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二章 錢坤案(三)(第2/3頁)

曹雲繼續道:“剛才陪審團和法官都看見了加科公司約翰松的法庭表現,我現在有理由質疑,所以的境外采證,都是檢方胡編亂造。所有的證人都是臨時演員。要證明這一點,我申請國刑負責探員出庭作證。他做了多少事,做了什麽事,他心中有數。”

諸葛明回答:“所有的證據都是由對方國家司法機構提供,全部有正規的文書。”

曹雲:“那就請國刑的馬探員出庭作證,我有幾個問題要問她。請問馬探員在場嗎?”

一位前排妹子舉下手:“我是。”

曹雲看向法官:“可以嗎?”

諸葛明:“反對,證人名單沒有呈堂,不能出庭。”

曹雲道:“馬探員屬於中立證人,屬於調查員,不需要呈堂。”

法官:“請馬探員到證人席。”

諸葛明不再說什麽,坐下之後閉目養神,靜靜等待。

……

馬探員今年二十七歲,是個小姑娘,她說明了自己的職務。

曹雲開始問:“你根本沒有向加拿大、印度發出協查申請?”

馬探員:“是的。”

曹雲:“但是加拿大和印度一直送來文件,並且還通知國刑去機場接約翰松?”

馬探員:“是的。”

曹雲問:“你有沒有就這情況向你上級反應呢?”

馬探員:“沒有。”

曹雲:“為什麽?”

馬探員道:“諸葛檢察官找到我,讓我負責接收來自境外的證據和證人,並且開出官方文件,登記證物和證人。”

曹雲:“東唐國刑根本沒有調查相關的案子?”

馬探員:“沒有。”

曹雲:“你只負責接收,電話聯系諸葛檢察官,對嗎?”

馬探員:“是的。”

曹雲面向陪審團:“諸葛檢察官參與海外境外調查,其職務相當於負責搜查官或者負責探員。按照法律規定負責探員為中立證人,不能成為辯方證人,也不能成為控方證人。更不能成為檢控官。”

曹雲:“至於諸葛檢察官是否有海外收集證據的權利,我就不清楚了。但現在,諸葛檢察官,你的位置在這裏,不是在那裏。”

大聯盟發來證人和證物,總要有人接收。越三尺、大聯盟都不能出現在官方文件中,所以出面的只能是國刑。

馬探員臨時立案,制作烈焰海外調查卷宗,收錄印度和加拿大等送過來的證人和證物。每次有證物到來時,諸葛明會電話聯系馬探員接收證物,進入調查卷宗中。

看著面不改色的諸葛明,曹雲穩坐釣魚台。作為一根攪屎棍,現在的水太清了,攪拌起來不給力。曹雲在等諸葛明自己加料。實際上曹雲把控不了諸葛明加料之後的化學反應,但是對曹雲來說無所謂。最壞的後果也就是錢坤被定罪。

諸葛明看向曹雲,咧嘴一笑,曹雲有些心虛:什麽鬼?

諸葛明站起來:“對不起,我這裏必須承認一點,所有的證物,證詞,都由CA協助收集。如果需要,可以請CA東唐聯絡官林落出庭作證。”

草了,曹雲沒想到諸葛明竟然防到了自己這一手陰招。

諸葛明補充:“林落人就在法院,我可以馬上聯系她。”

法官:“可以。”

……

林落站到了證人席上,開始說明:“在東唐司法機構多次說明後,我寫了一份申請書給我的上司。鑒於美國和東唐的盟友關系,鑒於烈焰被國刑列為國際暴力犯罪集團,我的上司同意給予情報上的支援。”

林落:“ISE計劃,也稱呼為信息共享環境計劃。在美國各級政府機構、各私人機構以及各外國盟友之間建立廣泛的互信關系,通過高效共享恐怖襲擊及國家安全信息來偵查、防止、幹擾、先發打擊及緩解針對美國領土、美國人民和美國利益的任何恐怖襲擊活動。”

林落:“美國作為東唐的盟友,幫助東唐消滅跨國暴力犯罪,是ISE計劃中的一個環節。在啟動烈焰專項情報調查之後,ISE收集了大量與烈焰有關的東唐境外的信息。其中就包含了加科和印火公司。並且最終說服瑞士銀行提供目標的賬戶信息。”

曹雲讀現場信息,林落顯然做了充分的準備,自己這一口是完全咬在鐵板上。最厲害的是,CA協助東唐竟然符合美國法律。林落是以官方身份出庭作證,她可以不說,但不可能撒謊,也不允許她撒謊。

這麽一來,通過馬探員收集的所有證據和證物,都具備了可信度。

現在是諸葛明微笑看吃癟的曹雲:小子,你也有今天。諸葛明心中也是捏一把冷汗,還好九尾細節做的漂亮,先手發現問題。從職務犯罪七百萬開始,到海獅號的五百萬,都是諸葛明給曹雲挖的坑。為的就是讓辯方對證據提出質疑,從而合理的引出林落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