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曹氏連環計(下)

曹雲:“你既然找上門,歐陽逸自然很清楚事態會怎麽發展。所以為了張九案,希望你盡可能的打好太郎案,為張九案收集足夠多的籌碼。”

九尾:“你不幫我嗎?”

曹雲答非所問:“我對案子的理解和你對案子理解存在差距。想在太郎案中獲得足夠多的籌碼,重點是對證人張九和被告太郎的詢問。你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檢察官,我相信你。”九尾局部戰鬥力之強,強到曹雲都不敢正面和其交鋒。

曹雲補充:“不過,不要為了爭取籌碼而輸了官司。”為了打好張九案,結果導致太郎沒有被定罪,西瓜和芝麻將一起丟。

九尾點了點頭:“我回去工作了,有空可以一起吃飯,再見。”言語態度有較大轉變。

“再見。”曹雲微笑舉手,看一眼高山杏,示意高山杏送客。

九尾走路快,來的快,去的也快,對高山杏點下頭,就徑直離開律師所。高山杏連送都沒來得及送,剛追到大門口,九尾已經發動了車輛。

陸一航走過去站立在曹雲身邊,道:“曹律師,我沒發現你有失敗的苦澀,反而看見勝利者的微笑。”

曹雲呵呵一笑,重新將毛巾蓋在臉上,道:“歐陽逸被我分心,肯定會很關注太郎案,並且還會為張九設計與完善一份庭審質詢答卷。歐陽逸卻不了解九尾,九尾局部戰鬥力非常可怕。通過這件事,九尾必然無比重視在太郎案庭審上對張九的質詢。謊言或者是裝飾過的實話經受不起風雨的考驗,張九將在太郎案庭審上接受血的洗禮。”

陸一航想了好久後問:“曹律師,你真的不到三十歲?”

“真的。”

“那……你聽說過借屍還魂嗎?”

“什麽?”

陸一航搖頭,嘆氣道:“沒事,我覺得我最好先不考慮當檢察官的事。”在東唐當檢察官,首先要考慮一個問題:怎麽贏曹雲?陸一航回憶自己進入律師所後曹雲處理的各案件,細思恐極。

……

數天後法庭正式審理太郎案。太郎情緒很奇怪,按照常理來說,要麽太郎應該認罪,爭取一線生機。要麽太郎應該反對自己有罪,垂死掙紮。而太郎即使在預審庭上也沒有正面回答法官的問題。太郎沒有承認自己殺人,也沒有否認自己殺人。

根據警方提供的證據,基本可以證明太郎殺死了皮斯。但是無證據支持太郎殺皮斯的動機。庭審的一個重點,太郎是否和另外三起殺人案有關。

本案預計開兩到三庭。

第一庭重點,九尾質詢太郎,是否和另三起命案有關。

這裏要先說明一點,諸如一些電視劇中的律師很牛氣哄哄的站起來對法官說,要求行使被告的沉默權。被告有沉默權嗎?部分國家有,但實際上被偷換了概念。

有些國家市民有配合警方,回答警方問題的義務,有些國家市民沒有這項義務,也就是在面對警方調查的時候可以行使沉默權。部分國家刑事被告在法庭上擁有沉默權,但很多人曲解了這個意思。這個沉默權指的是不需要你去證明自己無罪。並非可以完全不回答問題。

舉例,檢方問被告,案發時間你有證人證明你不在現場嗎?這個問題屬於要求被告自證無罪,被告可以行駛沉默權。

假設檢方問被告,你是否殺了某人。這個問題不屬於沉默權範疇。原本大陸法系是不存在沉默權,不過這幾十年來的變革,在引進了陪審度制後,東唐賦予了嫌疑人在審問期間的沉默權。

簡單來說,東唐法理上支持嫌疑人沉默面對警方的審訊,但基本不支持法庭上的沉默權。除非存在有客觀的原因。

一旦到了法庭上,太郎就無法回避問題。

九尾:“你是否殺了皮斯?”

這個問題,任何國家的法庭都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這時候律師跑出來,要求行使沉默權,這就是扯外星人的蛋。

沉默權真正說法是:不得被強迫作不利於自己的供述或強迫承認犯罪。當沉默權生效,代表被告可以拒絕回答問題而不承擔後果。

諸如九尾這個問題,太郎可以沉默不回答,但是法官不會認同其沉默權。假設法官認同其沉默權,會對陪審團說明,這個問題不可以作為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的依據。

太郎拒絕回答問題,仰頭無畏的看九尾,九尾在重復了三次問題後,對陪審團點下頭,表示這個問題已經問完。陪審團在沒有法官說明的情況下,會采納太郎默認自己殺了皮斯。

但是這樣一來對控方並不算有利,如果太郎拒絕回答所有問題,反而會把事情復雜化。這時候九尾就想起了曹雲的一步策略:激怒被告。

九尾:“在學校經常被欺負……找不到女朋友……工作推薦首選馬戲團,你和馬有關?……”九尾一個個問題的問出,九尾自己感覺自己慢慢蛻變成一名惡毒的巫婆。因法援而接案的太郎律師對本案並不上心,九尾問的太過份了,他就隨意反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