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罪名(第2/3頁)

什麽?這手段下三濫?我叫桑尼,你第一天認識我?

要麽說和這些人打交道,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不小心就是一個坑。

……

在高巖出現類似的真實案件:律師和嫌疑人在會面時候,因為沒有關門或者有關門,有民警聽見或者沒有聽見他們的對話,民警舉報律師教唆嫌疑人做偽證。這種事在東唐也有發生過,一位很大意的律師在兩邊沒門情況下教唆嫌疑人做偽證,被經過的警員聽見並且報警。東唐律師所委員會認為,律師和嫌疑人交談的環境必須保密,看守所無法提供這樣的設施,錯在看守所,不在律師。

這問題也是司法中不被民眾所理解的問題,大部分國家司法都傾向民警證詞不應被采納。簡單理解:通過非法手段得到的合法證據,不能被法庭所采納。看守所民警違反法律聽見本不該聽見的話,這種證詞不應該被采納。因為如果民警不刻意竊聽,是不可能聽見完整的整個過程。沒有聽完整,證詞無效。聽完整了,那就是刻意竊聽。

民眾通常會說,憑什麽?這些律師要有人管管了。律師沒一個好東西,為虎作倀等等等等。這已經偏題了,民眾的認識:優秀的律師能幫助犯罪脫罪。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司法難題,因為好律師確實能幫助罪犯脫罪,同時好律師也能幫助被冤枉的人脫罪。這又回到基本的疑罪從有或者無的法理上。追根究底就一條:民眾們普遍默認被起訴,被指控的人有罪。造成了他們一邊對冤案憤恨無比,一邊對律師橫加指責。

但這次民眾沒錯,只是很多人沒有分清概念或者懶的去分清。準確定義是,民眾討厭的律師是,明知道自己當事人有罪,卻想盡辦法鉆空子,偽造證據為當事人脫罪。民眾不討厭的律師是:不肯定當事人有罪或者無罪,盡可能為當事人辯護,將當事人利益最大化。民眾喜歡的律師是:剛正不阿,正氣凜然,堅持不懈,勇往直前……

總而言之,律師是不受大部分人喜歡的一個職業。但是不受人喜歡不代表不受人歡迎。如同不少民眾討厭官員的基本原因是自己不是官員,仇富是因為自己不是富人。

回到白落案上,白落是有心還是無意呢?到底是過失致人死亡還是意外,或者是故意殺人呢?

目前警方和檢方的態度沒有到達故意殺人這一步,停留在過失致人死亡階段,他們並不承認赤尾之死是一個意外。只下刑拘通知書,而沒下逮捕通知書,說明檢方和警方還在有針對性的觀望和調查。

曹雲拿到委托書後,並沒有馬上和白落交談,而是花費了一個晚上時間去了解案件。葉瀾作為曹雲的助理,熬夜幫助曹雲整理證據和資料。

清早,桑尼送來咖啡和早點,曹雲邊喝咖啡邊道:“好幸福,現女友協助我幫助前女友。”

葉瀾:“如果你對前女友見死不救,我早就把你這個人渣踹死。同時,你最好把握好尺度,否則你懂得?”

曹雲不滿:“這兩天一直用暴力威脅我,我會叛逆的。”

葉瀾:“因為這兩天你很忙啊。”

忙什麽?忙了解白落的事。曹雲呵呵賠笑一下:“喂,你當年也是混……”

“混你個頭,我們是崇高的偉大的高舉宇宙正義真理的反邪惡民間機構。我們是有档次的好不好,怎麽能用混字呢?”和曹雲混一起後,葉瀾學會了扯淡。

“好吧。當年你也是江湖中人,你覺得這個案子……”

葉瀾沒有馬上回答:“我記得你和我說過,你盡可能不接刑事案,特別是事關人命的刑事案。除非是朋友有需要,因為朋友有需要,你就不用理會朋友是不是真的殺了人。我當時心中又喜歡這句話又害怕這句話。喜歡是因為我知道你會保護我,無論發生什麽事,即使變成前女友……”

葉瀾見曹雲眉頭一挑,於是臉色一沉:“我的字典裏沒有離婚,只有喪偶。”

小丫頭,保持了吃醋的感性,用理性來克制醋意,而不是隨性鬧事。這樣的女朋友很難得的。

曹雲含情脈脈看葉瀾:“繼續。”

葉瀾:“我怕是因為你真的無所謂嗎?不說我,就說白落真的有心害死赤尾,你知道這個事實,你還會為白落做無罪辯護嗎?假設你成功了,白落無罪釋放,你真的會無所謂?如果你真的會無所謂,那又為什麽拒絕接和人命有關的刑事案?”

曹雲想了好久,回答:“最少目前沒有遇見這個情況。”

葉瀾:“我覺得你現在就遇見了這個情況。作為一位曾經被人賣掉的江湖女俠,我認為這案子不像是意外,甚至也不太像是過失。不排除故意殺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