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行規

面對越三尺難得因為惱怒而失去理智,曹雲解釋道:“如果徐父告訴我,他殺了人,我會接案子。如果我認為徐父沒有殺人,是被冤枉的,我會接案子。偏偏是徐父告訴我他沒殺人,我認為他殺了人,這種案子我接不了。越檢察官你別誤會,在我觀念裏沒有黑白的區分,徐父案兇手連捅七刀,法醫檢驗傷口認為兇手下手,手都沒抖一下,兇手屬於極其殘忍類型。”

越三尺問:“你忘了宮本扇嗎?她是一位年輕的姑娘,被人謀殺。她是不是一個無辜的人?”

曹雲道:“是,宮本扇是犧牲品。走叉布置了一個大騙局,如果不是我攪局,鬣狗的仇家當時在體育場已經完蛋。宮本扇是騙局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桑尼傳話和我解釋,宮本扇有病還在賣,當時挑人的時候,特意交代挑這種爛人。”

越三尺:“她也是人。”

曹雲反問:“你真的不理解?”

“不理解。”

曹雲:“簡單無情解釋。一個人為了一百元殺人,和一個人為了一千萬殺人,我會選擇為後者辯護。因為我能理解他的想法。但是我無法理解前者的想法。人命價值的判斷,在徐父看來,王俠的生命就值三萬元,而且他和王俠是熟人,下手殘忍。鬣狗為了自保引出敵人,殺死宮本扇。我不認為鬣狗行為對,相反,我認為鬣狗也是貓日的貨。但是兩者比較,我在心理上能理解鬣狗行為,我不能接受徐父的行為。另外一點,我是律師,律師是一份工作,工作不是你喜歡就可以做,不喜歡就可以不做的。”

曹雲:“最重要一條:規則。我認為無論是鬣狗,還是烈焰法庭,他們都遵守規則在玩這個遊戲。什麽是規則,比如李墨是課長,他是對鬣狗和烈焰法庭最有威脅的人,鬣狗暗殺了他,這就叫破壞規則。就如同警察,通過訊問得到的口供是合法的,符合規則的。刑訊逼供得到的口供是非法的,破壞規則的。”

曹雲:“徐父案中,兇手沒有規則,不受限任何規則,甚至對熟人,長期合作的客戶下手。我不相信你不理解,你只是不願意接受:一個明知有罪的人,卻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可是你這種事見的還少嗎?為什麽呢?因為你們要遵守規則,沒有證據就不能落案。”

曹雲:“你這麽憤慨的原因難道不是私心嗎?普通罪犯沒有證據,放了就放了,你心裏對自己說,這是規則,沒辦法。鬣狗的成員沒證據就不能放,原因是抓普通罪犯你沒有成就感,抓鬣狗,抓鬣狗的骨幹人員能讓你興奮,讓你滿足。”

警察,檢方都不能說一個人有罪,法官和陪審裁決一個人是否有罪,但是他們沒有調查和抓捕權。如果警察和檢方抓捕並且認為有罪的人員,最終都有罪,那還需要法官幹什麽?越三尺見過很多她認為有罪的人,最終被無罪釋放的案例。她承認,剛開始她也憤慨,後來明白這是規則。也出現過可以證實的,法官判決無罪,此嫌疑犯真的無罪的情況。

越三尺不得不承認曹雲說的有道理,自己失態和惱怒不是因為罪犯是否罪大惡極,而是因為自己受到挫折。

越三尺還是很快恢復了冷靜:“誰勝誰敗還不一定。”

曹雲:“這就是另外一個遊戲了。”

“對不起,剛才有些失態。”

曹雲道:“沒關系,能理解。如果你沒有追求,那你不可能成功……對了,我找你還有點事。”

“什麽事?”

“小郭。”

越三尺神色復雜,道:“醫院對面有家咖啡廳,你請客。”

“沒問題。”

……

咖啡上,兩人互相看看,又看自己杯子,都沒有先開口。曹雲讀出有些不對:“什麽情況?”

“什麽什麽情況?”

曹雲道:“你又不是傻子,或者檢方都不是傻子,為什麽堅持對小郭提出指控呢?”

越三尺苦笑,一個手撫著額頭,又似自嘲的笑:“我們當然不是傻子,我們也想保護忠誠事業的警察。但是警察也好,檢方也好,都無法控制這個遊戲。”

曹雲問:“什麽意思。”

越三尺:“我們指控小郭,恰恰是為了保護小郭。假設小郭安然無恙,接下去呢?這件事不讓警方插手,也有某些方面的考慮。按照正常來說,我們不會對小郭進行指控,但是會監督警方對小郭進行一定懲處。按照警方的做法,小郭會被調派到邊遠小鎮,或者海島上。”

曹雲道:“你們擔心白素。”

越三尺回答:“沒錯,我們都知道鏡頭受雇白素,故意栽害小郭。但是從另外一方面說,白素這麽做,我們能理解,我們確實能理解白素的心情。她是一個高高在上的人,她想要一個說法,結果沒有說法。她追求一個結果,從她的要求來看,並不過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