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盛運中之衰象(上)【唐代租稅制度與兵役制度之廢弛】(第3/4頁)

以後的稅制,只能沿著楊炎的兩稅制稍事修改,竟不能再回到租庸調制的路上去。正因為一個制度的推行,必有與其相副的一種精神與意識,否則此制度即毀滅不能存在。從北魏到唐初,在中國士大夫心中湧出的一段吏治精神,唐中葉以後已不復有,則相隋而起的種種制度,自必同歸於盡。

二、自府兵到方鎮與禁兵

府兵制度亦在同樣命運下消滅。【換言之,府兵制度之破壞,全在時人對此制度所與的精神以及意識上之轉變。】舊制,諸衛將軍皆選勛德信臣。武後之世則多以外戚無能及降虜處之。

貞觀時,府兵宿衛,太宗常引與共同習射。

上日引諸衛將卒數百人,習射於顯德殿。諭之曰:“戎狄侵盜,自古有之。患在邊境小安,則人主逸遊忘戰。今朕不使汝曹穿池築苑,專習弓矢。居閑無事為汝師,突厥入寇為汝將。庶中國之民,可以少安。”由是人思自勵。數年間,悉為精銳。

其後本衛多以假姻戚家,役使如奴隸。

武後以來,承平日久,府兵為人所賤。百姓恥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番上者皆貧羸受雇而來。

舊制,折沖、果毅出身優越。【馬周雲:“折沖、果毅先入為中郎將,次始補郡守。】後則歷年不遷,為士大夫所恥為。

舊制,府兵征役得授勛級;死事,勅使弔祭,追贈官職。後則勛官、督役與白丁無別,死事更不借問。賞既不行,並多偽勛舞弊。【高宗時,劉仁軌、魏元忠等均已極論其事。魏雲:“蘇定方定遼東,李勣(jì)破平壤,賞絕不行。將吏率多貪暴,所務惟狗馬,所求惟財物。”劉疏比論貞觀、顯慶異同尤詳切。】

舊制,府兵皆富室強丁,始得為之。其後則漸成貧弱,【府兵出征不賞,則較農民更苦瘁,自必貧弱。】無力上番宿衛,遂至逃亡。

唐關內府兵已遠及朔方邊陲,武後時,番上者即已因貧不能自致。

舊制,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不失田業。其後則征鎮不息。【先天二年詔:“往昔分建府衛,計戶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避匿。今宜取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征鎮者,十年免之。”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舊制,府兵戍邊三歲而代。其後則增至六年。【以勞於途路,乃募能更住三年者,賜物二十段,謂之“召募”。遂令諸軍皆募,謂之“健兒”。事始玄宗時。】天寶以後,戍兵還歸者無一、二。

杜甫詩:“一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去時裏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時戍者,多賫(jī)繒帛自隨,邊將誘之寄府庫。既擁兵自重,又雜使宮私。晝則苦役,夜縶(zhí)地牢,利其死而沒其財。【其虐如此,而不敢怨叛,以府兵自有家業,恐累親族也。】李泌謂:“山東之人,懲天寶之苦,故甘心為賊【藩鎮。】用。”

舊制,府士缺額,須隨時補足。以後則無人注意及此。

府兵制的創建與推行,一面是由於對國家武裝之深謀遠慮,一面是由於對農民生活之忠誠惻怛(dá)。在此兩種精神下,始可有府兵制之創建與推行。

社會和平既久,文治日隆,驕縱日恣,對國家武裝,不再有憂勤惕厲之感。非漫不關心,即窮兵黷武,濫用民力。對府兵本身,更沒有一種合理的人道觀念。從精神的轉變,影響到制度,使其不能存在。於是遂有所謂“彍(guō)騎”制。

“彍騎”制始於玄宗時張說之建策。【彍騎之興,在開元十一年,初名“長從宿衛”,至開元十三年始有“彍騎”名。】

以當番衛士因貧弱逃亡略盡,請一切召募強壯,不簡色役,優為條例。逋逃者爭來應募,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系諸衛,更番上下,以實京師。此即以後所謂彍騎。

其實彍騎與府兵還是大同小異。一樣的於農家中挑募富強。【既以強壯募,又優為條例,則富強仍兼有之。】一面授田耕種,一面輪番宿衛,惟與府兵制不同者,府兵遍及全國,彍騎則只在京師。府兵兼負征戍,彍騎則專於宿衛。

彍騎只是府兵制之縮小範圍,正因其精神不夠推行之故。

因為彍騎還只是府兵制之縮小範圍,故至天寶以後,連彍騎亦不能存在。【在上者精神不貫注,則經歷相當時期,折沖府依然無兵可交。以前召募的,現在仍然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