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 “演藝圈”的聚會(二)

“仰仗我,劉哥,您這就是開玩笑!”

“聽我說完嘛,回頭有時間你帶弟妹去我公司看看營業執照就知道,我們公司的經營範圍很廣。跟我合夥的哥們晚上有事沒來,他人脈比我廣,按我們的發展計劃,車展和公司慶典只是暫時的,接下來肯定要組織一些演出,我那哥們認識很多明星的經紀人,說不定哪天就請明星來燕陽開演唱會。”

“劉哥,您這是搞大了!”

“也談不上大,有這些資源為什麽不用,你說是不是。”劉建鵬不無得意地笑了笑,接著道:“想搞場演唱會不容易,這個不容易主要是在審批上,要經過文化局批準,要你們公安局審批。我們以前也搞過一次,真是跑斷腿,你在公安局上班,馬上就是副科,就算這些不歸你管,但你認識負責審批的人,到時候一定要幫老哥這個忙。”

正如劉建鵬所說,搞演唱會是要去公安機關申請,要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要填《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申請表》,要經過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批準。

韓朝陽沒想到他真會求自己,正不知道該怎麽往下接,一個矮矮胖胖的哥們突然道:“提起這個我就來氣,朝陽,我不是對你個人有意見,我是對你們公安局有意見。”

“蘇哥,您有什麽意見?”韓朝陽笑問道。

“照理說演唱會是私人盈利性質的,你們公安局如果沒拿主辦方的錢,就是花納稅人的錢去負責安保,我們這些納稅人的錢是給明星保駕護航的嗎?如果你們公安局拿了演唱會的錢,那就是雇傭關系,警察能被雇傭去當演唱會的保安?”

“朝陽,老蘇這一說我對你們公安局也有點看法。”一個大光頭放下筷子,揮舞著胳膊說:“現在開個演唱會必須要提前去公安局報備,然後由你們公安局提供安保。並不白請,主辦方要花十幾甚至幾十萬安保費,還要贈送幾十乃至上百張公關票,你說應不應該?”

他們大多沒承辦過大型演唱會,但幾乎全參與過。

有人開了個頭,一個個就這麽聲討起來。

一位只知道姓邱卻記不得名字的邱姐,更是義憤填膺地說:“在國外,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演唱會安保都是由專業的保安公司加上演出場地工作人員負責的,也會招募一些工讀生和社會志願者去協助。不像國內,辦演唱會安保被公安壟斷,需要多少安保費是一口價沒得商量,想去燕東體育場開場演唱會的安保費用動輒十幾二十萬,這還不算給人情票的成本。而且演唱會一般是在晚上舉行,我知道你們經常平時很忙很累,工作一天晚上還要去維護演出安全,十分辛苦。安保費那麽高,但到你們手上可能只有一點補貼和加班費。我覺得你們總說警力不足,其實是做了太多不該做的事。如果能讓專業的保安公司負責安保多好,既能減輕你們這些警察的負擔,可以把精力用在更好地服務社會上,另一方面也能讓演出的安保費用更加合理,能給收入本來就有限的觀眾減輕一點負擔,畢竟這些成本最終全會轉嫁到票價上。”

說得頭頭是道,說完之後不忘補充一句這是她的一點不成熟的想法。

韓朝陽沒想到吃頓飯也會被聲討,看著他們義憤填膺的樣子,深吸了一口氣,很認真很嚴肅地說:“各位哥哥姐姐,人情票、公關票的事我不是很清楚,但對於大型演出活動的安保費我多少知道一些,因為我們巡邏隊參與過演唱會安保。”

“你說。”

“第一個問題,我們公安到底該不該參與大型活動安保?”

韓朝陽環視著眾人,不緩不慢地說:“我認為我們不能用國外的經驗來套中國的國情,而且外國的大型活動安保並沒有邱姐您剛才說得那麽好,平時留意新聞就知道,不是這個國家出事,就是那個國家出事,並且要麽不出事,一出就是大事!真要是發生一次踩踏事件,死傷幾十乃至上百號人;真要是發生一次暴恐,幾千乃至上萬觀眾被恐怖分子當作人質,到時候就沒有人會質疑公安該不該參與大型活動安保,而是質問公安整天都在幹什麽,安全防範到底是怎麽做的。”

謝玲玲早憋不住了,冷不丁來了句:“邱姐,我有一個同學在國外,前不久剛回來過,她有切身感觸,她說論社會治安,我們中國真比國外好,而且比絕大多國家好,甚至不是好一兩點。”

邱姐愣住了,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往下接。

韓朝陽再次接過話茬,繼續道:“說出來各位可能不信,我們公安局對大型活動安保真是戰戰兢兢,每個細節每個環節都要考慮到,不但整個活動有預案,甚至每個參戰單位都有預案。我參加過兩次,去年三月份香港歌星在燕東體育館開演唱會那次,市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長前後去我們分局開過三次協調會,每個帶隊負責一小塊區域的民警,最少去過兩次現場熟悉場地。真要是發生意外,怎麽疏散觀眾,路線要怎麽走,這些全有預案。並且演唱會那天的晚上,在體育館裏裏外外執勤的民警加協警加周圍的交警有上千人,不光我們分局全部取消休假,連全市局的民警當晚都不能離開市區,全要在家備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