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測量過去,驗證未來

考古學的進化

正如第二章末尾所描述的那樣,當進化還是個很新的概念時,文化人類學家就對其發起了反抗。世界的現代意識僅僅能追溯到1857年,那時,一個未受過正規教育的英國學者,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發表了一篇題為《進步的法則與原因》的文章。斯賓塞性格古怪,他曾當過鐵路工程師,在當時剛問世的雜志《經濟學人》當過技術編輯,還曾是女小說家喬治·埃利奧特的情人。這些他都做得不成功,既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也沒有結婚。然而,這篇文章卻使他一夜成名,轟動一時。斯賓塞在文中解釋道:“從科學所能理解的最遙遠的過去,直到剛剛過去的昨天,進步在本質上都是從單一到多樣的轉變。”斯賓塞認為,進化是事物由簡單到復雜的變化過程,這是對一切事物任何變化的解釋:

由簡單到復雜的前進,是通過一個連續變化的過程,表現在我們可追溯的以及可推導的宇宙萬物最初的變化中;表現在地球地質和氣候的進化上;表現在其表面每一個有機體的演變中,以及有機體種類的增殖中;表現在人類的進化中,無論是文明開化的單獨個體,還是種族的群體;表現在社會政治、宗教和經濟組織方面的進化上;還表現在組成我們日常生活環境的人類活動的無數具體和抽象的產品的進化之中。

在之後的40年裏,斯賓塞致力於把地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和倫理學融合到一個進化理論裏。斯賓塞取得了巨大成功,到1870年的時候,他已經成為使用英語寫作的最有影響力的哲學家了。日本和中國的學者想了解西方的成就時,翻譯的首選就是他的作品。同時代的偉人們都尊敬他的思想。達爾文1859年首次出版的《物種起源》中,並沒有包含“進化”一詞,第二版和第三版也沒有,甚至連第四版和第五版裏也沒有出現。但在1872年第六次印刷時,達爾文覺得有必要借用這個由斯賓塞創造並推廣的詞條。[1]

斯賓塞認為,社會的進化經過了四層變化,由簡單體(無首領的遊牧群體),到復合體(擁有政治領袖的固定村落),以及雙倍復合體(擁有教堂、政府、復雜的勞動分工以及學術研究),直到三倍復合體(像羅馬和英國維多利亞時代那樣的偉大文明)。這種說法很快流行起來。然而在如何標記劃分這些發展階段上,理論家們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說進化是從野蠻到蒙昧,再到文明開化;有的則傾向於認為進化是從神秘到宗教,再到科學。到1906年,社會學的鼻祖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對浩如煙海的術語感到十分厭煩,他抱怨:“現在有些作家太過虛榮,對待別人使用的術語就像是用過的牙刷一樣嫌惡。”

不論進化論者使用的是何種劃分標記,他們都面臨著一個同樣的問題:他們都本能地感覺自己肯定是正確的,但卻沒有多少有力的證據支持。因此,一門新興的學科——人類學——便開始著手提供數據資料。有的社會相對而言進化的程度較低,譬如非洲或特羅布裏恩群島的殖民地民族,當地人仍使用石器,保持著豐富有趣的習俗,堪稱古代的活化石,折射出史前時代三倍復合社會裏的文明人的樣子。人類學者要做的(除了忍受瘧疾、體內寄生蟲和不友好的原住民)只是做好筆記,然後他(那時人類學者中女性不多)就可以回來填補進化史中的缺口。

馬利諾夫斯基反對的就是這個知識性項目工程。從某種程度上說,會出現這種問題本身就很奇怪。如果進化論者想要記錄社會的進步,為什麽不直接使用考古學的數據,研究史前社會留下的實際遺址,而要間接地通過對當代群體的人類學觀察,來推斷他們是不是其後裔呢?答案是:一個世紀前考古學家知道的還不多。正式的挖掘工作才剛剛開始,進化論者只能結合考古報告中稀少的信息、古代文學作品中偶有的細枝末節以及隨機的民族志的記載——這就很容易給馬利諾夫斯基和懷有類似想法的人類學者們造成一種印象,認為進化論者對歷史的重建只是投機的推測,是精心編造的故事。

考古學是門新興的科學。僅三個世紀前,我們關於歷史最久遠的證據——中國的五經、印度的《吠陀》、希伯來《聖經》,以及希臘詩人荷馬——只能勉強追溯到公元前1000年。在這些經典作品的記錄之前,歷史的一切都籠罩在黑暗中。挖掘這一簡單的動作改變了一切,當然花了一段時間。1799年,拿破侖入侵埃及的時候,隨身帶去一隊學者,他們抄寫並帶走了幾十份古代銘文。19世紀20年代,法國語言學家揭開了這些象形文字的秘密,把有文獻記載的歷史又向前推了2000年。19世紀40年代,英國探險家們不甘示弱地挖鑿隧道,進入了位於今天伊拉克境內的古代城市遺址,懸吊著繩索,抄下了伊朗山中的王室銘文。19世紀40年代還沒結束,學者們就已經能讀懂古波斯、亞述和巴比倫的智慧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