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結語:邁向1848(第2/6頁)

此外,原本便已存在的半奴隸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例如將“契約勞工”從印度出口到生產甘蔗的印度洋島嶼和西印度群島。

農奴制度或者農民的法律束縛,在歐洲的大部分地區都已廢除,盡管這對像西西裏或安達盧西亞這樣的傳統大莊園的農村窮苦人民來說,並無多大差別。然而,在其主要的歐洲據點裏,農奴制度仍頑固地存在下來,盡管在最初的大量擴增之後,自1811年起,俄國的男性農奴數量已穩定保持在1 000萬到1 100萬之間,也就是說,相對衰落了。[3] 不過,農奴制度的農業(不同於奴隸農業)明顯在走下坡,其經濟弊端日益顯著,而且,尤其是自19世紀40年代起,農民的反抗也日漸增強。最大規模的農奴起義可能要算1846年奧地利的加利西亞農奴起義了,它是1848年普遍解放農奴的序曲。但是在俄國的情況更糟,1826—1834年間曾爆發了148次農奴騷動,1835—1844年間216次,1844—1854年間348次,而在1861年農奴解放之前的最後幾年則達到最高潮,共計474次。[5]

在社會金字塔的另一端,除了像法國這種發生了直接農民革命的國家外,土地貴族的地位也比想象中的可能變化要小一些。無疑,當時已出現像法國和美國之類的國家,該國最富有的人已不再是土地所有者了。(有些富人購買土地作為他們進入最高階層的標志,比如羅斯柴爾德家族就是這樣。這種情況當然要除外。)但是,甚至在19世紀40年代的英國,最大量的財富集中當然仍是出現在貴族階層;而美國南部,在司各特、“騎士精神”、“浪漫”以及其他概念(這些概念對於他們所剝削的黑人奴隸和未受教育、自食其力的清教徒農夫們毫無意義)的鼓舞下,棉花種植者甚至為他們自己創造了一個貴族社會的拙劣仿冒品。當然,在貴族制度的穩固之中,隱藏著一種變化:貴族的收入越來越依賴於他們所藐視的資產階級,依賴他們的工業、股票證券和房地產的發展。

當然,中產階級已迅速增加了,但即使如此,他們的數量並未達到壓倒性的多數。1801年,英國年收入150英鎊以上的納稅人口約10萬人;在本書所論時期結束之際,則可能增加到約34萬人[6] ,也就是說,包括其龐大的家族成員在內,在2 100萬總人口中占了150萬人(1851年)。[4] 自然,那些正在追趕中產階級生活標準和方式的人,其數量更是大得多了。但這些人並不是都非常富有,比較有把握的推測[5] 是,年收入5 000英鎊以上的人數約為4 000人,包括貴族,這個數字與雇用7 579名私人馬車夫來裝點英國街道的雇主人數相去不遠。我們可以假定其他國家的中產階級比例顯然不比英國高,事實上普遍還要低一些。

工人階級(包括新的工廠、礦山、鐵路等等方面的無產者)自然是以最快的速度在增長。不過,除了英國,這種增長至多也只能以數十萬計,而不能以數百萬計。與世界總人口相比,工人階級在數量上仍然是微不足道的,並且再一次除了英國和其他一些小核心地區外,無論怎麽說他們都是無組織的。然而,如我們已見到的那樣,工人階級的政治重要性已經相當大了,與其人數或成就不成比例。

及至19世紀40年代,世界政治結構已經歷過極大的改變,不過無論如何,改變的幅度還是趕不上樂觀的(或悲觀的)觀察家在1800年時所預期的。除了美洲大陸之外,君主制度仍然是統治國家的最普遍模式。甚至在美洲,面積最大的國家(巴西)仍是一個帝國;另有一個國家(墨西哥)至少在1822—1833年之間,曾在伊圖爾比德將軍(奧古斯丁一世)統治下,試用過帝國的名稱。的確,包括法國在內的一些歐洲王國,可以被形容為君主立憲國家,但是除了集中於大西洋東岸的這類國家之外,專制君王仍在各處占有絕對優勢。的確,到了19世紀40年代,革命孕育出一些新國家:比利時、塞爾維亞、希臘,以及拉丁美洲諸國。雖然比利時是一個重要的工業強國(主要是因其追隨法國這個偉大鄰居的腳步所致,大約1/3的煤和主要的生鐵都出口到了法國),但是因革命建國的政權中,最重要的還是那個在1789年早已存在的美國。美國享有兩項巨大的有利條件:一是不存在任何能夠或的確想要阻止其越過廣大內陸而向太平洋沿岸擴張的強鄰或敵手——法國在1803年的《路易斯安那購買案》中,事實上已賣給美國一塊相當於美國當時面積的土地;二是其經濟發展以異乎尋常的速度向前飛躍。巴西也分享了第一項有利條件,這個從葡萄牙手中和平分離出來的國家,避免了長達一代人的革命戰爭所帶給西屬美洲大部分地區的分裂命運;不過,它的資源和財富實際上依然未得到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