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保密協議

趙澤君很早之前,就產生過和員工簽署保密協議的想法;

決定與何明然的實驗室合作之後,這個想法進一步成型,這次‘刷澤閱幣’事件,促使他立刻實施。

自己腦袋裏先知眾多,除了站,還有後來風靡一時的各類大小項目,這些‘創意’和‘方法’,必須通過人來具體操作,進行研發、管理、推廣等等一系列過程,才能轉化為現實產品,帶來實實在在的效益。

一旦泄密,被別人搶占先機,甚至不用搶占先機,只要和自己同時去做,那麽先知的價值就會隨之大打折扣。

借著刷幣事件,幹脆一次性做到位,在非典到來之前,把這些可能的漏洞都補上。

趙澤君搞出來的保密協議,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是關於員工的日常言行舉止。

這點主要是起到提醒作用。

和諜戰劇不同,大多現實中的泄密事件,都發生在無意之間,而不是泄密者自身有些泄露。

比如酒桌上和朋友吹牛逼,我們公司怎麽怎麽樣,又做了個什麽什麽項目,在網上瞎顯擺,言辭之間不經意就透露出公司秘密,平時喜歡拿手機亂拍照,把不該拍的東西拍進去發到網上。現在的手機很多都具備了拍照功能。

連官方機構都容易忽視這點,當初宣傳鐵人王進喜事跡的系列報道,泄露了大慶油田眾多保密信息。

沒有這個提醒,一般人根本意識不到保密的重要性,相反,公司以簽署協議的方式嚴肅提醒,員工自然而然會提高保密意識。

有了保密意識,可以杜絕大多數的泄密事件。

第二,是發生泄密的處理。僅僅‘提醒’肯定不夠,必須有一套很嚴厲的泄密處罰措施,涉及到經濟賠償、法律層面。

當然了,真正執行有一定難度,普通員工一個月就幾千塊錢收入,真要是泄密了,給趙澤君帶來上百萬的損失,對方也賠不起。

這塊規定,主要還是起到‘警惕’作用,用一根高壓線掛在員工頭頂,進一步認識到泄密的嚴重性。‘威懾’作用大於實際意義。

第三,是針對某些核心崗位,和公司管理層的。

這一塊,就不完全是‘威懾’了,有必要的情況下,趙澤君會通過法律手段和各種關系動真格的。

普通員工層級有限,大多接觸不到核心機密,但管理層和核心崗位不然,這些關鍵位置一旦發生泄密,會對公司造成重大實質性威脅。

除了保密要求,對於這部分人,趙澤君還加了點額外的私貨進去。

同業競爭管理規定。

核心崗位員工,如果辭職,兩年之內,不得從事與在澤閱相同或接近崗位的工作。

這是趙澤君從後世起點的幾次大變動中吸取的經驗教訓。

當然,還是那句話,再嚴密的制度規定,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堵上所有的漏洞,上輩子的起點實際上也制定了類似的規定,但還是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執行起來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

宣偉能走到今天這一步,趙澤君這個領導者不能說一點責任都沒有。

一直以來,澤閱的待遇好,工作氛圍輕松,這都是好的一面,但沒有嚴格的紀律,員工缺少約束和敬畏,膽子越來越大,工作上也出現了隨性而為的苗頭。

趁著目前公司規模小,起步階段好管理,讓約束成為常態。

首先簽訂保密協議的,卻不是澤閱公司,而是李明然的實驗室。

實驗室即將承擔趙澤君發布的研發項目,在他的計劃中,這是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項目,事關重大,絕對不允許有一絲半分的泄密。

李明然很輕松的接受了趙澤君的要求,簽訂保密協議,其實是商業公司和學校實驗室合作的通行做法,任何一家公司委托學校研發項目,都不可能允許在項目沒有上線之前,實驗室成員到處亂說。

實際上,即便在項目研發完成,上線運營之後,參與過項目的人員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比如五年、十年,也不得泄露項目信息。

接下來,是在公司內部推廣。

忽然出現這麽個保密協議,公司內部一開始是不太理解的。

特別是同業競爭協議,這點似乎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

不過和當初推廣作家簽約制度如出一轍,和實實在在的好處相比,簽一份幾乎不會有任何實質性損失的保密協議,對大多數人並不是什麽有難度的選擇。

從某個角度來說,這份保密協議,反而為公司增添了幾分神秘色彩:一般只有大型國企、軍工科研單位才會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還有少數有心人,很自然的把宣偉離職和緊跟著的保密協議聯系在了一起。

宣偉在澤閱技術部,地位僅次於宋雲,又是公司的老班底,他毫無預兆的忽然離職,本就在公司內部引起了各種各樣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