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禍起無知(第2/4頁)

這本書並非一部人類學手冊,它是一部表現“寬容”這一主題的作品。可是,寬容是一個非常廣闊的主題。我們很容易跑題,一旦偏離正題,天曉得我們會落腳到何處。

因此,最好還是讓我用一點兒篇幅,準確而具體地闡明我所講的“寬容”究竟是什麽。

語言是人類最具迷惑性的一項發明,所有的定義都難免專斷任意。所以,那些謙恭的好學之士最終要接受大家公認的權威。

我參考的是《不列顛大百科全書》。該書第26卷第1052頁上寫道:“寬容(源自拉丁語tolerare“容忍”一詞),容許別人有行動和判斷的自由,對異於自己或傳統見解的觀點有耐心與公正的容忍。”或許還有其他的定義,不過就本書的目的而言,不妨就遵從《不列顛大百科全書》的釋義。

既然我已經有了一個明確的宗旨,就再回到原始人那裏吧!我要向你們敘述的是從有記載的最早期的社會形態中關於寬客我發現了什麽故事。

通常人們總是認為原始社會十分簡單,原始人說的只是一些嘰裏咕嚕的簡單語言,原始人都無憂愁地自由自在,只是當世界變得“復雜”之後,這種自由無憂的狀態才消失了。

然而,最近50年來,探險家、傳教士和醫生們在中非、北極地區及玻利尼西亞附近的土著人中進行的調查表明,實際情況恰恰相反。原始社會極其復雜,原始語言的形式、時態和變格比俄語、阿拉伯語還要多。原始人不僅是現在的奴隸,還是過去和將來的奴隸。

一言以蔽之,原始人乃生於憂患死於恐懼的不幸生靈(他們並非我們通常認為的那樣自由無憂)。

我們已經習慣認定那些勇敢的印第安人在大草原上興高采烈地遊蕩,到處尋覓野牛和戰利品的情形,不過,目前的結論跟這樣的畫面相去甚遠,卻更接近實情。為什麽會是這樣的呢?

我曾閱讀過很多關於奇跡的故事,然而,它們始終未涉及這樣一樁奇跡——人類緣何能夠生存下來的奇跡。在哺乳類動物中,人類幾乎可以說是最缺乏爪牙之利、筋骨之強的一種,為什麽卻可以抵禦嚴寒酷暑,抗拒疾病與猛獸,最終又是怎樣成為萬物之主宰的呢?這個問題我不打算在本章中就加以解答。

但是,有一件事可以確定:人類絕不可能依靠一己之力完成這些事情的。為了獲取成功,人類必須把自己的個性融入部族的共性中去。所以,原始社會只有一個支配所有的觀念:求生欲望。然而,生存是非常艱難的。任何想法都必須服從一個高於一切的要求:生存。

個人是微不足道的,集體高於一切。部落是一座可以移動的堡壘。部落中人依靠群力得以自食其力。部落是獨立且排外的,唯有如此,部落中人才能獲得安全感。然而,問題要比初看時復雜得多。我剛才所陳述的,只對可見的世界有效,但在人類發展的早期,與不可見的世界相比,可見的世界簡直不值一提。

為了徹底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謹記:原始人和我們是不一樣的。他們並不熟悉因果法則。倘若我不小心接觸了有毒的常春藤,我就會責怪自己粗心大意,急忙去找醫生。期間,我還會叫人把那東西盡快鏟除掉。分辨因果關系的能力告訴我,毒藤會誘發皮疹,醫生會給我一些止癢的藥物,只要除掉那些毒藤,這種痛苦的經歷就不會再次發生了。

真正的原始人的反應會完全迥異。他根本不會把皮疹和毒藤聯系在一起。在他生活的世界裏,過去、現在和未來是交織在一起,無法分離的。他的那些死去的首領變成了神靈,死去的其他人變成了魂魄,仍然是部族中看不見的成員,無時無刻不陪伴著部族中的每一個活著的人。他們與活著的每一個人同吃同睡,並為其守護門戶。

他的本職是讓這些神靈和魂魄待在身邊或贏得他們的友誼。倘若他做不到這一點,就會立刻遭到懲罰。由於他不清楚如何隨時隨地地討好所有的神靈和魂魄,所以,他總是處於膽戰心驚的情緒中,擔憂因神靈和鬼魂的報復而遭遇不幸。

因此,他碰到一小點兒不同於往常的事情,也會將其看成某位看不見的神靈或魂魄在作怪,並不追尋這些事情的真正源頭。當他看到手臂上起皮疹的時候,不會說“該死的毒藤”。他們會自言自語地嘀咕:“我肯定是惹怒了哪位神靈了。這是他在懲罰我。”之後,他會跑到巫醫那裏,不過不是向巫醫討要一些能消解毒藤的藥物,而是去乞求一張“符”。這張“符”一定要能鎮住那位發怒的神靈施加給他的“符咒”才行。

而對於那誘發皮疹並且給他帶來痛苦的毒藤,他卻任憑它繼續生長在原處。要是剛巧來了個白人,這個白人用一桶煤油把毒藤燒毀了,他還會咒罵這個白人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