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粉墨登場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很大程度時是因為人要衣裝佛要金裝,誰不想衣錦還鄉,“衣錦”這個兩個字輕松道破了歷史洪流中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的玄機,當下這個社會,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紈絝子弟斜靠著跑車裝B,對尋常女孩來說,遠比窮酸孩子手拿廉價玫瑰或者懷揣一疊詩歌情書來得靠譜。當陳二狗內心交織矛盾地穿上魏冬草替他選的襯衫和西裝,換上那雙剛拿到貨沒幾天的意大利手工定制皮鞋,再戴上他不知道牌子的手表,站在鏡子前,自嘲地摸了摸下巴,挺像那麽回事請,沙啞著嗓子喃喃道:“以後回張家寨給娘和老頭子上墳,也得用這一身行頭。”

最先看到陳二狗這副模樣的是吳媽,結果不等拿著領帶不知所措的陳二狗開口,吳媽就跟見著了妖魔鬼怪一樣沖上樓,然後一頭霧水哭笑不得的方婕被領著來看陳二狗,於是她也愣在當場,再次不給陳二狗說話的機會,小跑上樓,把正忙著梳妝打扮的女兒牽下來,莫名其妙的魏夏草一看到從頭到腳俱是煥然一新的陳二狗,瞪大眼睛,捂住嘴巴,一臉不可思議,陳二狗被徹底郁悶到了,他只不過是想問一下領帶怎麽個打法,有必要這麽大驚小怪搞得跟看到鬼一樣嗎。

方婕沒解釋什麽,只是讓魏夏草幫陳二狗打了領帶,等這兩個年輕人出了別墅,煮茶的方婕坐在沙發上終於感慨道:“剛才看到這孩子,尤其讓我想起端公挖到第一桶金後買了一身名牌陪我回家見父母,當時我爸媽嘴上不說什麽,可心底是第一次嘗試著開始認同他,倒不是說那身名牌值幾個錢,只不過就跟一塊翡翠,剝開外層的石頭後,終於開始露出鋒芒,有種男人,稍微一出頭,是就能夠讓人刮目相看的,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呵呵,哪需要三十年,撐死三年就夠了。”

吳媽雖然是個傭人,可也算是方家半個成員,在生活方面有些時候說話比方婕父母還要頂用,不說魏夏草魏冬蟲,方婕這一輩都是她打小看著長大的,感情自然深厚,她坐在方婕不遠處,視線從年輕人最不耐煩卻是她看得最津津有味的老派肥皂劇中收回,笑道:“當年魏先生一踏進方家,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不光是人精神,那一口話也是頭頭是道,把方老爺都給說得心動,我當時就覺著小姐您是找對了人,雖然這些年魏先生來往少了,但我知道他心裏最緊要的女人還是你,只不過他嘴上不說罷了。今天那個姓陳的孩子一穿上西服,真是眼前一亮,來過我們魏家的年輕人不少了,夏草的男朋友也一起吃過幾次飯,但我還是覺得這個孩子舒服,不急不躁的,但心思跟魏先生一樣細膩。”

方婕樂了,笑道:“是挺帥的,嚇了我一跳,估計夏草那丫頭更震驚,現在肯定還懵著,一時半會是回不過神了。端公以前還玩笑說把夏草跟浮生撮合一起,我覺得是亂點鴛鴦譜,現在這麽一看,似乎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不過年輕人的事情,就由他們自己解決了,我自己年輕的時候最痛恨包辦婚姻,不能到老了再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夏草看不上二狗,我知道的。”吳媽嘆了口氣,到了她這個年齡的大娘,最想看到的無非是孫輩們的孩子一個一個得到幸福。她現在無疑很迅速地把二狗視作了半個自家人,雖然口頭上一點沒透露,但心底多少是替他著想的,也許是二狗這兩個字和他東北人的身份,也許是在方魏兩家見慣了張揚和城府後接觸到難得的謙恭溫和。

“談不上看不起,七分是不適應一個小人物的奮鬥,再就是三分小女兒心思的嫉妒罷了,知女莫若母,夏草想什麽我知道,她父親一向是她從小的崇拜偶像,頂天立地,就跟天下第一的男人一樣,她也一直說自己的男人起碼要有一半父親的好,可結果呢,談著的那個年輕人怎麽都不入她父親的法眼,端公跟他們偶爾一起吃頓飯都不肯給個好臉色看,她自尊心強,怎麽能不氣餒,結果冒出一個陳浮生,在山水華門做一個小保安卻硬是讓端公青眼有加,幾次來這裏吃飯談得最多的還是他一個陌生人,夏草怎麽能不有心結,既然不能對父親出氣,就只能轉而對浮生多番刁難一副眼高於頂的富家女作態罷了,等相處久了,夏草會明白浮生這種年輕人的不同尋常,浮生也會知道夏草沒他想得那麽膚淺。”方婕是過來人,又身為人母,稍微抽絲剝繭就給出了正確答案。

吳媽恍然大悟,可又陷入糾結道:“這得等多久啊。”

方婕沒好氣笑道:“皇後不急嬤嬤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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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就是一場戰爭。

小題大做了?

對大多數有車一族來說肯定會笑,但事實上對陳二狗第一次摸上方向盤,這就是他的宗旨,正因為這股不撞南墻不回頭的瘋犟,才讓他14天就拿到駕駛證,一個多月就敢開一輛帕薩特跟一輛保時捷跑到240碼。姜子房分別的時候送了他一句話,前半句是做一件事情要是走火入魔了就成功了一半,把它當作金玉良言的陳二狗牢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