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社會自由講學之再興起【宋元明三代之學術】(第3/9頁)

中解放到對於宇宙人生整個的問題上來,而於是和宗教發生接觸與沖突。

所以自宋以下的學術,一變南北朝、隋、唐以來之態度,【南北朝、隋、唐雖盛衰治亂不同,但學術上同帶有狹義的貴族門第性,故所治多為文藝詩賦,所重多在當代典章。稍稍逸出,求高僧,談玄理,卻與世法不相貫。】都帶有一種嚴正的淑世主義。

大體上看來,與先秦諸子較相近,因同為平民學者之自由講學也。【其治經學,重儒術,又近漢儒。惟漢儒出身,須經長時期郡縣吏事之實際磨練,故漢儒風樸而才練。宋儒意氣較發皇,對朝廷較輕視,較東漢儒益甚,不似西漢儒篤實,而與先秦儒為近。然而時代有不同,宋代士人究不能如先秦士人之活躍。】

再就上舉第二點而論,唐以後社會,又另有幾個與前不同的要點:

第一、是政治上沒有了貴族門第,單有一個王室,綿延一、二百年不斷,而政府中官吏,上自宰相,下至庶僚,大都由平地特起,【無家世蟬嫣。】孤立無援;【無門第宗戚婚姻之攀聯。】相形之下,益顯君尊臣卑之象。【南北朝、隋、唐,在政府則君尊,在社會則臣榮。故唐太宗命朝臣定天下氏族,則山東崔、盧自為上第。甚至即在政府,亦見臣尊於君,如東晉初年之王氏等是。】

第二、因同樣關系,各州郡、各地方因無故家大族之存在,亦益顯官尊民卑之象。

於此另有一事應附論者,則為鄉官之存廢。秦 漢有鄉官,三老掌教化,嗇夫主收賦稅、聽訟,遊徼掌禁盜賊。鄉三老以上有縣三老,並由民選,其權可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此即縣令、丞、尉關於地方行政須詢三老意見,而三老亦得代表民意向地方長官建白。對天子、王、侯,亦得直接言事。其後此等鄉官漸廢。但郡縣之佐吏,皆由其長官辟用本地士人為之。兩晉以下,承襲漢制,除軍府佐官由中央派人外,其他亦由地方官自辟其本地之士人。至隋 開皇十五年,始盡罷州郡鄉官,自是地方遂無代表民意之參政人員。唐有裏正、鄉長,不過供官吏之役使,與秦、漢之鄉官佐治者懸殊。守令多避本貫,則自漢武以下即然。此雖有利於中央政府之一統,然不免造成各地官高在上,民卑在下,不相通洽之形勢。

因此宋以後的社會,特別需要另一種新的力量,能上面來監督政府,下面來援助民眾。

宋、明學術,即從上述種種社會變動而起。

二 、宋明學術之主要精神

南北朝、隋、唐的學者,大體分成兩路。

一是入世講究家庭、社會種種禮法,以及國家政府典章制度。建功業與保門第,一而二,二而一,異流同匯。

一是信從佛教講出世,或從道家講長生。【藝術、詩文則兩路均通。】

這兩條路的後面,均帶有一種狹義性的貴族氣味。【寺廟僧侶,仰賴社會供養,自成一特殊階級。雖非貴族,氣味與貴族一般。】

所謂“狹義性的貴族氣味”,即謂其與一般社會可以分離,超然獨立。

宋後的學者絕不是那樣。他們早非門第貴族。他們既不講出世,亦不在狹義的門第觀念上面來講功業、禮教。他們要找出一個比較更接近平民性的【即更有一般共通性的。】原則,來應用於宇宙、人生、國家、社會、入世、出世【生死。】等各方面。

這一個原則,他們稱之曰“道”,【故有“道學”、“道統”之名。】或稱“理”。【故又有“理學”之名。】理亦稱“天理”,“天理”的對面是“人欲”。天理、人欲的分辨,則在公、私之間。【公的是天理,私的是人欲。】

“公、私”的另一名稱,則為“義、利”。【利公亦是義,義而私只是利。】

這一個公私、義利之辨,從外面客觀來講,即是“道理”。從各個人的內省審察,則為“心術”。【張南軒雲:“學莫先於義利之辨。義者,本心之所當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為而為之者也。一有所為而為之,則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矣。”朱子謂其“廣前聖之所未發,同於性善養氣之功。”】

他們用此來批駁宗教,說佛 老所講出世長生無非從自私起見。【當貴族特權盛行的社會裏,一個平民要想慕效貴族的生活,即避免過分的勞作及卑汙的徭役,而滿足其智識上之追尋或藝術上之欣賞等,有一個較便宜的方法,即逃入寺廟做僧道。】

他們又用此來批駁政治,說自漢、唐以來所謂君相事業,只算得是“霸道”,算不得是“王道”。所謂霸道與王道之別,還只在心術的公私上分。【先秦儒已說:“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宋儒則謂:“三代以道治天下,漢、唐以智力把持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