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神仙打架

大家對烈焰的信譽還是比較信任,雖然有一些猜想,但是也沒有人有太多不滿。這時候老頭子小野站起來:“獎金是小事,烈焰遊戲公司主辦的遊戲應該力求公平對嗎?”

司儀點頭:“當然。”

小野道:“我認為烈焰幾天前提出的信息是假的。”

司儀問:“指的是警方找到的遠征頭發一事?”

小野回答:“沒錯,我相信警方內部已經有共識。這條街有很多外國酒吧,是警方重點巡查三非的一條街。作為首號通緝犯遠征竟然會出現在這裏,並且快撞上檢查點才突然逃跑,這並不符合遠征的人設。所以我認為烈焰故意給出誤導信息。根據我的猜想,烈焰在保護遠征。也就是說,我們和警察在根據烈焰提供信息尋找遠征的時候,遠征正在其他地方安全的進行了手術。你把我的話轉告給你們的老大,問爺死還是諾。OK?”

司儀點頭:“我一定會轉告,明天十點之前給小野先生你回話。”

小野道:“你們也不用太高興,李課長願意參加烈焰遊戲,顯然是有所準備。因為李課長參加遊戲,你們未必敢進行手術,你們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了多少信息。從剛才突發事件來看,烈焰遭遇了打擊。烈焰的死敵鬣狗化整為零,很久沒有消息了。如果我沒有猜錯,應該鬣狗給了烈焰致命一擊。所以我覺得在郵輪上再呆下去也沒什麽意思,如果方便的話,幫我準備明天回大唐的直升機。”

小野補充一句:“讓我們明天回去,說不準在最後三天時間內,我們能抓到遠征。現在就看烈焰敢不敢放我們回去了。”

這老頭有意思,說的基本都對,並且順便擠兌了烈焰。烈焰明天只能放人。一場原本被烈焰掌控遊戲因為放人全面失控。從小野的氣勢和態度看,他已經掌握了一些遠征目前的線索。不過小野認為在遊輪上依靠烈焰是不可能抓到遠征的,要抓遠征就必須避開烈焰。小野認定遠征和烈焰是一夥。

桑尼觀察發現,曹雲和李墨兩人看小野是敬佩的眼神。由此而知,這兩人早就知道這些信息。

桑尼舉手:“我明天也要回去。”明天回去後還有三天時間,自己就不相信挖不到遠征的線索。好吧,自己相信。但是桑尼信小野,回去沒什麽機會,不回去根本沒機會。

曹雲:“我隨便,大家都走我也不好意思留。”

一時間各人紛紛表態,均表示回陸地後繼續遊戲,以他們自己的方式繼續遊戲。

……

烈焰畢竟家大業大要面子,加之受限大聯盟規則,並沒有阻攔玩家們回各唐。李墨向各玩家發出邀請,他表示可以為大家提供警方資源,希望大家能把遊戲繼續到底,將遠征抓捕歸案。最終所有玩家全部去了東唐。

東唐一切都很平靜,但到了搜查一課的偵探和律師們才知道,搜查課抓到一條大魚。東唐傳媒之王王傳在四天前被捕,其涉嫌團夥犯罪,綁架罪,挾持等高達八項罪名。簡單來說一句話,王傳是烈焰法官之一。

鬣狗出錢,知更鳥毫不猶豫一刀捅在烈焰法庭的身上。根據知更鳥信息,烈焰法庭的資金通過兩家銀行和七個洗錢公司,在一共九個國家的賬戶流動。直觀點解釋,烈焰支出很高,需要金錢支撐,金錢來源於正當合法收益的金錢。要把黑錢冼白難,要把白錢洗黑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王傳海外投資一個項目,項目方虧損或者破產,導致王傳的白錢消失,通過項目轉變為黑錢。黑錢由項目方轉入另外一個國家的公司,錢就是被這個公司黑了。項目方報警,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可惜項目方的國家和這個國家沒有司法來往,導致這錢就這麽沒了。

這一步是將白錢變黑。

這時候需要對接,比如烈焰要租賃海狗號郵輪,烈焰遊戲公司成立,黑錢怎麽進入烈焰遊戲公司呢?進行海外投資。A國人通過B國離岸賬戶朝C國的烈焰遊戲公司投資一千萬,烈焰就可以將這筆錢花掉,表示沒有收益,虧損多少多少錢。賬單也有,租賃海狗號幾天花費了多少錢等等。

這一步是公對公,很難查。

最麻煩是個人獎金和酬勞。假設是公對公,烈焰遊戲公司被確定是犯罪團夥,A國人沒事,在未確定烈焰性質前,他投資烈焰行為是合法的。如果烈焰遊戲公司直接向曹雲賬戶打酬勞。相當於曹雲從烈焰遊戲公司犯罪中牟利。罪名是否成立兩可,麻煩肯定是有的。

這一步就是黑冼白,曹雲必須進行投資,才能獲得合法收益。比如曹雲投資某國連鎖咖啡廳,咖啡廳做假賬,每天盈利一萬美元,十家咖啡廳就是十萬美元,曹雲作為投資者就可以拿到分紅。咖啡廳盈利交稅之後落到曹雲口袋裏的就是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