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生其人其事(第2/5頁)

三、《性史》風波

《勝史》第一集,初版印刷1000冊。書中收集的是張競生通過在北京報紙上刊登廣告征集來的稿件中的幾篇,如小江平(金滿成)《初次的性交》、一軻女士(即張競生當時的夫人褚問鵑)《我的性經歷》等文。前面有張競生所作之序,每篇文章之前還有張競生所加的按語。張競生在按語中發表了不少直白坦蕩的議論,諸如每月夫妻之間性交幾次才合適、妻子面對丈夫的調情求愛應該如何既羞澀又大膽之類。這些議論多是從他本人的道德標準、審美情趣和生活經驗出發的,略舉一段為例:

譬如有夫對妻說:我看今夜你怎樣對付我呢,女子此時不免臉一紅,但此時女子應當向其夫熱熱濕濕地親一深吻,並應說:恐怕你連戰皆敗啦!此時情況何等美麗,周圍空氣又何等熱烈;若女子面一紅就走避了,則變成何等寂寞無聊了。故只知羞澀而不敢大膽,與只知大膽毫無羞澀的女子同樣欠缺自然的美感。

《性史1926》

《性史》出版後僅四個月,便先在天津遭禁。起因是南開學校校長張伯苓致函警察廳,稱南開附近的書店出售《性史》《情書一束》《女性美》《夫婦之性的生活》《渾如篇》等書,“誨淫之書,以此為最,青年閱之,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獸。”於是警察廳下令將《性史》等書全部沒收,並且“嚴密查察,如有售賣,送案究懲,勿稍姑息,以維風化”。此舉當然遭到南開一些開明師生的強烈不滿,有人投書報刊,指責“入了張伯苓的南開,就好似入了始皇帝的秦國:教你怎樣你就得怎樣。……隨便草上一封信,而全天津的人便不能再看《渾如篇》《性史》等書”。周作人在《語絲》的《南開與淫書》一文中發表了投書,並表示了他本人對於此事的態度:周作人說他已經看過《性史》等書,“覺得並沒有什麽……不覺得這些書的害甚於洪水猛獸”。又說:

我並不因為認識張競生章衣萍諸君而想替他們辯解,我也不說這些書於科學上或文學上有怎樣大的價值,我也不想拿去給自家的或友人家的子女讀,然而我也不覺得怎麽可怕,自然更沒有“查封”之必要。假如我的子女在看這些書,我恐怕也要幹涉,不過我只想替他們指出這些書中的缺點與謬誤,引導他們去讀更精確的關於性知識的書籍。

與周作人當時這樣的持平之論相比,其他一些人後來的態度就要激烈得多了。比如這場風波之後十二年,阿英在抨擊鴛鴦蝴蝶派小說作家王小逸——他的小說中不時有些準色情內容——等人的小說時,就說:“簡言之,可稱為《新性史》,實由於其對於性行為的無掩蔽的寫述。”《性史》被視為色情作品的同義語。再過三年,潘光旦在靄理士《性心理學》譯序中,將張競生斥為“一位以‘性學家’自居的人,一面發揮他自己的‘性的學說’,一面卻利用靄氏做幌子,一面口口聲聲宣傳要翻譯靄氏的六七大本《研究錄》,一面卻在編印不知從何處張羅來的若幹個人的性經驗,究屬是否真實,誰也不得而知”。還說“和這種跡近庸醫的‘學者’原是犯不著爭辯的”,但是終究“忍無可忍”雲雲。

《性史》如何使張競生大背惡名,還可以看張競生後來的自述,他在自傳性質的作品《十年情場》中說:“近來有些人以為我是巴黎長期的學生;習染了法國的淫風。看《性史》如豬狗的苟且,盡情地任它發泄出來。又有人疑我是一個‘大淫蟲’,荒誕淫逸,《性史》就是現身的說法!”

張競生背此惡名,實在是很大的冤枉。

他在報紙上登廣告征集性史材料,是和北大風俗調查委員會的教授們事先討論過的。當《性史》第一集出版時,他已經征集到二百余篇,原準備繼續出版若幹續集。但他一看社會反應不佳,立刻取消了出版計劃,並且通知書店第一集也不可重印。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他已經落入一個百口莫辯的陷阱之中——上海等地一些不法書商發現《性史》第一集非常暢銷,先是大量翻印,接著又盜用張競生之名,連續出版所謂的“《性史》續集”,據說達十集之多。張競生不得已,訴諸法庭,有一次也曾判不法書商罰款五百元並不準再盜用張競生之名出版,但更多的情況下是無法查出出版者,只能徒喚奈何。張競生又在報紙上刊登啟事,希望澄清事實,結果也收效甚微。世人大多以為《性史》連同所有的續集都是張競生編印的。

據張競生自述,他印《性史》第一集,得稿費二百元,他都分發給了各個作者,自己未拿一文。書店預支給他的第二集稿費一千元,他通知取消出版計劃時也全數退還了。那時北大的教授收入甚豐,經濟非常寬裕,並不會把這點錢看得多重。然而攻擊他的人卻傳說他編印《性史》賺了幾十萬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