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借刀殺人(上)(第3/3頁)

“反對。”

王磊馬上道:“法官大人,馬上就進入正題,這個問題很重要。西斯,你和珍妮談心,是否對亡妻有愧疚之心?有,是正常的。沒有,也是正常的。”

這就是典型的曹坑,你要選哪個?一邊是刀山,一邊是火海。

西斯穩定情緒回答:“我妻子已經過世多年,我和珍妮沒有靈魂上的交流,對此我並不感覺愧疚。”

王磊:“你們的行為違反你們公司的規定,你心虛嗎?或者你根本就不在乎公司的規定?”

西斯反問:“這時候不是應該論證證據嗎?為什麽檢控官一直抓著這件事不放?”

王磊道:“因為你的證詞說,自己沒有殺害珍妮的動機。我現在在證明你不僅有殺死珍妮的動機,而且有充分殺死珍妮的動機。”

西斯心中叫糟糕,王磊找到矛盾。自己和珍妮的關系,導致自己違反公司規定。出現了利益,自己就有可能為了掩蓋這一事件,選擇殺死珍妮滅口。

西斯很難解釋,公司確實有規定,但是他和珍妮只是談心,沒有靈魂交流,各取所需而已。公司對這種事一般不會過問。檢控官以挖掘機的態度準備深挖,那就很麻煩了。因為珍妮已婚。

道德,規定等雙重不停拷問,以此坐實自己殺害珍妮的動機。

百口難辨!

你說和珍妮談心與靈魂無關,法律不理會你的靈魂,只知道你和珍妮談心了。

辯護律師見西斯這模樣非常擔心,這些問題他們事先沒有討論過,有沒有想到檢控官會從這個點入手,而且死咬不放。

第一種選擇,西斯解釋說明靈魂這玩意還是屬於亡妻,不過這樣不僅解釋不清楚,反而會讓陪審團們對西斯人品產生厭惡。

王磊手上稿子有很毒的問題:你們談心時候,你還戴著婚戒嗎?你們談心時候,討論過你的妻子嗎?你們談心的時候,你想過珍妮的丈夫嗎?你要討論靈魂,我們就來討論靈魂。成年人誰的靈魂會一塵不染呢?

王磊本著坐實西斯存在殺死珍妮的動機為理由,辯護律師完全無法反對王磊的質疑問題。王磊看西斯被自己逼的滿頭大汗,心中那個爽。這難道就是贏家的快樂嗎?

第二種選擇,不談靈魂,承認事實。承認自己因為和珍妮的事違反公司規定,存在一定的擔憂。但是否認自己有殺死珍妮的想法。這等同是承認存在動機。

選哪個?同樣的,一個選擇是刀山,一個選擇是火海。

西斯沒有看見火海,只看見了刀山,於是選擇了第二選項:“是的,因為公司的規定我還是有些憂慮的。不過,我從來沒有過殺害珍妮的想法。”

王磊:“我們來看看你的口供,很有意思。第一次口供,你只承認珍妮和你是工作關系。第二口供,因為技術人員找到了血跡,還有你後背的傷痕,你無奈承認自己和珍妮不僅只是工作關系。第三次口供,你說明和珍妮的私人關系不會影響你們的工作關系。現在,你又說為和珍妮的私人關系感覺到憂慮……被告,同一個問題,四個答案,你是人格分裂,還是在分裂人格?”

辯護律師:“反對……”

王磊拍案怒起:“我現在在問為什麽被告的證詞不一樣,有什麽好反對的?”好爽!

普通人是不會有這樣的錯誤,一旦被問開,基本就撂了,有什麽說什麽。反而是有一定經驗的人,他們會察言觀色。如同擠牙膏一樣,實在不行,就擠出一點,盡可能少的提供信息。說的越多,錯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