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章 專業(第2/2頁)

好萊塢電影公司、英國電影公司和好夢公司三方合拍,能保證影片在三個國家的收益。

“林先生,這是個不錯的提議。”裏特同意道。

“在電影的版權上,我希望掌握在自己手裏,至少也要掌握一部分,確保在未來占有主動權。”林子軒提出自己的要求,“這個系列小說的電影改編權最好是分開來談,而不是一次性談妥,你知道,等到電影有了名氣,後續的價值會越來越大。”

他清楚和好萊塢電影公司合作,很難確保擁有完整的電影版權。

如果那些公司手裏沒有版權,不會有興趣投資,他們沒那麽好心拿錢給林子軒打名氣。

林子軒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有部分的版權,這樣在拍攝續集的時候就能掌握主動。

小說的電影改編權最好是一集一集的談,續集的價碼肯定要更高。

當然,好萊塢電影公司不是傻瓜,他們追求利益,不會允許拍一集被林子軒勒索一次。

這需要經紀人從中爭取,通過談判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這是裏特的長項。

“好萊塢那幫商人可不好溝通,我會和他們聯系,試試看吧。”裏特答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