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葉秋的危機:遭遇槍神!(第5/6頁)

沒辦法靠近,又如何傷敵?

葉秋像只兔子似的,在諾大的船艙裏奔跑。

史密斯又打光了一匣子彈,仍然沒有擊殺葉秋後,心裏的怒意便出來了。

世界排名前十的殺手,他應該有自己的尊嚴和驕傲。

對付一個東方的小人物,既然需要耗費他那麽多寶貴的子彈。這是他不可以忍受的。

他最討厭的一件事就是浪費。當然,這種浪費指的是他愛若生命視做終生伴侶的子彈。

史密斯將手裏的黑色經過特別改造的手槍插回腰間,又閃電般的掏出來兩把手槍。這兩把手槍一把金黃色,一把銀白色,形狀相同,卻是一大一小。這是史密斯聞名殺手界的子母奪魂槍。

是槍神史密斯自己設計,並由瑞士一槍械產生廠家特別定制的。全世界只有這一套。

看到那把槍,葉秋的瞳孔微微的收縮。

槍是好槍,最恐怖的是他使用的子彈。

葉秋在一次遊歷的時候,和一個很有天賦的槍手結為朋友。那個在葉秋眼裏已經將槍使用到出神入化地步的家夥說他最崇拜的人是槍神史密斯。也是從哪個人嘴裏,葉秋聽說了槍神的種種傳聞。

子母奪魂槍使用的是可以爆炸的子彈。這種爆炸子彈就是普通的子彈在頭部裝入一滴水銀或甘油,子彈擊發後,彈頭的前沖力會把孔中的那滴水銀猛拋在孔後壁上,猶如汽車猛然加速時,乘客會緊貼在座位上一樣。彈頭一旦擊中人體的肌肉、軟骨或是骨頭,就會突然減速。這時,那滴水銀就會高速往前沖,它的沖擊力足以把子彈的尖頭沖開,它會使彈頭張開,如同一只手的五指張開或者花瓣怒放時一樣。這樣的開花彈頭再往前推進,能夠使人身的肌肉撕開割裂,以致粉碎。

它比普通的達姆彈更厲害。這種爆裂彈在擊中人體後會像一枚小手榴彈一樣爆炸。日內瓦公約禁止使用這類子彈。可是對於殺手或者雇傭兵來說,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他們只需要殺掉對手或者目標。至於違背什麽公約對他們來說一點兒也不在乎。

如果說違背公約的話,那麽他們最先違背的就是人道主義公約。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收割生命。

原本葉秋還想著迂回奔跑,沖到他面前後就把他給幹掉。葉秋就不信他的近身博擊和他玩槍的本事一樣厲害。

可是看到史密斯掏出子母奪魂槍來和他玩命後,他就想趕緊拍屁股閃人。這要是不小心被打中了,怕是要被炸的粉身碎骨。

葉秋有些後悔為何出門的時候沒有帶把槍在身上了,原本以為任借自己和小白的身手一定能夠輕易的解決這群家夥。沒想到卻是這麽的倒黴,竟然有一個世界排名前十的殺手在這兒等著自己。

葉秋身體俯沖著不斷做迂回動作,而史密斯卻舉著槍一直快速的跟進著葉秋的動作。

他沒有輕易的開槍,因為他對這種子彈極其的寶貝。這樣的子彈只是為了一擊必殺的,不是用來打消耗戰。那是對它的侮辱。也是對槍神這個稱號的侮辱。

史密斯擋住了前往後艙的通道,葉秋不知道後面小白的情況如何了。但是感覺的到這艘大船正在穩步前進,證明小白應該不會出現什麽問題。而且,如果小白不會遇到這樣變態的高手。那群越南人還不夠他塞牙縫的。

小白在就好了,她也是個用槍高手。特別是來福槍。如果他們倆對拼一番的話……估計這船很快就會被他們打沉了吧?

史密斯的心情也並不平靜,看著在他面前竄來竄去卻不露一點兒破綻的那個矮小惡劣的東方男人,史密斯恨得罵了好幾聲臟話。

這是他見過的速度最快,行蹤最詭異最難捕捉的對手。即便是他原來狙殺的世界殺手排名第十三位的老鷹,也沒有這麽的艱難過。

難道他的實力超越了老鷹?

史密斯突然間這樣想道。這個想法嚇了自己一跳。

這樣一座小城,怎麽會有這麽強大的高手?

要知道,殺手行業是競爭最激烈最殘酷的行業,今天能夠殺人,明天也可能被人殺。淘汰率高的驚人。

能夠成為殺手榜排名第十三位的強人,是他一個小人物可以比拼的嗎?

還是,他僅僅是速度快一些而已?

葉秋知道,總這樣也不是辦法。

如果他一直這麽奔跑下去,即便史密斯不開槍,自己也會被脫力而死。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自己的體力肯定會有所下降。那個時候,就是要露出破綻的時候了。也是史密斯開槍的時候。

要麽退出船艙?可是小白怎麽辦?難道任由這個強大到變態的槍神溜走,給他下一次出手的機會?

葉秋不會後退的。即便是史密斯要跑,葉秋想會想盡辦法把他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