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奏折與朱批

雍正帝之所以要求地方官呈遞奏折,也是因為想要準確了解地方的實際情況。他在給陜西寧夏道鄂昌的朱批諭旨中寫道:

汝等下僚亦得奏折者,不過欲廣耳目之意,於汝責任外一切地方之利弊,通省吏治之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屬員某優某劣,營武是否整飭,[雨旸果否若百姓之生計若何,風俗之淳澆奚似,即臨境遠省以及都門內外,]凡有駭人聽聞之事,不必待真知灼見,悉可以風聞入告也。只須於奏中將有無確據抑或偶爾風聞之處分析陳明,以便朕更加采訪[得其實情。等既非本所管轄,欲求真知灼見爾不可得,所奏縱至謬談失實斷不加責。]但密之一字,最為緊要,不可令一人知之,即汝叔鄂爾泰亦不必令知。(《雍正朱批諭旨》第九十二冊,鄂昌,以下省略書名,僅從出自何冊開始記載)

引文中所提及的鄂昌的叔父鄂爾泰是雍正帝最為信賴的滿洲出身的寵臣,但甚至在叔侄二人之間互相告知奏折的內容也不被允許。被派遣到江南第一都市蘇州的織造官由內務府任命,委派他們進行隱秘的任務特別方便。雍正帝在給蘇州織造李秉忠中的朱批中寫道:

蘇州地當孔道,為四方輻輳之所,其來往官員暨經過商賈,或遇有關系之事,亦應留心體訪,明白密奏以聞。(第八十九冊,李秉忠)

因此,地方官獲許向天子上奏,既被授予了極大的特權,也被強加了沉重的義務。若是忽視了這個義務,就會被雍正帝督促,甚至遭受斥責:

地方事宜如民情吏治、年歲豐歉何故未見陳奏一字。(第七十五冊,柏之蕃)爾兄(董象緯)居官惟務巧飾,自到廣以來,未具一切實之奏,通省豈無一件可聞於朕之事。(第四十三冊,董象緯)

針對奏報雨澤情形:“奏報如此怠緩甚屬不合。”(第七十六冊,楊鯤)

雖然如此,但地方官若是絮絮叨叨地奏報瑣碎的事情,又會被訓斥為何上奏如此無聊之事:

朕無暇細覽此等瑣屑計簿也。(第十三冊,費金吾)

爾身任封疆,當知大體。似此瑣屑不應奏之事瀆奏,必有應奏之事隱匿而不奏聞者。(第十九冊,塞楞額)

因此奏折的內容必須是具有獨創性和價值的。若是在奏折中書寫了已經以題本上奏過的事情,或者應當以題本上奏的事情,雍正帝會氣憤地質問為何要讓他費雙重工夫:

似此已題案件何必又多一番煩瀆,此皆居心不實。(第二十六冊,常賚)

此應具題之事,何得折奏。(第九十一冊,鞏建豐)

雖然如此,但地方官也不可到任後匆匆忙忙地過早提出自己的政見。

爾甫經到任,尚未周知地方事宜,遂為此未見顏色之瞽論耶。不過據一二屬員之書生管見,即率爾道聽途說公然具折上奏。殊屬孟浪妄謬之至。(第三十一冊,法敏)

雍正帝向地方官僚廣泛地索取奏折,但不僅僅是拿來而已,他將奏折一封接一封地讀完,在讀後隨手用朱筆批示訓諭。《世宗聖訓》卷七,聖治,雍正八年七月甲戌上諭中雲:

各省文武官員之奏折一日之間嘗至二三十件,或多至五六十件,皆朕親自覽閱批發,從無留滯。無一人贊襄於左右。不但宮中無档案可查,亦並無專司其事之人,如部中之有司員、筆帖式、書吏多人掌管冊籍、翻閱條規、稽查原委也。朕不過據一時之見,隨到隨批,大抵其中教誨之旨居多。

《雍正朱批諭旨》中也有:

朕立志以勤先天下,凡大小臣工奏折悉皆手批。外人亦不信。(第五十冊,鄂爾泰一)

正因為自己有勤勉以為天下表率的意氣,雍正帝無法忍耐臣子的怠慢。特別是臣子完全忽視他辛辛苦苦寫下的朱批,連一點兒反應都沒有的時候,他會大發雷霆:

黃叔琳自任浙撫以來,大負朕恩,種種不可枚舉。朕經嚴諭數次,竟無一字奏覆,封還朕諭,可惡至極!(第十八冊,陳世倌)

觀汝景況,朕所頒賜朱批諭旨總未過目也。昏憒錯謬,何至於此!(第九十九冊,程元章)

朕誨汝許多格言,何啻珍寶。況悉系親筆所書,未見汝感激奏謝一字。似此隨眾賞賜些微物件,乃長篇大論以相煩瀆,殊屬不知輕重、不識大體之至!可惜朕一片苦心訓誨汝如此頑蠢之人。自此亦不再訓亦不賞賜矣。(第三十九冊,石雲倬)

作為雍正帝手下的官僚,最大的罪惡除了上述怠慢以外,還有隱匿和不實。這不僅有害於政治,更是對想要知道真相的雍正帝的純粹感情的背叛。雍正帝追求真實的精神與當時考證學的“實事求是”精神是相通的。

凡事如此,據實不隱方是。(第十二冊,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