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確實不甜(第2/2頁)

韓朝陽下意識問:“指揮中心?”

“河濱路有群眾因為買水果與攤主發生糾紛,要動手,撥打了110,指揮中心讓你趕緊去現場,這是報警人的電話。”

剛才正說水果,就發生一起因為買水果引發的糾紛,真是烏鴉嘴!

韓朝陽瞪了她一眼,急忙掀開蓋板開巡邏車去河濱路。

朝陽村拆了,朝陽村的菜市場也沒了,但527廠的居民和朝陽河西岸的群眾不可能不買菜,一些原來在朝陽村菜場賣菜賣肉賣水果的小販幹脆把攤位擺在河濱路上。考慮到周圍沒農貿市場,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沒有像以前一樣取締,只是提醒他們在不要影響交通的同時注意環境衛生。

也正因為“城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本來晚上才很熱鬧的河濱路白天也變得很熱鬧。

正大吵大鬧的地方就是“出事”的地方,韓朝陽根本用不著給報警人打電話,直接把巡邏車開到一個水果攤位邊,跳下車擠進人群問:“誰報的警,怎麽回事?”

“警察同志,你來得正好,他說這梨包甜,買回去吃了一個,一點都不甜,你嘗嘗,這不是坑人嗎!”

“公安同志,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再說買的時候我讓她嘗過,”攤主指著半個用水果刀削過的梨,很委屈很氣憤地說:“你看,我做生意最講究,都是先嘗後買。她轉一圈拿著一袋梨跑過來說不甜,誰知道這梨是不是從我這兒買的……”

這算什麽事,這歸公安管嗎?

梨不甜想退貨不給退,應該歸誰管?

工商,還是消協?

反正不是公安,但人家加上個後綴,說因退貨產生糾紛要動手,你公安就不能不管。

韓朝陽不想因為這雞毛蒜皮的事耽誤時間,並且這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時半會兒也說不清,只能用“教科書”式的辦法解決,回頭問:“大姐,這袋梨您一共花了多少錢?”

“八塊五。”

“好吧,我給您八塊五,這梨賣給我。”

“這怎麽行。”

“有什麽不好意思的,我正好要買點梨。”韓朝陽掏出錢包,發現只有十塊的,幹脆讓攤主換了一下,給了報警的大姐八塊五,提上梨笑道:“不管買東西還是賣東西都應該以和為貴,就這樣了,沒什麽事我先回去。”

“沒事,公安同志,我沒想過麻煩你,是她打的110。”

“好啦好啦,不說了,大家夥也別圍在這兒了,有什麽好看的,還影響交通。”

……

一起糾紛就這麽解決了,前後不到五分鐘。

回到警務室請陳潔吃梨,自己也洗了一個,邊吃邊填單子,填著填著韓朝都忍不住笑了,陳潔好奇地走過來一看,見處理這一欄竟寫著:到場,系顧客覺得梨不甜,民警將梨買回綜合接警平台,化解矛盾,發現梨確實不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