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東方律師團

因為曹雲和葉瀾上了李龍的車,陸一航只好自己先回來。曹雲回來交代了一句,陸一航一點都不吃驚,請文員打協議。

曹雲還是很好客的,泡茶,讓人幫忙弄點點心,最後將協議書放在葉瀾面前。葉瀾一句話都不想說,看了幾眼,拿起筆就把名字簽了。

“我需要休息。”不想再看見曹雲。

曹雲檢查簽名,道:“晴子,麻煩你帶葉小姐去休息。葉小姐,晚餐吃什麽?”

葉瀾:“隨便。”

曹雲做個再見的手勢,拿出震動的電話:“司徒前輩好。”來電話的是司徒巖。

司徒巖道:“曹雲,我這邊需要人手,你有空嗎?”

“今天沒有,明天有。前輩,是什麽案子?”

司徒巖道:“我是東方的法律顧問,這一兩天警方入駐了三個小組對東方山莊進行全面調查。我需要人幫忙看著,一句話,盡可能不讓警方侵犯東方的利益和隱私。”

司徒巖是學者,參與過東唐多部本地法律的指定,在法律和政策上有具有前瞻性。東方因為這點雇傭了司徒巖,畢竟一個做未來投資生意的人,必須對未來法律的傾向有所了解。以著名的反壟斷法為例,這部法律對商業規則有著‘碘伏’性的意義。

警方這次的調查規模很大,要約見約談很多人,不排除會逮捕很多人,甚至有可能危急東方本人。所以東方本人對此事非常重視,下令:把東唐最好的律師全部請來。錢,不是問題。

司徒巖還真這麽做了,名律師南宮騰飛,令狐蘭已經在今天到達東方山莊。另外還從銀河等大律師所抽取了三十名律師。這麽大張旗鼓對於東方來說是有必要的。

比如警方要訊問保安經理,如果沒律師,保安經理就只能被控制訊問。現在警方要訊問,分派給保安經理一名律師,教導他怎麽回答問題。陪同訊問,甚至可以讓保安經理拒絕回答某些問題。

警方目前手段比較有限,多是拘傳方式,還未刑拘任何嫌疑人。

烈焰法庭在東方半島開業,到底誰有責任呢?從民事上說,東方有責任。但是從刑事角度來說,如果東方不知情,就沒有責任。打個比方,有個房東有一棟樓,有一名竊賊入室盜竊,殺害了一名租戶。房東有可能被告沒有盡到防盜義務之類罪名,需要負一定民事責任,賠錢的責任。刑事角度來說,房東是沒有責任的。

警察可以帶走東方,可以訊問東方,但是在沒有證據情況下,不能逮捕東方。而且東方身份太敏感,在沒有證據之前,警方還不想,也不敢拘傳東方。

曹雲曾經一度覺得東方很有可能和烈焰法庭有關,有錢,無聊,宅,又有一塊大地盤,條件和心態都有。現在曹雲覺得,烈焰法庭這次故意被抄,會不會是為了陷害東方。把一個常年不露面的首富逼出來的原因又是什麽呢?

這活肯定要接,各路律師集結東方,頗有點兵臨城下的味道。不過司徒巖告訴曹雲,明天來的話,只能編入第三組律師團。曹雲不知道幾個律師團之間有什麽區別,司徒巖也沒空詳細解釋,到山莊後再說。

曹雲掛電話後,和高山杏他們一說,高山杏、陸一航和雲隱一起舉手:“我要當助理律師。”神秘的東方山莊可能沒什麽好看的,但是越不讓看,越想看。這次機會難得,曹雲只能帶一名助理律師加入律師團。

陸一航一看兩個老板舉手,先放下手,高山杏無趣的放下手。她和陸一航都有案子,三人比較,肯定是最閑的雲隱去最合適。

拍板後,雲隱立刻打電話:“哥,G25借我玩幾天……去東方山莊,需要撐面子……”

走到一邊好說歹說幾分鐘,雲隱掛斷電話,喪氣道:“友盡!”

曹雲好奇問:“什麽G25?”

“車。”

“很厲害嗎?”

雲隱如同看白癡看曹雲:“全球最頂尖的跑車,每個國家不會有兩輛,百公裏3.7秒……”

“很貴?”曹雲打斷問。

雲隱點頭:“很貴,貴到我都買不起,不僅買不起,還買不到。”

曹雲笑問:“至於嗎?”

雲隱道:“至於。東方是首富,了不起,但他就沒有G25。”

曹雲嘆氣:“東方雙腿殘疾,你帶腿去就行了。你去東方山莊炫富,這不是有病嗎?”

高山杏一邊道:“我更想見東方真人一面,東方可是東唐的傳奇人物。”

陸一航:“我更希望有機會參與這麽大規模性的律師團,可以累積很多經驗。”

曹雲:“我不一樣,我去賺錢的。”媽蛋,自己的追求竟然是最俗的。馬雲有錢,關我屁事,他能給我多少錢才關我的事,否則他的新聞我連點都懶的點開。現實實用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