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宗教審判庭(第4/6頁)

這時,已經清楚地表明,一般性的懲罰和革除教籍已經沒有任何明顯的效果。

那些一心想要過“純凈的生活”的平民百姓們,樂得能有機會在鐵窗下表現基督徒的寬容忍讓精神,萬一被判處死刑,他們也會帶著羔羊般的順從走向火刑柱。而且,一個殉教者留下的空缺,立刻會有10個人懷著神聖的感情補上。

羅馬教廷方面的代表堅持要進行更殘酷的迫害,而當地的貴族和神職人員(他們知道老百姓的本意)則拒絕執行羅馬的指令,並且抗議說,暴力只會刺激異端更加深入人心,聽不進任何道理,那樣只能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就這樣,雙方的爭執延續了將近一個世紀。

11世紀後期,這場運動又從北方獲得了新的動力。

彼得·韋爾多

在與普羅旺斯隔著羅納河相望的裏昂小鎮裏,住著一位名叫彼得·韋爾多的商人。他是一位嚴肅認真又極為善良寬厚的慷慨之人,一心想要效仿救世主的榜樣,幾乎到了癡狂的地步。

耶穌曾經教導說,一個富有的人想進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幾十代基督徒一直想弄明白耶穌說這句話的確切含義。而彼得·韋爾多卻不費那種心思。他讀了這句話後便對此深信不疑。他把所有的財產分給了窮人,退出了商業,不再積累新的財富。

約翰寫道:“汝等須自尋《聖經》。”

20位教皇給這句話加了評論,還審慎地規定,在什麽情況下,一個凡人才可以不需要教士的幫助,而直接研讀《聖經》。

彼得·韋爾多卻另有看法。

約翰說了“汝等須自尋《聖經》”。

那麽好吧,彼得·韋爾多就自己讀。

當他發現自己讀到的東西跟聖徒傑羅姆的說法並不吻合的時候,便把《新約》譯成了他自己的母語,並把他的翻譯稿向普羅旺斯各地散發。

開始,他的行為並沒有受到太多的注意。他那種對清貧的熱情似乎並沒有什麽危險,大不了他會在別人的建議下建立起某種新的禁欲的修道院規章,以滿足那些希望過艱苦生活,抱怨現有的修道院太奢侈、太舒適的人的需要。

羅馬總是善於尋找一些合適的發泄渠道,以免那些信仰過於強烈的人惹是生非。

但是要做這種事情必須符合規定,循規蹈矩地來進行。在這方面,普羅旺斯的“純潔的人”和裏昂的“窮苦人”卻犯了可怕的錯誤。他們不僅不向主教通報自己在做什麽,而且還鬥膽宣稱了一個驚人的觀點:一個人即使沒有專業教士的幫助,也能夠成為一個完美的基督徒。還說羅馬主教無權指揮他管轄之外的人們應該做什麽,或強迫人們應該信奉什麽,正如塔爾塔裏的大公爵和巴格達的哈裏發沒有這種權限一樣。

教會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平心而論,它是在長時間的等待之後,才最終下決心用武力來消除這種異端邪說的。

但是,如果一個組織基於原則認定只有一種思想和生活方式是正確的,其他的方式都是不正當的,應該受到譴責與詛咒;那麽,其權威性一旦受到公開質疑時,它必定會采取一些激烈的措施。

教會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別想繼續維持下去。正是這種考慮迫使羅馬采取堅決的行動,炮制出一系列的懲罰措施,讓所有潛在的持異見者心懷恐懼。

阿爾比教派(因阿爾比城而得名的異教徒,該城為新教義的溫床)和韋爾多教派(以它的創始人彼得·韋爾多的名字命名)所在的城市沒有多少政治價值,因而不能很好地保護自己,於是被羅馬教廷選做第一批犧牲品。

教皇的一名代表統治普羅旺斯許多年,他一直把那裏當成被自己征服的土地,作威作福,結果被人殺死了。這樣一起被謀殺案給了英諾森三世一個幹涉的借口。

他召集了一支正規的十字軍,攻打阿爾比教派和韋爾多教派。

凡是參加討伐異端的連續40天遠征的人,可以免付所欠債務的利息,可以赦免過去和將來的罪孽,還可以暫時免受普通法庭所作的司法審判。這是相當優惠的條件,對北歐人具有極大的吸引力。

和去東方的遠征相比,攻打普羅旺斯的富裕城市能給自己帶來同樣的精神和經濟的報償,這種服役期短,而又能得到同等榮耀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為什麽還要千裏迢迢地跑到東方的巴勒斯坦去呢?

人們暫時忘記了“聖地”,法蘭西北部、英格蘭南部、奧地利、撒克遜和波蘭的貴族紳士中的敗類們紛紛湧到南方,借以逃避地方的司法長官,準備用普羅旺斯人的財富,把自己空空的錢箱重新填滿。

被這些勇敢的十字軍士兵絞死、燒死、淹死、砍頭、肢解的男人女人和幼童究竟有多少,莫衷一是。我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遇害。在各地發生的正式的屠殺中,具體的數字都是諱莫如深的。不過,在這次事件中,根據城鎮的大小,各處的死者數字應該在2000人~2萬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