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會彈琴、會唱歌,可以麽麽噠也能啪啪啪。

“就這餿主意?”

思遠和青衣蹲在旱廁的蹲位上,叼著一根煙,聊著天。那些關於女人、武器和戰爭的話題永遠是男人們共有的話題。

“我譚萬陽用人格擔保,這招絕對管用。哥,你看啊。這倆嫂子都對你有意思。”

“滾滾滾,什麽倆嫂子!”

“裝傻了是不,只要不是弱智的都能看出來那個姓寧的姐姐對你有意思。這男未婚女未嫁,說是倆嫂子打個問號有幾個問題啊?”

行行行,耍嘴皮子還真是玩過不過這家夥,天生的無賴相配著那副嘴皮子簡直是絕了,跟他爭論那簡直就是自尋死路。

“所以,你就兩條路能走。一條是直接選一個,然後狠狠拋棄另外一個,可照我看啊,你八成是舍不得,還別說,這放誰身上都舍不得。所以那你就得掌握主動權,先把她倆都給晾著,該吃吃該喝喝,明天你不是得跟那鬼母一塊出去玩麽?鬼母是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啥是鬼啥是母,反正肯定不是一簡單貨。明天跟她這麽一出去哎,這倆嫂子還不得翻天倒海啊,哪怕明面上不說出來,但心裏肯定不舒服,那鬼母要是醜一點也還好,可是要風華絕代呢?嘿,她倆就有了一個共同敵人,在這個前提下,連特麽國共都能合作,她倆化幹戈為玉帛有問題?但哥,千萬得掌握分寸啊,弄不好她倆一並把你給甩咯,你就虧大了。”

鬼母……那就是風化絕對好麽,雖然不如那個劍仙來的清純美麗、仙女下凡,但也絕對是極漂亮的,身上那股子人類不具有的陰柔嫵媚再加上她那讓人看著就流鼻血的身材以及火辣辣性格,其實真的是很具有吸引力,再加上那強勢邪魅的性格,那絕對是妥妥的招男人喜歡女人恨的貨。

當然,鬼母曾經也是個人,她在作為人的時候有個金光閃閃的名字,叫羅敷。就是那個大名鼎鼎的美女妖且閑,采桑歧路間的羅敷。她曾經可是作為大中華區美人代表出場的,名氣可不輸西施貂蟬這些家夥,據傳說她是結過婚的,但在田間耕作的時候被當時的趙王看中,不堪威逼就跳了河。

她死後當然成了鬼啊,成鬼之後自然就得報仇,她當時的名氣很大,她的死讓無數人都充滿了怨氣,這股子怨氣成了她的能量,雖然最後趙國不是她滅的,但卻因她而亡,至於之後為什麽成了鬼氣森森的鬼母,她沒有明說,但思遠知道她肯定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至於那個劍仙什麽的,我跟你說,我也認識幾個劍仙,那幫家夥沒幾個正常的,你就別招惹了。一個個殺人如麻不說,還軸的很,腦子轉不過來的。對了,白天你追那劍仙的時候,她打你沒有?”

思遠揚起下巴指著自己的脖子:“當時那把劍就放在我脖子上,當時我真是假鎮定,她要稍微狠一點,我腦袋就下來了。根本沒防備她會突然抄家夥。”

“你看,劍仙都是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所以下次見著她躲開點,而且你知道龍淵失蹤一千多年了麽?嘿,一古老門派的隱世劍仙,她可不管你咱們現代的規矩,說弄就弄死你。”

還別說,被他這麽一咋呼,思遠還真覺得自己脖子上涼颼颼的,渾身不聽使喚的打了個哆嗦:“下次得防備著點。”

“別看著人家漂亮就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絕對對你不好。”

青衣說完,起身擦了擦屁股,然後走了出去:“那招好使的話,就把靈銬給我解開啊。難受死我了。”

而思遠聽了青衣的話,回去之後裝成喝多了,一言不發直奔賓館倒頭就睡,一直睡到天色蒙蒙亮時被一個短信給吵醒了。

短信的號碼是夏靈的,她說她馬上就要到姑蘇了,她一定會趕在人流高峰期來臨之前到達思遠身邊。

“真是個善良的姑娘。”思遠笑著坐起身,拿起旁邊的一副皮手套:“希望這個能讓她能開心一點。”

這雙皮手套可不是凡物,這玩意是那青衣小子的寶貝之一,傳說是他師門祖宗在東海撿到了一條已經死掉的蛟龍,渾身上下都已經腐爛,唯獨身上那層黑漆漆的皮沒有被爛掉,老祖宗如獲至寶,取了幾塊完美無瑕的龍皮制成了一雙鞋和一雙手套,鞋就是青衣小子腳上那雙能夠短距離穿越空間的神器,而手套就是思遠手中的這一雙。

它的功效很是神奇,帶上之後,能隔絕一切氣息,也就是說如果戴上這雙手套之後,只要別人不是刻意針對夏靈,那人的氣息都不會觸發夏靈身邊的那些劍魂,這樣的話雖然治標不治本,但至少能夠讓她不再與世隔絕遠離人群。

果然,在早晨七點左右的時候,夏靈背著吉他頂著紅撲撲的臉蛋被一個特案組的組員帶到了思遠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