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邊角料計劃

高山杏忙阻止道:“你這是在偽造證據。”律師偽造證據,輕的丟執照,重的入刑,比常人做偽證後果要嚴重的多。

曹雲解釋道:“首先這是復印件,不是證據,其次,這幾份證明完全沒有法律意義。它的作用只是我們談判的籌碼。律師談判,首先要把價格開高,比如你想得到五千元的賠償,一定要開十萬元,而後努力從五千出發,將事情放大。運氣好的話,法官會感覺你確實有些道理,不賠償說不過去。但是十萬太過份了,這時候協商時,法官表明態度,從而影響對方的態度。”

重點在於協商,協商的意思是,請雙方讓步,同時也會顧慮雙方的利益,如果一分錢不賠,原告是不可能協商的。所以一旦被告要求協商,代表原告會獲得補償,是多是少另外說。還有法官不會很願意為了一個案子多次開庭,會傾向原告獲得賠償的建議。被告律師在一定情況下也不願意過多的浪費時間,也會勸說自己的委托人:對方有一定的籌碼,加上法官態度,多賠少賠總得賠,否則就不能稱呼為協商。

曹雲道:“這個案子在出庭之前需要準備很多材料。”

高山杏好奇:“如果不協商,把官司打到底會怎樣?”

曹雲想了一會:“這個判斷很主觀,和律師在法庭的發揮,還有法官本人的姓格態度有相當大的關系。法律條文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就是出現了似是而非的情況,才會產生官司,律師的重要性就在此,要把自己的優勢放大,要將自己的劣勢藏起來。”

高山杏明白了:“如果我們要一億兩億,對方肯定要搏。如果我們只要一千萬,他們也不想把官司打到底,否則萬一輸了官司,青青就變成合法繼承者,要分走更多的蛋糕。”

“呵呵,沒錯,這次官司我使用的策略稱之為:邊角料計劃。”

“什麽叫邊角料計劃。”高山杏疑問。

“我自己發明的詞語,有個裁縫正在做衣服,有人偷衣服,那裁縫肯定是不幹的。如果這人說只是想拿掉邊角料的話,做衣服的人想,與其可能被你偷走衣服,不如拿點邊角料打發你。前提是你有拿邊角料的資格,現在我必須先爭取到這個資格。”曹雲道:“台前五分鐘,台後十年功,要拿到這點邊角料,我有很多工作要準備……奇怪了,今天三個人都沒來上班,連個跑腿都沒有。”

高山杏道:“雲隱打電話說感冒了,陸一航說有位美國朋友到東唐,他要接待朋友,請假一天。魏君發了條微信給我,說昨晚喝多了,今天請假一天。”

“呵呵,不管他們,賺錢要緊。”曹雲拿出手機,撥打電話道:“寒子,準備開工,咖啡廳見。”

曹雲站起來準備走人,高山杏:“曹雲,能不能耽誤你一點時間,我需要一些建議。”

“怎麽了?”曹雲坐回椅子上問。

高山杏道:“前些日子,我們律師所原本的老客戶火星公司和我們簽署了為期一年的長年法律援助合同嗎?”

曹雲道:“一年實在說不上是長年,算是試用吧。有什麽問題嗎?”

高山杏道:“昨天晚上我接到他們社長的電話,公司有一樁麻煩事咨詢我的法律意見。”

火星是做東亞貿易的一家公司。兩個月前,收到高巖市訂單後,火星和名唐一家工廠簽訂了價值三百萬的合約,到了時間後也就是一周前,火星已經聯系好了船只,打算直接從名唐海運貨物到高巖市。

十幾輛汽車開到工廠準備運貨的時候,卻沒想到工廠老板表示要加價。因為在和火星簽訂合同後的第三天,有多個公司找工廠以高於火星公司20%的價格要訂貨。在這種情況下,工廠寧願支付五十萬的違約金,除非火星公司再加五十萬。

如果火星一拍兩散,工廠和火星都會有損失。火星損失則是巨大的,因為他不僅要承擔與高巖市商家的合約違約金,並且還會失去高巖市這位大客戶,甚至是砸了自己的招牌。面對工廠的勒索行為,火星公司無奈之下給工廠轉了兩百五十萬,在訂單合同簽訂的時候已經支付了一百萬,也就是說火星為了這批貨花費了三百五十萬。

火星社長昨晚聯系高山杏詢問能不能追回或者部分追回多給的五十萬。高山杏告訴社長,沒有辦法,對方是以毀約為條件,並非敲詐勒索,火星社長想追回五十萬的想法是不太現實的。社長也沒說什麽,就掛了電話。高山杏覺得老客戶信任自己,在律師所還沒有太大起色時候支持自己,自己卻幫不上忙,心中過意不去。

昨晚高山杏通宵,翻看了大量的商務合約,合同法,始終找不到突破口。

曹雲聽完高山杏說明後,點點頭道:“毀約金的存在,就是代表了毀約的代價。對方要毀約,只要願意支付違約金,合同自然就作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