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誰在撒謊?

上午九點,答辯會開始,司儀請大家分別入席辯方和控方陣營。認為檢方證據不足,可以去辯方席,認為檢方證據充足的可以去控方席。

結果讓人尷尬,所有人都去了控方席,沒有任何人選擇辯方席。

司儀播放了三名東唐退休法官對本案的看法。這三名法官退休前在東唐頗有名氣,目前定居國外頤養天年。三名法官就第一條答辯會輪流說明了自己觀點,三名法官皆認為檢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敲詐。

司儀關閉電視,道:“這裏恭喜所有來賓獲得一百萬元的勝利獎金。明天上午九點,是答辯會的第二個問題: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這邊有個提示:XX國烈焰法律咨詢中心已經掌握有核心證據,證明誰在撒謊。這個證據是事後拿到的證據,所以不會將證據公布。來賓們需要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和資料,做出陣營判斷。謝謝大家,再見。”

大家起身,司儀接收到通話,拿麥克風:“不好意思,大家稍等。特別說明一點,如果孫地和王小姐都存在撒謊的情況,那麽請選擇更接近真相的一方。嚴格說明:孫地認為王小姐主動要求談心,談心後要求封口費一百萬。王小姐認為孫地主動要求談心,並且有一定物資許諾。關鍵點在誰主動談心和誰提出物資補償。謝謝大家,另外船只遊樂設施開放,大家可以隨意遊玩。”

……

郵輪娛樂設施是非常多的,連面對小孩的項目都開放了。釣魚、玩牌、保齡球、潛水、快艇飛傘等等,不僅遊樂項目多,而且食物也開始正常提供。早餐、上午茶、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24小時都有東西吃。

曹雲選擇的是釣魚。在船尾釣點,水手幫忙上餌下溝,站立到一邊。曹雲坐沙灘椅,桌子邊有點心有飲料。豪華郵輪的服務是非常好的。

享受優質服務又回到錢的問題上。曹雲為什麽會偏向錢,但是又不是極度追求金錢呢?這就是曹雲接受信息能力太強,導致了其塑造出獨有的金錢價值觀。

在考律師證期間,曹雲的老師告訴曹雲,錢是所有一切的根本。曹雲作為曾經的警察大學學員,並不同意老師的說法。有一天曹雲老師說了自己的故事。曹雲老師年幼時家境貧寒,有一位非常要好的鄰居,青梅竹馬。一起上幼兒園,一切上小學,甚至兩家家長都想給他們定親。

到了初中時,朋友病倒了,她的病並非無藥可救,她最終還是死了,原因是無錢可救。雖然有慈善機構支付了第一期治療費用,但是第二期的康復費用呢?接下去五年持續治療的費用呢?

曹雲這位學法律的老師說起這件事仍舊非常難過和憤世嫉俗。

盧群不缺錢,他給曹雲灌輸的思想是夢想和追求,人的一生非常短暫,如何在短暫的人生中取得輝煌,最終無憾的面對死亡,依靠的就是理想。

十人營老師對理想,對人生,對金錢看法又不一樣。十人營老師說的詞叫:精彩。煙花雖然轉瞬而逝,但其發出最璀璨的光芒。當所有人都不知道你曾經存在的時候,那是你真正完全的死亡。人生價值在於精彩,在於出眾,在於無可替代。如果無法留下濃重的一筆,人生的意義何在?

曹雲是綜合了自己尊敬的幾位人的想法,再加自己生活個工作經歷,慢慢衍生出自己的三觀。錢是要的,但是又不是極為重要。中庸可保身,但悶騷之火時刻準備熊熊燃燒。曹雲有時候也很迷惘,諸如挑戰東方,他不太在乎鬣狗給的報酬,他要挑戰刑案之王歐陽逸。結果因為悶騷過頭,險些被幹掉。

後怕,又不後悔!

曹雲看大海,想著事情。

“怎麽?沒去拉幫結派?”歐陽逸打斷了曹雲的思緒,他拿了一杯飲料坐到了另外一個位置上,對水手示意,水手幫忙下杆。

歐陽逸說的拉幫結派,指的是現在三派,其中兩派是知情律師,孫地當時的律師何英,王小姐當時的律師呼延屏,還有就是神探越三尺。

九個人分三派,加上曹雲和歐陽逸,那就是四派。想起來也有些好笑。

曹雲戴著墨鏡,問:“沒有人拉你?”

歐陽逸道:“第二辯題是王小姐和孫地誰說實話,我作用不大。”

曹雲道:“我的看法想法:案件有趣在沒有結論,答辯會就是雙方陣營的交鋒。歐陽律師你刑事水平在所有人之上,這時候應該拉你才對。”

歐陽逸道:“司儀也說明了,已經掌握了可以證明王小姐和孫地誰說實話的核心證據。辯論似乎一點意義都沒有。”

曹雲問:“你信嗎?”

歐陽逸反問:“你不信?”

曹雲靜默許久,道:“烈焰一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按照我的看法。本次烈焰活動主要目的未必是孫地,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