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必敗(第2/2頁)

東唐法律和高巖市法律有一些區別,第一繼承人中高巖市法律包括了父母,東唐法律中第一繼承人是沒有父母的。當然太郎父母已經去世,扣除孩子外,血緣上最親的人是兩名姑姑。所謂的長輩是爺爺兄弟的孩子,俗稱堂叔。

既然確認沒有留下遺囑,就按照法律途徑進行。

第一個爭論點:正房大青是否擁有資產的50%的所有權。比如父母中的父親去世,母親和孩子會成為第一繼承者,這時候首先要分割出資產屬於母親的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在條件成立下,母親擁有50%的共同財產,而後再和孩子們一起分父親的50%。

第二個爭論點:偏房二青算不算實際婚姻,是否擁有繼承權。

第三個爭論點,偏房二青所生的青青,並非山青太郎的孩子,但是山青太郎在死之前都不知道這個秘密,青青能不能分到一份遺產?

高山杏合上資料,曹雲慢慢點頭,道:“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我們的委托者不是二青就是青青。”三個所謂的爭論點根本沒有爭論點。

高山杏驚訝問:“你怎麽知道?委托者是二青。”

曹雲苦笑:“因為這是最不可能有繼承權的兩人,我們律師所現在民事領域上沒有太高的聲譽,其他人不會找我們。”

高山杏問:“能接嗎?”

“所有的官司都可以接,但是價格就不好說了。比如這個委托,風險代理的話風險實在太高了。先聽聽委托人的說法,如果是必敗官司的話,我們就做一般代理,收取定額的律師費,這種案子我估算五萬左右吧,我會盡可能的讓正房他們同意協商,給點慰問金,免掉我們攪渾水的麻煩,如果是風險代理,比例最少40%。”曹雲道:“最好的情況是,正房大青和四個孩子在廝殺,我們才可能幫助委托人弄點零花錢。如果正房大青一派和諧,那這個委托就不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