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初露鋒芒 第三十七章 老橋段

林逸飛放下手機的時候愣了半晌,這才緩步向圖書館走去,叮囑了百裏冰幾句,讓她今天休息一下,百裏冰當然不樂意,不過最後還是聽從了他的建議。

他對敵的時候也沒有這麽猶豫過,他不是不知道百裏冰的感覺,只是因為他知道,他才覺得無法處理。

他雖然來到了八百年後,卻不能放下以前的人,更忘記不了嶽銀瓶,好像很荒唐的樣子,他已經來到了八百年後,那個時代的人物早就不存在,他執著著這份信念又為了什麽?

他可以回去嗎?他回去又做什麽?改變那早已經變成過去的歷史?他有能力改變嗎?

緩緩的搖搖頭,知道這些都不會再有答案,既然這樣,為什麽不學一下古人所說,‘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如果真的酒能解決一切煩惱,他真想學習百裏冰一下,一醉方休,可是他知道那根本不可能!

痛苦不是因為糊塗,而是因為清醒,他雖然把痛苦埋在了內心深處,可是他實在太清醒!

有是時候清醒不見得是好事!

緩步走上圖書館的四樓,今天是星期天,除了圖書管理員,來的最早的就是林逸飛了,三樓是文史類的書籍,四樓才是科技體育類的,他今天倒沒有別的目的,只是想找到籃球入門方面的看一下。

遞過借書證,隨意找了一本體育方面的書籍,翻倒籃球的那章,十分鐘的功夫已經瀏覽完畢,也終於明白了自己這個冒牌中鋒要做什麽,擡頭望向窗外,鳥鳴啾啾,陽光明媚,心情不由也有些開朗,突然又想起皮二母子,左右無事,不如過去看看。

才想起身,手機又叫了起來,飛快了掃了四周一眼,好在還是早晨,人只有他一個,按了接聽,話筒那面已經傳來了林母親切的聲音,“小飛,周末怎麽沒有回家?”

林逸飛有些苦笑,總惦記別人的母子,忘記自己還被個母親掛念,“媽,昨天學校下午籃球隊訓練,所以上午就去看看書。”

林母那面笑的合不攏嘴,一直有些擔心兒子的精神問題,看來已經好的差不多了,這麽說多虧了那個肖護士,當然她這個當媽的早就囑咐了阿水,讓他照顧小飛,一有情況就通知他,人家阿水可真是小飛的好朋友,吩咐的每件事情都做的妥妥帖帖,看來有空找機會真要謝謝阿水。

“那你今天呢?有什麽事情?家離的又不遠,有空就多回來看看,學校的夥食又不好,回家來,媽給你做你最喜歡吃的紅燒排骨。”林母那面嘮叨了起來。

林逸飛猶豫了一下,“好。”

“肖護士有空嗎?今天休息嗎?如果可以的話,也帶回來給媽看看。”林母關心完兒子的身體,轉而操心起兒子的終身大事了,林母堅信,治療兒子失戀的最好方法,就是再給兒子找個女朋友。

現在的大學可和自己那時候不一樣,那個時候找到女朋友,談戀愛是稀罕的怪物,自己和兒子他爹還是單位認識的,可如今這年頭找不到女朋友,沒有談過戀愛才是別人眼中的怪物。

林母可不希望兒子被別人小瞧了,肖護士人長的好,又溫柔體貼,可是婆婆心中的最佳兒媳。

“我怎麽知道。”林逸飛啞然失笑,“不過好像她很少有休息的時候。”

“是這樣。”林母有些失望,“不管怎麽說,你先回家看看,我和你爸下周開始,估計就沒有太多的時間了,反正也耽誤不了你多少時間。”

林逸飛應了一聲,掛了電話,放好了書,轉身向門外走去,才沒到門口,一個女生迎面走了過來,林逸飛怔了一下,竟然多看了她兩眼。

那個女生大眼睛,瓜子臉,一頭短發,朝氣蓬勃,渾身上下充滿了青春氣息,只是衣服有些陳舊,還佩戴個校徽,從顏色可以知道,還是大一的新生。

其實不用從顏色,只要從還戴校徽這點就基本可以知道學生的哪年級了,沒有哪個老鳥會戴著校牌招搖過市的。

雖然被男生沒少行過注目禮,可是眼前這個男生高高大大,長的也不錯,一直盯著自己看,少女忍不住也回了一眼,當然是怒目那種。

林逸飛突然笑了,那個女生停住了腳步,“你笑什麽,沒有見過靚女嗎?”

緩緩的搖搖頭,林逸飛止住了笑意,“我只是覺得你和我的一個朋友很像。”

少女搖搖頭,“拜托,如果要追求女孩子,就用點新鮮的花招,這個橋段已經是十年前的古董了,看你不像個出土文物了。”

林逸飛也不惱怒,只是笑笑,“不管你信不信,你真的很像我的一個朋友,不打擾你了,再見。”

少女一愕,再望向林逸飛的時候,他已經走出了門口,不由搖搖腦袋,不知道這個人到底有什麽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