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七章 胡老板工地出事了(三)

安全生產無小事,何況出了人命!霍主任和範局來得很快,在韓朝陽陪同下去六院太平間看完屍體,安監局和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的人也到了。

“余局,王科長,不好意思,這麽晚了還要讓你們往這兒跑。”

“有什麽不好意思的,這也是我們的工作。”安監局余副局長緊握著霍主任的手,又回頭招呼道:“範局,你也來了!”

“我也是指揮部的一員,出這麽大事,能不來嗎?”範局把六院剛提供的CT報告單、死亡證明等材料順手遞了上去。

余副局長接過看了看,又順手遞給勞動局的王科長:“老王,這些我就不用看了,我們只負責調查是不是工傷事故,是不是責任事故。”

……

韓朝陽之前真不清楚出了工傷事故,到底歸安監管還是歸勞動局管,直到轄區內的工地出了人命,才知道安監局只管施工單位有沒有違反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涉及尤其賠償方面的勞動仲裁應該歸勞動局管,反正今晚沒公安沒什麽事。

先帶他們去六院太平間看屍體,然後帶他們去警務室見包工頭,再陪同他們去工地了解情況。

工地有監控,並且十幾個民工晚上一起幹活的,調看完監控,詢問了幾個民工,事情經過基本搞清楚了,安監局余副局長表示這不是一起責任事故,不但晚上值班的施工單位負責人松下口氣,連霍主任都稍稍松下口氣。

搞清楚事情經過,三建公司陶總和胡松平總算露面了。

出這個大事,他們居然躲,霍主任很不高興,冷冷地說:“陶總,胡總,走,一起去指揮部開個會。”

“霍主任,那個工人是病死的,不是工傷更不是意外……”

勞動局王科長冷不丁來了句:“誰說不是工傷事故的?”

“這怎麽能是工傷事故?”胡松平最討厭勞動局的人,回頭看了一眼嚇得神不守舍的小包工頭楊前進,振振有詞地說:“這種事不是沒發生過,去年在開發區,一個民工也是腦溢血死的,我看他老婆孩子可憐,出於人道主義提出私了,給他家十萬塊錢。結果他兒子狗咬呂洞賓,跟我胡攪蠻纏,不就是打官司嗎,誰怕誰!”

三建公司是總承包,胡松平是包三建公司的活。

雖然剛突發腦溢血死亡的民工是小包工頭楊前進的手下,但較真起來三建公司和胡松平都要承擔連帶責任,聽胡松平這一說,陶總禁不住問:“後來呢?”

“後來他家人起訴,我請律師應訴,開發區法院的法官全是法盲,居然判我輸,讓我賠三十七萬!我咽不下這口氣,幹脆把官司打到中院,結果中院判我贏,判決到現在我都記得,說那個民工是在幹活時因為自身疾病死亡的,不在工作時受到的傷害,我們施工單位與他的死並沒有因果關系,我們施工單位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胡松平知道眼前這些領導不太好忽悠,又補充道:“不過法院也提到,除了我們施工單位外,死的那個民工自己對最終的後果也沒有過錯責任,但是他突然去世,勢必會給家人帶來重大損失。根據公平原則,讓我們施工單位分擔部分損失,賠償五萬塊錢,駁回他家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一套一套的,聽上去不像是信口開河。

韓朝陽正暗想徐民的命難道真這麽不值錢,勞動局王科長冷冷地問:“胡總,你說的那個民工是送到醫院之後就死了,還是搶救了幾天才死的?”

“當時沒死,好像是第三天死的。”

“這就對了。”

“什麽對了。”

王科長從霍主任手裏接過煙,很認真很嚴肅地說:“就像你剛才說的,根據相關法律,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突發疾病,並不屬於工傷範疇。但《工傷保險條例》也有規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什麽意思?”胡松平下意識問。

“徐民送到醫院就死了,從發病到死亡別說48小時,甚至不到4個小時,所以按規定屬於工傷。”

“有這一條?”胡松平將信將疑。

“有沒有這一條,你可以自己上網查。”

出了工傷事故居然想推卸責任,霍主任火了:“陶總,這裏不是說話的地方,不想被責令停工整改就跟我們一起指揮部。”

“老胡,少說幾句。”安監局的副局長就在邊上,陶總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急忙道:“走,一起指揮部,幹工程哪有不出事的,出了問題解決問題就是了。”

……

範局要一起去,韓朝陽當然得跟著,邊走邊想徐民死的還真……真及時,要是拖個三四天再咽氣,搞不好真像胡老板說的那樣不算工傷事故。

一起趕到工程指揮部一樓會議室,包括韓朝陽在內的國家公職人員坐北邊,陶總、胡松平和小包工頭楊前進坐他們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