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看守歲月

沒捕到曹雲,讓諸葛明有些不甘心。那能不能寄希望歐陽逸咬曹雲呢?

很難,首先歐陽逸做為主律師,他是偽證罪的首犯。減輕首犯刑罰為條件,去抓捕從犯,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歐陽逸有兩個選擇,一,坦白從寬,也許會少幾個月乃至數年的刑期,把曹雲拉下水。二,死扛。死扛的第一個好處,錢坤證詞還沒有出來,還有無罪的可能。死扛第二個好處,曹雲這筆人情無論大小,算是欠下了。

綜合利益考慮,歐陽逸必然死扛,除非檢察官違反規則和法律,為了將曹雲定罪,不惜開出免罪條件。拖家帶口的歐陽逸才可能會考慮拖曹雲下水。

四份口供一做完,諸葛明判斷:“我很肯定這個主意是曹雲想的,但是這次拿不下曹雲。”

桑尼:“別怪我坦白。你們檢方這次手很臟,完全破壞了遊戲規則。通過拿不上台面的交易,依靠CA收集全球信息給一個人定罪。”

諸葛明:“越三尺送證據,我能怎麽辦?我不收?是啊,如果沒有越三尺,沒有CA,根本就打不贏這場官司。所以本案雖然贏了,但我一點都不開心。讓我最不開心的是,我為了贏,可能扭曲了正直的人的心態。”

桑尼:“九尾?”

諸葛明:“她在哪?”

桑尼:“還在審訊室,風雪陪著她。”

……

曹雲佩服道:“厲害了九尾,你竟然也會當庭撒謊,公然訛詐。厲害,厲害,換了諸葛明,換了司馬落,我必然垂死掙紮最後一搏,不承認你們提出的證據。可是,你是九尾,你在法庭上從不撒謊,從不訛詐。你說明證據的那種沉穩和自信,讓我放棄了質疑。”

九尾有偽證罪嗎?九尾只是說了幾月幾號,並沒有說明具體時間。她提出的證據是真實的,但是在時間上並不匹配賬戶出錢的時間。

法律規定不負責任,疏忽大意,或者業務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確的鑒定、記錄、翻譯的;以及由於對於案件真實情況一知半解,認識不準確,或者道聽途說而傳聞作證,從而提供了虛假證明的,因不具備偽證的主觀故意,不構成偽證罪。

最主要是錢坤當庭認罪,結果真的很重要。這個結果不會讓人去追究九尾提出的證據是真是假。

曹雲基準點出現了錯誤,前文介紹過曹雲的基準點判定。在曹雲判定中,九尾不是這樣的人。要訛詐也應該是諸葛明或者司馬落,不會是九尾。基準點判定錯誤,讓曹雲讀出的信息出現了錯誤。

被人騙一次,特別是被九尾騙一次,是正常的。如同高山杏要騙曹雲一百萬一樣,很容易,打個電話,曹雲就匯錢過去了。

九尾沒有為自己行為辯解,也沒有表現出羞愧,一如往常冷漠的表情,道:“我記憶中,這是你第一次輸。”

曹雲心態很好:“總會有第一次。”輸了,反而讓曹雲放下了。

九尾道:“你有可能會坐牢,也可能被吊銷律師證。”

曹雲:“我必然會死,難道我就不活了?”

九尾:“我們事實分析一下:錢坤是烈焰的人、泰德賬戶是假的。這個結果符合事實的結果。本案沒有因為律師的原因改變最終的判決。你反過來看,需要動用多少資源,才能不受律師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決呢?”

曹雲:“九尾,什麽是遊戲規則?以象棋為例,炮必須有炮架,才能吃掉對方的棋子。你卻說,我這門炮是曲射炮,不需要炮架。兵每次走一步,你卻說我的兵是特種兵,可以橫沖直撞。請問這象棋還有什麽意義呢?烈焰為什麽要使用很多國外資源,就因為這辦法在規則範圍內,東唐難以查證國外資源。但是你們開掛了。”

曹雲:“也許最後結果反應了事實,如果你認為事實比規則重要,你為什麽不加入越三尺的粉絲團呢?我告訴你,這個案子在業內會非常出名,幾年內都會成為研討對象,甚至不排除進入教科書的可能。或許你說這只是一次單一案子,我無所謂,我輸就輸了,撞到槍口上。九尾,我問你一句,下次你再告不倒對方,越三尺給你送來情報,你用還是不用?”

曹雲見九尾不吭聲,後靠椅背:“風雪,送我去拘留室,還是看守所?”刑拘都去看守所。假設在短期內還需要提審,會暫時羈押在拘留室內。

風雪很客氣:“曹大哥,你先喝茶,一會再吃午飯。我現在也不知道要怎麽處理。”

從這點曹雲基本讀出另外三律師的證詞,自己沒有問題。曹雲有些擔心歐陽逸。錢坤會咬歐陽逸嗎?就利益來說,錢坤沒有必要咬歐陽逸,咬了歐陽逸,錢坤也沒有損失。那咬還是不咬就看錢坤對歐陽逸的主觀看法。這個看法還包含了對律師的看法,對庭審滿意度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