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失竊

雲隱解釋道:“發動機和可樂不一樣,不存在配方。發動機在於工藝。把發動機拆開,我可以復制外殼,但是裏面有很多零件。比如進氣孔,出氣孔等等,你說我是要復制研發,還是直接買現成的?我這麽說可能有些偏頗:高巖早已摸透三大財團發動機的原理,也知道裏面有多少零件,但是制造工藝跟不上,所以制造不出同水準發動機。嚴格來說,發動機存在核心技術,但是要賣掉核心技術,需要很多人的參與。因為每個零件都是核心技術。”

雲隱道:“如果拿到核心技術就可以生產出同品質的發動機,為什麽高巖不直接花大價錢挖角工程師?作為一個玩車的,我很負責說一句,孫地不可能賣出發動機的核心資料。再者孫地就是個空殼,他能賣什麽。”

令狐蘭慢慢點頭:“看來是要騎驢下坡。”

曹雲點點頭。

先放出一些風聲,然後因為一些不說明的緣故,銀河變更代理董事長。至於原因,有心人就自己去猜吧。至於孫地可能受到的委屈。不好意思,大聯盟觸角因為烈焰的緣故已經基本退縮出東唐,加之警方控制大量海外財務信息,大聯盟在短期之內是不會在東唐開展業務。不擔心孫地可能的買兇行為。孫地的利用價值基本就到這裏為止。

那由此又出現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到底是誰殺了孫天。

目前東唐警方有幾個未解之謎,第一個是近期出現的遠征遇害案,現在迷霧重重,警方相信背後還有更多的故事。第二個是張子喬重返東唐,是誰故意讓張子喬回東唐搞事?第三個未解之謎就是誰是殺死孫天的元兇,是孫地,還是孫雪衣呢?

令狐蘭道:“我接觸過孫天,孫天這人是有一定才華的。銀河在他手上最少能健康發展,不至於被他敗了,但是他本人比較貪圖安逸和享受。因此才華發揮就有一定的限制。要將銀河帶到一個新高度,必須是孫雪衣這樣有才能的工作狂才行。我不知道消息真假,據說孫天本是孫海內定的未來接班人。”

雲隱:“不用猜了,殺孫天肯定是孫雪衣。”誰有利益誰是兇手。

老板送燒烤過來,向大家客套:“謝謝各位捧場,今天我請客。”

曹雲笑:“老魏,什麽情況?中彩票了?”

老板道:“不是,常客嘛……你們吃……”

“坐。”曹雲拉老板坐下:“什麽情況?”

老板不好意思道:“這……其實想咨詢一個法律意見。”

曹雲道:“哇,這邊三個人,有三本律師證,盡管說。”

令狐蘭點點頭。令狐蘭不反感和市井攤販接觸,放松休息吃東西,順帶聊聊天。

老板語出驚人,問:“我想告法官可以嗎?”

曹雲一愣:“可以當然是可以,按照道理來說,你可以告任何人。具體是什麽情況?”

老板在前年4月1號購買了一套期房,合同約定去年4月1號交房。但是一直拖到了今年10月2號才交房。按照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晚一天交房必須承擔三百元違約金賠償。一年半的時間乘300,涉及的賠償金額大概十六萬左右。

和老板同一批購買期房的一共有三百戶,大家的情況基本差不多,涉及賠償金額高達五千萬左右。業主們請了一位律師幫他們打官司。但是出乎業主們意料,一審竟然敗訴了。

老板不理解,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晚一天交房賠償三百元,為什麽業主就敗訴了呢?

法官給出了解釋,開發商晚交房的原因是工程款沒有到位,開放商出具了證明,證實了這一點。老板還是不理解,開發商沒錢,關我屁事。問題在合同中有一條: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它事故,以及銷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銷售方不承擔責任。

老板仍舊是不理解,沒錢算什麽不可抗力呢?

(高巖真實案例)按照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開發商的律師團將不可抗力的定義延伸,資金不到位也屬於不可抗力中的一部分。

最終原告敗訴。

曹雲道:“老魏,這官司不是不能打,比較麻煩。法官判的沒錯,不可抗力可以延伸定義到資金不到位。不,要將資金不到位確定為不可抗力,必須有客觀條件,那就是開發商真的沒錢。但你們的開發商是銀河子公司,如果我猜的沒錯,他們應該是挪用資金去做其他項目,耽誤了你們的工程。取證很麻煩,蘭律師,你有什麽看法?”

令狐蘭道:“老板,曹律師說的沒錯。既然是銀河的子公司,你們可以把事情鬧大,讓記者媒體全面介入。你們的事也很有新聞看點。本案如果只想單純想從法律上去追賠,難度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