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十六章 兩雄初會

伊藤博文是在明治十八年(1885年)的3月14日抵達天津的,到了之後,先去了一趟北京,接著又於當月31日回到了天津,開始著手準備談判事宜,3天後的4月3日,在天津的日本領事館和李鴻章展開了會談。

伊藤博文時任宮內卿,就是負責皇家事務的大臣,換大清的話類似於內務府總管,故而李鴻章一開始並不以為然,當著伊藤的面就很不客氣地問道:“此乃外交事務,派宮內總管過來,算是什麽意思?”

這話聽起來確實不怎麽友好,但伊藤博文卻面無表情,相當淡定地回道:“宮內卿負責料理皇家事務,所以本大臣這次是代表我大日本帝國天皇來和你談判的。”

泱泱中華自古就見太不得領邦小國自稱雄啊大啊之類的字眼,可無奈眼下已是十九世紀文明社會了,對於伊藤博文的這個回答,李鴻章雖然不快,卻也無可奈何,只能是不再糾結,擡手說大家坐,先喝茶,再談事兒。

談事兒,當然不是漫無天際地瞎扯,根據事先的互相照會,雙方將圍繞著以下議題展開熱烈的討論:

第一,撤軍問題。

考慮到兩國在朝鮮各有駐軍,今後很有可能再度引發跟這次一樣的軍事沖突,這要多沖突那麽幾次,必然就要爆發戰爭了,這是清日高層都不願意看到的,所以,幹脆就撤軍吧,當然,兩國高層心底裏的真正想法,是盼望著對方撤軍而自己維持原狀。

第二,賠償問題。

漢城王宮一戰,日本士兵傷亡四十有余,明治政府認為清國不宣而戰搶先開火,這才是悲劇的根源,故而要求賠償。

第三,朝鮮問題。

這其實是由第一個問題而衍生出來的新問題,畢竟這地方不太平,除了清日兩國,還有西洋列強虎視眈眈著,比如北方的俄國,要是在雙方都撤軍之後,朝鮮又起了亂子,那該怎麽辦?是由清日兩國共同管理,還是任由他去?

照例寒暄之後,先由李鴻章開了口:“關於撤軍一事,老夫今日想聽閣下的答案。”

伊藤博文回答道:“如果貴國先行撤軍的話,那麽我們盡管擁有在朝鮮駐軍的權利,卻也可以不使用。”

“如此說法,老夫可以認作是日本政府做出的承諾嗎?”

“當然不行,我的上述觀點並非定論,而是要視將來朝鮮情況斟酌而行,或許是全部撤走,或許是只撤一部分,或許是一兵不撤。”

“那貴方的意思就是只讓我大清撤兵,你們日本卻自行而定,是這意思嗎?”

“我們從來都沒有幹涉貴國撤不撤兵的打算,只不過大清如果撤軍了,那我們日本也可以考慮自己撤軍的事宜。”

幾個回合下來,無論是李鴻章還是伊藤博文都已經明白,只想著叫人家單方面撤軍的如意算盤是不可能實現了,但繼續兩國就這麽駐軍駐下去也確實不合適,所以盡管現在還在僵持著,但實際上大家心裏都清楚,這結局必然是雙方撤軍。

這事兒其實就算是內定了,於是話題立刻被移到了下一個,也就是賠償問題。

這次,是由伊藤博文先行開口:“中堂閣下,朝鮮暴亂之際,我國竹添進一郎公使是應了朝鮮國王之請,率軍護衛王宮的,結果貴國將領卻率軍強行攻打,造成我軍人員傷亡,貴國對此,是不是該有個說法?”

說法就是賠償,講得客氣而已。

對此,李中堂一臉無辜:“兩軍交戰各為其主,死傷在所難免,責任自在雙方,你日本卻要我大清單方承擔全部,是不是過分了點?更何況,當時場面混亂,到底誰先動的手,尚未有定論,所以追究責任要求賠償,為時過早。”

“中堂閣下,即便如您所說,究竟誰先動手尚是未知數,可當時王宮,我軍奉命駐守,處於‘防’的地位,而貴國軍隊處於‘攻’的態勢,這總是事實吧?”

李鴻章點了點頭:“攻守雖是事實,但伊藤大人有所不知,我大清的軍隊,也是應了朝鮮國王之命前去勤王護駕的,並非師出無名。”

這個貌似是真的,據說守舊黨裏有個叫沈相薰,甲申政變當天正好在王宮輪班當值上夜班,被金玉均他們給遺忘了,於是趁此機會,也不知道從哪搞來了一張閔妃的小紙條,上面寫速來救駕四個字,然後帶給了袁世凱。

對此,伊藤博文的回答是有沒有證據,那張小紙條現今何處?

接著,他又表示,在甲申政變中,清軍還殺害了很多居於漢城的平民,關於這點,也要求清政府做出賠償。

關於這兩個問題,李鴻章逐一做了解答,第一,證據嘛,本來是有滴,但是呢,在亂軍中好像被弄丟了,不過這也不算什麽大事,沒有物證也有人證,你可以回頭去問閔妃,問問她是不是寫了這張紙條,她要說沒寫,你隨時可以來找老夫,我們再做一番計較;第二,清軍殺日僑,此乃汙蔑我王師形象的無稽之談,沒什麽好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