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安德森(第2/2頁)

看來這外國人也不靠譜啊,黃文斌搖搖頭,“這次我的雪獒賣了四百萬,你是功不可沒,我分你四十萬吧。張大哥一把錢給我,我就給你。”本來黃文斌就是想著賣個一百多萬就行了,能拿到現在這個價格,安德森還真是出力不小。給了這四十萬,一來是酬功,二來也是收買,免得他泄露了秘密。

“謝謝黃老板。”安德森說,“錢不用這麽多,我有別的事想要求黃老板的呢。”

“什麽事?”黃文斌提高警惕。

“我來中國,是想大展拳腳做一番事業,現在光是給人當馴狗師做顧問,錢不少,但是沒什麽前景。我想要辦一個養狗場,可我是外國人,進入養殖業很麻煩。動不動就讓我審批,統共要申請幾十上百項,市裏就能批準的還容易,有的要省批,有的還要國家批,我搞了大半年都沒搞好。”安德森說,“狗場始終沒弄起來。”

“外資不是有很多優惠的嗎?怎麽還這麽麻煩?”黃文斌問。

“對於大公司來說是很多優惠,對於我這種個人就不是這麽回事了,限制很多。別說優惠了,能把證件辦下來就不容易了。”安德森很煩惱的說,“而且養殖業是所謂的敏感行業,手續特別麻煩……你說養豬養雞也就算了,養狗敏感什麽啊!”

“這個我不太了解。”黃文斌笑了笑說,“你是想讓我辦個養狗場給你管?”

“差不多吧,”安德森說,“其實地方我都找好了,還簽了三十年的租約,東西都差不多買齊了,狗種也都訂好了,連客戶都聯絡了好多個,就是證件辦不下來,幾乎就要耽誤了。您剛才不是說要給我四十萬嗎,我就把狗場建好,四十萬打包賣給您,然後您就把這個狗場承包給我,自負盈虧,只收租金。”

“哦?”黃文斌想了想,似乎風險不大,但要是萬一那些場地或者狗出了問題被人索賠,還是有可能會虧本,“要簽正式合同,所有經營中產生的風險,都由你自己承擔,我只是把場地出租給你而已。”

“可以,沒問題。”安德森說,“但是在法律上,那是您的公司,我只是一個承租人。”

“另外場地我要親自看過。”黃文斌再補充,如果場地有問題,他寧願把四十萬直接交給安德森,也不會親自下場……也許不用拒絕得這麽明顯,完全可以找別人來出面,比如說盧芝蘭——黃文斌沒有碰過她,卻花著每月五六萬元養著,總不能讓她是光拿錢不幹活吧。

“當然,如果黃老板有更好的地方,我願意搬遷過去。”安德森說,“我原來租的場子可以轉租出去,不會有損失,還能多賺一筆呢。”

“這樣的話我就放心了。”黃文斌說。養狗需要什麽樣的場地,他是一竅不通,對於本市周邊那些地方可以開養狗場,也是一無所知。但是有丁詩詩做後盾,隨時都能找出專家來。

“承包合同,必須是長期的。”安德森說,“最好能簽30年,要是不行的話,至少也要20年。狗種培育是很長期的工作,沒有十年不能出效果,出了效果以後,又要十年才能達到利潤的頂峰。”

千裏迢迢跑到中國來,安德森的野心可是很大的,他想要做一個產值千萬的大型養殖場——可不是人民幣,說的是美元。當然,那時候還是不是和黃文斌合作,可就不一定了,現在是資金不足,在國內的名氣也不夠,等狗場有了利潤,名氣足夠以後,找誰合作不是合作,或者還可以作為外資獨立出現呢。

至於黃文斌可能謀奪狗場什麽的,他也是完全不擔心,一個養狗場,最核心的東西是狗種,他和黃文斌說來說去,談的不過是場地本身,完全沒涉及狗的歸屬,只要裏面的狗是屬於他的,黃文斌拿著一個空場地有什麽用。

狗和豬完全不同,豬是要殺了吃肉的,到屠宰場那天也不過四個月大,嬌生慣養不能刺激,所以會有應激反應怕搬家。狗卻是要做寵物的,居住環境比豬好得多,飼養密度小的多,還要經常鍛煉,只要不是長途,搬個家根本沒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