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逃逸案(第2/3頁)

“你不能說重點嗎?”自己是曹百萬,十二萬塊是什麽鬼?曹雲看寒子:“摩托車車主是你表姐吧?難道接下去發生了很狗血的愛情故事?孫地可是有前科,或者他以此要挾……”

寒子無語看曹雲,向陸一航求助。又陸一航來解釋會比較清楚。

陸一航道:“孫地報警稱莫蔚肇事逃逸,警方已經對莫蔚發出刑拘通知書。由於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一分錢都不會賠。莫蔚不僅要自己賠償修理汽車的錢、孫地的誤工費,用車費等。莫蔚還面臨肇事逃逸的指控。”

曹雲一驚:“七到十五年?”在東唐肇事逃逸是七年起步。但是東唐有個認定標準,如果沒有人受傷,就不是交通逃逸罪,而是報告義務違反罪和交通違章罪。

陸一航道:“為避免混淆,本案我們還是以高巖法律為基礎。”

輕微刮蹭逃逸在高巖會怎麽處罰呢?首先是兩千以下,十五天以下的拘留。然後還有禁駕等相關行政處罰。這裏重點是刑罰問題。如果對人造成傷害後逃逸,肯定要坐牢。如果沒有對人造成傷害呢?那就要看對方的損失。

如果造成重大損失後逃逸,很可能要坐牢。

小科普一個好多人不知道的交通事故經濟損失劃分標準。

第一档特大經濟事故,損失超過一百萬。如果莫蔚把孫地車撞毀,那莫蔚就是這一档,這一档的刑罰正常情況下會高於三年。還要看具體情況,自首,認罪等。

第二档是重大經濟損失,10萬到100萬。

第三档是較大經濟損失,1萬到10萬。

第四档是一般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下。

如果莫蔚逃逸造成孫地第四档和第三档的損失,她會被拘留,罰款還有吊銷駕照,同時面臨民事賠償。現在莫蔚屬於第二档,肯定會被起訴。從監控畫面看,莫蔚全責是跑不掉的。一旦罪名成立,莫蔚面臨三年以下的監禁、拘役或者管制。

曹雲道:“肇事逃逸並不是很道德,莫蔚既然這麽幹了,那承擔責任也是應該的。”

陸一航道:“問題是莫蔚不承認自己肇事逃逸。”

曹雲:“哦?”

陸一航道:“莫蔚說,孫地下車問她,賠得起嗎?賠不起還不快走?莫蔚原本以為是一個暖心的豪車被刮蹭爛大街正能量新聞,她也看得出這輛車非常名貴,在孫地的說明下,她才騎車離開現場。”

曹雲:“你意思是,孫地讓莫蔚走,莫蔚走後,孫地又報警稱莫蔚逃逸?”

陸一航:“我認為莫蔚說的是實話。”

曹雲:“證據呢?”

陸一航道:“沒有證據。所以……曹律師你看?”

曹雲思考良久:“最好辦法是降低認定書中的經濟損失。按照你剛才所說,車門凹陷,車要送回原廠換車門,實際上找個修理店做鈑金就可以搞定了。這樣一來,肯定不會超過10萬。這辦法缺點在於需要孫地的認可。”

陸一航道:“是豪車經銷商建議送回原廠,孫地可以將汽車送回原廠,也可以選擇不送回。孫地選擇送回無可厚非。”

你的車被追尾,對方全責,他負責幫你修車。接下去很重要,千萬不要聽對方忽悠,一定要堅持把汽車送到4S店維修,並且對部分配件要求更換而不是維修。不要被拉到路邊修理店,這時候不是你出錢。4S店雖然也有很多負面新聞,但是相比較而言還是比較可靠的。

通常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會介入,不是說肇事司機會忽悠,而是保險公司的人會忽悠。比如他們勘察現場後開出五千元的定損,車到了修理店後修好花費了八千元,這時候就比較麻煩了。甚至到最後需要起訴。

較好的流程是,報警,報保險公司出現場。法律有規定,保險公司不能定損,必須由相關有資質的單位來進行,比如4S店。不要讓保險公司先定損,而應該由4S店和保險公司去協商維修費。通常來說,4S店和保險公司有千絲萬縷的業務關系,一般不會造成定損金額不夠修車的尷尬局面。

如果在普通修理店修理汽車,對方沒有定損資質的話,那就扯皮大了。同時,有少部分車主依靠這點來賺錢,這裏就不明說了。

在本案中孫地的車是通過經銷商定損的,到底是10萬以上,還是10萬以下,孫地擁有彈性操作權。

陸一航:“既然孫地反悔,報警稱莫蔚肇事逃逸,我認為孫地不太可能接受本地修理的建議。我約見孫地三次都沒有成功,都是由他的律師和我見面。孫地律師稱孫地很忙,沒空管這小事,一切按照流程走。”

曹雲:“這事吧……要是走人情還是可以的。我請孫雪衣和孫地溝通一下,應該就沒事了。這事要走正常流程,莫蔚的麻煩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