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海之村》(第2/2頁)

明美在電話裏有些擔憂的向高島佐江詢問道。

“是的,這段時間你們只可以通過電話聯系,見面是絕對不被允許的,除非你想放棄自己成為藝人的夢想,安心的退出藝能界去嫁人……明美醬……在藝能界除了奉子成婚,有多少人會在你這個年紀去嫁人呢?要是你這一次在鬧出更嚴重的緋聞來,你就等著那些廣告商一個個的找你要違約金吧!”

高島佐江語氣嚴厲的在電話裏向明美警告道。

聽到了有可能會引起這麽嚴重的後果,明美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的處境。她緊緊地攥著自己手上的電話,半天都不知道說些什麽才好。

“明美醬,你之前在上一家事務所簽下的那些代言合同我都看過了,因為你當時是新人,而且飯山事務所當時也只想在你的身上狠狠地撈上一筆,所以你當時簽下了不少長期的商業代言合同,其中最短的那個也有五年,而且大部分的合同都要求你在簽約期間不得戀愛。上一次發布會的事情就差一點觸發賠償條款,不過好在林警官當時並沒有接受你的戀情,再加上對方是警視廳的官僚,所以那些合作商也就沒有認真的對待這件事情。”

“現在你好不容易有了恢復人氣的機會,要是你真的被媒體拍到了和別人拍拖的實錘照片的話,那些贊助商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