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陪審

新案自然是犯叁案,和其他人不同,犯壹、犯貳屬於被定罪,想翻案的嘉賓。他們參加節目情有可原。犯叁防衛過當被捕,並且只處以緩刑,為什麽犯叁願意重演案件呢?

上午八點到九點是放風時間,李龍召集了各司法有關人員開了個小會。

“各位,我認為大名城目標很可能是陪審制。”

沒錯,犯壹之案,犯壹應該無罪,但是陪審判定有罪。犯貳之案,犯貳應該有罪,陪審判定無罪。現實陪審中,必須全票通過才能做出結論,在大名城陪審中,多數制為標準。節目一旦播出,觀眾肯定會質疑陪審度制。

歐陽逸道:“大名城中警察職業是最沒用的,我建議把五名警察歸入陪審團。”

九尾:“我建議嚴格按照現實做參照成立陪審團。”

現實中陪審度制是怎樣的呢?

在需要陪審團的時候,法庭會抽取十一名準陪審員成為陪審員。在一些國家,還規定成員中必須要有多少女性,必須要有多少黑人,多少亞裔,甚至對職業和收入也有要求。盡可能的兼顧了社會各層次,膚色,民族,性別,年齡,收入……

這會出現一個巨大問題,因為社會多元化不是十一個單位。諸如姓取向數量很多,宗教數量,教育水平等等。即使是美國佬大陪審團23人也不可能兼顧每個階層。東唐的做法比美國更為簡單,直接抽取十一人,不理會這十一人的背景。

現在問題是十一人是怎麽抽的?美國佬各州不太一樣,有的是翻電話本隨機抽,有的是抽駕照,抽到你就得來,不來會受到懲罰。一個陪審團通常進行四周的工作,不僅只負責一個案子。

陪審度制是好是壞呢?各說紛紜。就曹雲來看,陪審度制好壞要看民眾的綜合素質。以東唐為例,民眾素質是相對比較高,受教育程度相對比較高,他們采用陪審制是有好處的。

壞處自然是效率低下。

諸如陪審員的挑選就比較麻煩,十一名陪審員到位後,要進行審查。法官要一對一詢問他們職業和案件的利害關系,是否存在偏見等。

九尾代表嘉賓的意見讓節目組似乎非常頭疼,節目制片和墨西哥大佬溝通,三方坐下來進行了半個小時的討論。最終墨西哥大佬同意九尾提出建立真實陪審團建議。決定從網絡平台中抽取十一人組建陪審團。

網絡平台人群很有意思,說難聽點就是物以類聚。諸如美國嚇尿了,歐盟嚇尿了,全球嚇尿了之類標題的板塊,聚集的基本上是喜歡這類新聞的人。假設犯叁開庭,犯叁是個崇洋媚外的人,認定老外月亮圓。陪審團全部是嚇尿了板塊成員,那犯叁的案件已經無關緊要,必然有罪。

能把嚇尿了板塊排除嗎?當然不能,因為他們屬於市民的一部分,不能否認東唐存在這樣的人。也沒有人敢否認他們不是社會的大多數。

節目組最終從嚇尿了板塊、綠色平和板塊,吃貨板塊,釣魚板塊,退休板塊等十一個板塊各抽取一人組建成陪審團。抽取的人都是各板塊的主要負責人,類似群主和管理身份的人。陪審員們將單獨居住,不和外界與嘉賓往來,吃好喝好。投資方還會對每人每天提供五千美刀的經濟補償。

因為組建陪審團的原因,大名城再放假兩天。這兩天名唐的檢察官找上門來,其中一名檢察官和越傳私下進行了長達兩小時的秘密會談。會談結束後,檢察官離開,越傳如同沒事一樣,繼續參加大名城。

既然嘉賓陪審被解散,節目組重新開始安排職業,調整遊戲規則。五名警察、陪審員,辯護律師、主控官將全部打亂,在案發之後由嘉賓由自選擇身份。你認為犯叁有罪,你可以當主控官,贏了,就可以分勝訴獎金。反之亦然。

唯一沒動的是法官桑尼。不是節目組不想動,是桑尼不動。桑尼認為,節目組在安排職業時候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自己不同意臨時改變協議,節目組只能讓他繼續當法官。

在經過數天調整之後,犯叁案也呈現在大家面前。

案發當時為晚上八點左右,犯叁從公司回到家,發現一名男子在臥室侵犯自己妻子,於是拿起獎杯砸在男子頭部。男子逃竄,犯叁追出,在電梯走道處再砸擊男子兩次,男子倒地不動後,犯叁對男子頭部再進行三次攻擊。

真實庭審中,控方認為第一次砸擊屬於正當防衛。第二次在走道砸擊已經屬於防衛過當。第三次對無反抗能力死者砸擊屬於故意殺人。

犯叁律師認為,人的情緒是線性,而並非階段性。控方認定的標準過於粗暴簡單,必須考慮到犯叁當時的激動情緒屬於人類正常的情緒。第一次到第三次的攻擊時間間隔很短,只承認第三次為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