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陪審

曹雲道:“現在我要說本案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被告所在位置距離洗手間將近四米。被告手上拿兇器,面對洗手間方向。這是保安的證詞。假設真的是被告殺人,那他就是從洗手間倒退走到桌子邊。請控方回答我,為什麽保安打開燈後,發現的是被告背對他們,面對洗手間呢?”

令狐恬兒回答:“保安證詞說明:保安進入臥室,用手電筒照射墻壁,找到開關,打開電燈。這期間應該持續了一到兩秒。被告反應迅速,立刻轉身,偽造自己要查看洗手間的假象。”

桑尼驚嘆:“你這解釋比他還無恥,不過也能說得通。我喜歡。”

你喜歡毛線用,沒當你存在。

曹雲問:“檢方的意思是:被告進入黑暗的大臥室,然後摸索著找到水果刀,拿水果刀等待在洗手間外,等李墨開門瞬間,閃身一刀刺入李墨的心臟。”

“是的。”

曹雲問:“確定嗎?你確定嗎?”

令狐恬兒被反問的有些心慌。

九尾站出來回答:“確定。”

曹雲一笑,拿起面前一份資料走出辯護席,面對陪審團道:“很有意思,李墨屍檢結果表示他在死之前三到五分鐘剛剛吃了青蘋果,桌子上還有削好的皮。”

九尾道:“辯護律師,你想說什麽?你應該看見物證組在兇器中發現青蘋果的成份。三到五分鐘符合一名成年男子淋浴的時間,恰巧說明了李墨吃完蘋果後就去淋浴,出洗手間時候被被告所殺。”

曹雲道:“別著急,這份資料我也有。資料上顯示,在刀刃處發現青蘋果成份,但是沒有在刀柄上發現青蘋果成份。”

“怎麽?”

曹雲舉起手中資料:“兇器只有被告的指紋。”

聽審席有一半人嘩然,另外一半還不明白。

曹雲解釋道:“如果被告是兇手,那麽被告拿起刀的時候必須先清理了刀柄上的指紋,而後去殺人。才符合現場刀柄上只有被告的指紋,沒有死者李墨的指紋。再者,有可能是削蘋果時候李墨用紙巾擦拭了刀柄……但是剛才我和控方都說了,刀刃上有青蘋果汁,刀柄上沒有青蘋果汁,為什麽死者清理刀柄,而不清理刀刃呢?”

曹雲等待了一會,等待大家議論聲音變小,對陪審團道:“綜上所述,被告根本沒有殺人。兇手殺人之後,用李墨手機給被告發了信息,清理刀柄上的血跡後從後門離開。一石二鳥,殺李墨,栽贓被告,根據這條線索應該很好抓人。兇手很清楚李墨和被告的恩怨,並且熟悉李墨家的環境。這不關我的事,也和陪審團各位無關。請各位陪審員仔細思考本案存在的矛盾點。”

曹雲回到座位上坐好,桑尼伸頭問:“下一步呢?”

曹雲:“沒問題就讓雙方結案陳詞。”

九尾:“我有問題,既然辯方認為被告不是兇手,為什麽認罪呢?”

曹雲:“我只是用現場,用物證,用法醫,物證組的報告證明被告沒有殺人。至於被告為什麽認罪,真正兇手是誰,我不知道。”

法官桑尼道:“如果雙方沒有問題,休庭十分鐘,結案陳詞。”

……

十分鐘後開始結案陳詞,九尾的結案陳詞很無力,仍舊是圍繞認罪書來做文章。並沒有正面回應曹雲在庭審中提出的種種疑問。曹雲重申了自己提出的幾個疑點,證明被告不可能是兇手。

桑尼敲錘子:“本法官裁定……”

“喂。”曹雲忙道:“陪審團在,你算個鳥啊。”

桑尼:“啊?”他就打過一次官司,還是民事官司,哪有陪審團。

管家屁顛屁顛快步走到桑尼身邊:“接下去是陪審團裁定時間,請所有陪審團成員到隔壁小會議室商議裁定。考慮到大名城中隱藏有壞人,還有投資壞人的反向風投者,故而大名城陪審團不需要全票通過,超過六成的票數就可以奏效。現在陪審團一共十一人,被告一票作廢,六票贊成有罪或者無罪,即為最終裁決。裁決結束後,將公布被告是否壞人中的一員。”

這時候越傳開口:“對不起打擾一下。”

越傳走到中間,拿起被告麥克風,看大家道:“不妨告訴大家,本案是真實案例,被告是真實案例的罪犯。在一審時被告被裁定有罪。我是負責本案調查的探員,罪犯是在我面前寫下的認罪書,我沒有刑訊逼供。罪犯也沒有在法庭上,預審庭上,甚至對律師提出和逼供有關的詞語。我很肯定在大名城真人秀中被告不是壞人,他是被誣陷的。投資者目的是引導輿論和民眾相信現實的被告是無罪的。以此來打擊司法公正。”

曹雲問:“越局長怎麽解釋剛才庭審的問題?”

越傳看曹雲:“我無法解釋。第一個原因,本案已經過去二十年。第二個原因,我當時是名唐搜查課的課長兼探員,案件由我負責,但是做事的是我的下屬,對細節我不清楚。第三個原因,二十年前的科技沒有現在這麽發達,有很多資料是筆記資料,沒有歸档。第四個原因,說明下指紋,指紋有可能因為擦摩而被破壞的。兇手握刀時候,手指和手掌擦摩刀柄,有可能造成指紋丟失。畢竟是二十年前,計算機還不發達,無法提取重疊指紋,但這不能就認為指紋不存在。以上就是我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