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歸公安管

江二虎情緒激動,你讓他等會兒說,他非要搶著說。你說一句,他說三句,說著說著又破口大罵。

張貝貝從南方跑這兒來管江二虎收房租的事雖然蹊蹺,但她終究是報警人,並且看上去精神不太像有問題,當然要先問她。

看熱鬧的村民和租住在村裏的外來人員越來越多,這麽下去可不行。

韓朝陽一把推開正指著張貝貝破口大罵的江二虎:“有完沒完!大庭廣眾之下侮辱他人,還公然威脅,知道這是什麽行為?本地人,本地人就高人一等,本地人就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

小警察火了,跟他一起來的老協警掏出手機準備打電話,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急忙擠進來,拉著江二虎胳膊:“虎子,別罵了,有話好好說。”

“是啊,你這樣算什麽?”

相熟的村民七嘴八舌規勸,但立場和態度卻一邊倒地支持江二虎。

有這麽多父老鄉親支持,江二虎不僅不收斂,嗓門反而更大了:“我就罵了,她活該!有人生沒人教的臭婊子,想錢想瘋了,要錢是吧,要錢去做小姐去賣啊,褲子一脫,兩腿一張就有錢。”

越說越難聽,張貝貝氣得淚水直流,圍觀的村民們卻哄笑起來。

韓朝陽實在看不下去,立馬擡起胳膊,指著他厲聲道:“江二虎,你眼裏有沒有公安,當我面侮辱他人,再罵一句試試?”

江二虎愣住了,韓朝陽趁熱打鐵地警告道:“給我聽清楚了,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像你這樣公然侮辱他人的,我們派出所有權處你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不聽警告,當我面變本加厲侮辱他人,情節更嚴重!”

“警察同志,別生氣,這事真不能怪二虎,他就這個臭脾氣,他正在氣頭上,別跟他一般見識。”

“來,抽根煙。”

……

幾個村民又幫著打起圓場,韓朝陽推開他們遞上的煙,冷冷地說:“江二虎,在這兒既影響交通也影響你做生意,跟我走吧,去警務室。”

一幫村民看似打圓場,其實是在拉偏架,在這兒根本處理不了。

老徐反應過來,立馬轉過身:“張貝貝是吧,一起走,去警務室說,去警務室慢慢說。”

“去就去,誰怕誰!”

江二虎不認為小警察真敢拘他,跟店裏的服務員和廚師交代了幾句,拿上手機和香煙一邊和村民們說話,一邊跟推著電動車的韓朝陽大大咧咧往警務室方向走去。張貝貝擦幹淚水,緊摟著小包,默默地跟在老徐身後。

走到社區服務站門口,老徐很默契地停住腳步,停好電動車,攔住一路跟過來的村民。

警務室地方小,兩個人一起進去又會吵起來。

韓朝陽掏出鑰匙打開後門,示意張貝貝先進去,又回頭道:“江二虎,一個一個來,你先在院兒裏等著。”

“韓警官,你不能光聽她的一面之詞。”

“急什麽急,有你說話的機會。”

韓朝陽狠瞪了他一眼,跟進房間反鎖上防盜門。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不合適,先打開電風扇,招呼報警人先坐下,掏出鑰匙從裏面打開警務室前門。

“好啦,說說怎麽回事。”這連治安案件都算不上,顯然是民事糾紛,韓朝陽不想讓脾氣暴躁的江二虎在後院等太久,坐到辦公桌前直入正題。

“韓警官,那個店面真是我的。”

張貝貝深吸一口氣,從包裏取出一個塑料文件袋,拉開拉鏈,抽出一疊律師起草的遺囑、加蓋有公證處印戳的材料,以及身份證、戶口簿等復印件,吟著淚哽咽地說:“我叫張貝貝,我媽叫余秀蓮,我大舅叫余秀水,我大舅兩個月前去世了,他沒孩子,就把村裏的房子和南街的店面留給我了。您看,這是我大舅臨終前立的遺囑,律師幫著寫的,去公證處公正過,立遺囑時請村裏人作過見證,這件事村幹部全知道。”

準備挺充分,而且說村幹部都知道,看樣子不像有假。

韓朝陽看著報警人提供的材料問:“既然手續齊全,既然村幹部都知道,你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你的合法權益。這屬於民事糾紛,不歸我們公安管。”

“韓警官,不是有困難找警察嗎,您不管誰管?”

“有困難是可以找警察,但要看什麽困難。要不這樣,你去門口等會兒,我讓江二虎進來,聽聽他怎麽說,再看看能不能幫你們調解。”

張貝貝暗想我難道不知道這種事應該去法院,可是找法院有用嗎?何況現在已經夠麻煩了,想收回店面只有通過這種方式。

她對江二虎會不會接受眼前這個小警察的調解根本不抱信心,只是想折騰,只是想鬧,鬧得江二虎的飯店開不下去。今晚之所以報警一是想把事鬧大,二是見江二虎急了有點怕,人生地不熟的擔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