接地促進了他們對於其他國家行事方式的認可。

懺悔院的觀念也變得越來越具有可行性。在18世紀初,布雷與納爾遜提出的全新建議,只不過是少數虔誠者的追求而已,他們倡導的做法面臨著廣泛的敵意。正如光榮革命後任何一個公共生活領域,新的慈善事業都逐漸變成了一個戰場,不同的利益在此角逐,輝格黨與托利黨、高教會人士、持異議者。此時期任何一種重要的慈善創舉——窮人社團、濟貧院及慈善學校——都遭受著政治與教派鬥爭的內耗。

相比之下,從18世紀30年代開始,出現了一種新的不那麽有政治性的公共慈善組織方式,其來自商業投機的世界:一種私人合資公司,經費則來自募捐,旨在處理一個特定的問題,而非整體性地濟貧。此種組織方式的代表倫敦育嬰堂(1739年得到特許,1741年開始運行)獲得了巨大成功,立刻使得社會問題的實踐幹預之道變得比本世紀早期容易得多。隨著18世紀30年代末(18世紀50年代中期復燃)戰火的爆發,合資慈善事業也益加風行,特別是在首都不斷成長的工商業界之中。因為政治算術被建構為公共政策的核心基礎,所以拯救生命成為了一項長期緊迫的國家要務。

育嬰堂之後緊接著建立的,是倫敦(1740)與米德爾塞克斯(1745)的醫院,它們致力於處理疾病與傷害,此後各種專門機構紛紛建立:其中包括所謂的洛克醫院(1747),專門治療性病;兩家專門治療天花的醫院;至少五家致力於“分娩”的慈善機構,以減輕貧困產婦的痛苦。“抹大拉之家”收容懺悔的妓女,蘭貝斯收容所則旨在保護貧窮的女孩免受誘奸的傷害,它們都在1758年創設於倫敦,同樣遵循上述宗旨。建於1767年的都柏林妓女收容所亦如此,其後此類機構都概莫能外。

在18世紀中期,人們對於這些創新的社會計劃之態度已極大改觀。公共慈善從最初的少數人之主張與特殊宗教熱情之產物,已變成了社會及商業地位的一種重要表征。在抹大拉之家與蘭貝斯收容所的創立者中沒有一個教會人士。相反,慈善如今是一項由大量形形色色的有產男女所投身其中的事業,並且還被廣泛視為英國之文教開明的一個標志。“對於幾乎每一種頑疾或病痛,”一位城市牧師在1762年感嘆道,“都迅速建立了收容所,以幫助那些不幸……貧困的患者。”“慈善事業幸福地遍布於這片國土之上”,人們對此歡欣鼓舞,倫敦作為一個整體,“尤其因其慈善事業,堪稱人性之光,基督教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