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 目的?(第2/3頁)

因為兩位當事人和兩位證人的證詞出現逆轉變化,檢方缺乏足夠證據起訴孫權故意傷害罪。目前小郭正在調查孫權是否存在串供和收買證人的行為。但幾位當事人基本不配合,小郭申請了搜查令,調查張飛和關羽的財務情況,未發現異常。孫權的財務也沒有出現大的變動,沒有任何證據說明孫權收買證人。

小郭補充偵查沒有進展,眼看開庭只有一周時間,九尾仍舊沒有撤訴。九尾多次登門做工作,受害者陸遜反而投訴九尾要求他做偽證,誣陷孫權。

司馬落:“就目前掌握的材料,真的上法庭必輸無疑。但九尾一旦撤訴,警方那邊也會停止調查,這個案子就這麽過去了。”

曹雲問:“孫權的律師是誰?”

司馬落:“名字忘了,水平一般。我和九尾都認為和律師關系不大。律師有可能只是提供了方向,真正操作者是孫權的妻子。孫權妻子叫小喬,是法學院畢業的高材生,銀河集團總部法務部的工作人員。她的律師證在實習期被吊銷,原因是塗改重要證據。”實習期被吊銷律師證的,五年後才能重考律師證。

南宮騰飛也被吊銷律師證,被吊銷五年,五年後通過律師委員會的答辯就可以拿回律師證。小喬等同要從零開始,重新考試,接受面試。除非有大律師推薦,否則通常律師委員會不會給實習期被吊銷律師證的人頒發律師證。

司馬落:“孫權原本是搬磚的,後來當包工頭,拉自己村的人做工程。曾經因為帶人和競爭對手火拼坐了三年牢。現在孫權有自己的一家建築公司。搜查顯示,公司有流動資金三百萬,他本人戶頭有資金一百萬,他妻子戶頭有一百萬。但是從案發前到證人修改證詞期間,其賬戶流水基本沒有變化。”

曹雲道:“肯定已經完成了收買。這案子還是撤訴比較好。”

司馬落問:“你如果是檢控官……”

曹雲:“我會贏。”

司馬落:“靠!這麽肯定?”

曹雲:“反正我不是檢控官,吹牛又不要上稅。”

……

九尾在辦公室看寫字板,對孫權案理不出頭緒。壞消息倒不少,張飛和關羽已經拒絕九尾再次約談的要求。九尾上午去醫院看望陸遜,結果也讓九尾大失所望,陸遜仍舊堅持是自己撞的墻。

難道只能撤訴?

門外敲門,九尾看了一眼門,她很少有訪客,有工作的事大家通過電話聯系。九尾開門,看見了曹雲。

“辦事,口渴,有可樂嗎?”

“有水。”

“也行。”曹雲進來走到飲水機邊,拿飲水機打水。也不理會站立在門口準備送客的九尾,走到寫字板前:“什麽案子?”

九尾:“不用你管。”

曹雲:“你這冷冰冰態度讓我想起了我小學老師。我當時住菌屬大院,大院內有兩個同班同學。有一天上學路上,剛離開大院就看見路邊有人變魔術,看到精彩處,忘記了時間。於是我們互相商議了一下。到了學校,班主任問我們為什麽遲到,我們一起回答,路上堵車。”

曹雲:“班主任沒說什麽,讓我們三人坐下,然後他給了我們三人一人一張紙。告訴我們:客觀原因遲到是可以原諒的,故意遲到要叫家長,還要罰掃衛生一個月。接著他要求我們寫下堵車的地點。我們一聽就立刻承認了錯誤,因為我們當時忘記串通堵車地點。小孩子嘛,思想比較簡單,想著有其他同學作證,老師應該會相信我們。唉……那一個月……往事不堪回首。謝謝你的水,再見。”曹雲拿了水杯走人。

九尾雙手抱胸靠立門邊一會,伸出頭:“喂。”

曹雲回頭:“嗯?”

九尾:“沒事。”

曹雲:“哦,拜。”

九尾再靠在門邊一會,關上門,坐下來,將張飛和關羽的幾份筆錄全部翻出來。更改後的筆錄顯示:張飛和關羽看見陸遜打孫權,未看見孫權還手。但是,第一:口供沒說打架地點在樓道哪個位置,四戶一樓道,加電梯通道,面積還是比較大的。第二:口供沒說怎麽打,用腳踹,還是用拳頭。第三:只說陸遜打孫權,卻沒說孫權抱頭蹲地不還手,也沒說孫權是倒地被毆打。第四:前口供稱孫權和陸遜都很囂張跋扈,他們沒有勸架就回自己房間。後口供中沒有說明他們有沒有口頭勸架,也沒有否認和承認孫權和陸遜是否囂張跋扈。

關鍵:張飛和關羽是一起出電梯,一起看見打架。他們口供必然一致。

九尾想起了曹雲當時質詢葉瀾的方法。要破此案,必須先攻破張飛和關羽的口供。一旦他們涉嫌偽證罪,那他們只能選擇說實話。

九尾已經有了策略,讓張飛和關羽輪流上庭接受質詢。自己就他們證詞中沒有出現的細節進行追問……再此之前,必須制止辯方律師故意打斷……所以需要先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