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破案(下)

在曹雲的理解中,特別是因為職業的原因他將人分成兩類:犯法的人,沒犯法的人。至於公共譴責,道德指責,總結起來一句話:羨慕嫉妒恨,喜見別人倒黴的陰暗心態。這些人能不能通過踩別人富裕不知道,但是只要可以通過踩別人可以發泄怨氣就可以了。或者是用別人的倒黴來撫平自己內心的創傷。所以在網上,對於一位知名公眾人物,落井下石者遠遠多於雪中送炭者。

明星有道德要求嗎?這個問題屬於社會問題,並非法律問題。比如男足,爛到無法用文字來描述了,罵聲一片,但是仍舊有無數球迷支持他們,支撐他們的高薪。一方說,支持男足的球迷是導致男足爛的根本原因。一方說:自己家的孩子,邊打邊愛。曹雲認為,球隊沒犯法,球迷沒犯法,那就沒有問題了。至於男足的道德,曹雲認為自己沒有資格對別人道德進行裁定。

葉樂可以炒作,也可以瞞住律師進行炒作,沒問題。但曹雲希望,如果葉樂是炒作,最好是說明清楚,律師能知道哪些問題是問題,哪些問題不是問題。律師保護雇主的權益,律師和雇主之間不應該互相隱瞞。

陸一航很無奈:“曹律師,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怎麽處理……事實上現在根本就沒事發生,沒有人告葉樂,保險公司也沒有發函,警方也沒有開拘留通知書。但是看情況,似乎是發生了大事。”

“哦?”曹雲坐下,皺眉思考一會:“沒事發生?”

陸一航道:“沒有,事情過去30多個小時,除了前天晚上錄制節目後,警方分別對兩人做了筆錄,就沒有其他事了。”

曹雲:“那就麻煩了,沒有其他事就代表有大事。按照正常程序,雙方的經紀人要進行一定的溝通。保險公司是不是介入,有沒有賠償等,應該已經有消息了。葉樂沒有聯系你,這說明兩人中,最少有一人不太想走正常程序。假設是白茹,白茹要復仇,那就會進行驗傷,申請賠償,保險公司做出賠償,最後才會發出傳票。我們要做最壞的打算。”

陸一航問:“最壞的打算?”

曹雲道:“排除非法手段不說,白茹有兩種反擊方式。第一種方式前面說的,由保險公司去和葉樂打官司。第二種方式,白茹直接向葉樂索賠。無論是哪種方式,必須有一紙公文,警方的調查報告是怎樣的。”

諸如前面汽車案所說的,警察開出五千的賠損,這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也是民事訴訟的不可質疑的憑證。當然通過復議甚至起訴申請撤銷賠損報告,但在撤銷之前,賠損文書就是證據。

本案中,如果警方開出的調查報告是白茹挑釁,白茹臉部的小傷不構成輕微傷,白茹以誤工之類的名義索賠,是難以得到支持的。警方調查報告是葉樂挑釁,由於葉樂為無損方,她就要賠償白茹的損失。白茹損失具體多少,這就要律師血拼了。

還有一種最微妙的情況,警方無法做出結論。這畢竟是非常小的沖突,警方不可能派遣物證,法證和技術人員進行采證,因為現場封閉的原因,兩位當事人都不後退,很可能出現無法下結論的結論。

缺失了公信機構的文書,這官司對葉樂就非常不利了。因為葉樂是無損方。無損賠有損,損多少賠多少,這是基本法理。

看起來第三種情況和第二種情況差不多,實際上不一樣,第二種情況警方確定葉樂挑釁,葉樂做了壞事,她賠償,無可厚非,律師即使開掛要翻案,都得先打掉警方的調查結論。第三種情況,葉樂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受委屈的那一位,最終還要她進行賠償,對葉樂的打擊不說,對於葉樂的律師來說,也是極其失敗的。

陸一航手上有警方掌握的一些資料,其實只是兩位當事人做的筆錄。警方也沒有通知搜查課介入,似乎也沒打算再進一步調查。就兩人筆錄來看,案子很可能走向第三種情況。

曹雲:“現在有一件事急著辦,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我們什麽都不知道,葉樂和白茹,最少有一人撒謊,我們需要拜訪其中一位,甚至兩位。我們得把握點主動權。”雖然還沒有法律問題,但是山雨欲來風滿樓。

……

葉樂:“陸律師,你這話是什麽意思?”葉樂似乎脾氣還不錯,看得出有些生氣,但是忍住了。

陸一航道:“葉小姐,在我看來,葉小姐攻擊白茹,或者白茹攻擊葉小姐,都不太符合兩位的身份和地位,甚至不太符合正常人的邏輯。我想是不是你們存在有私人矛盾,所以才會導致……”

葉樂:“陸律師意思是我向你撒謊了?”

陸一航忙道:“沒有,我希望多了解一些葉小姐和白茹之間的關系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