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義務治安巡邏大隊!(第2/2頁)

“我怎麽就沒想起來呢,高區長,這個辦法好,我等會兒就跟老顧研究研究,也跟公安一樣整頓下街道的保安服務市場。”

基層工作難做,尤其綜合執法,搞不好就被投訴。

高區長可不想搞出一堆麻煩,權衡了一番又提議道:“隊伍壯大之後,管理一定要跟上,我覺得可以參照綜合執法隊的模式組建並管理,要搞就搞個大隊,讓蘇嫻同志兼任義務治安巡邏大隊教導員,讓常駐社區的民警兼任大隊長,加強政治學習,如果有黨員甚至可以建立一個黨支部。之前沒這方面的先例,你們可以把這作為一個試點,邊摸索邊幹。如果確實可行,並且能幹出一番成績,將來可以在全區各街道推廣。這只是我個人的建議,有時間你可以向康書記、童書記和馬書記他們匯報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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