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不合作的嫌疑人(第2/2頁)

對面坐著的嫌犯看起來非常的普通,屬於那種扔到人堆裏就找不著的家夥。不過這個家夥在警視廳的審訊室裏居然如此的沉著,不愧是有過前科的人。看來他對對付警察非常的在行。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此人謀殺了中村伸一,所以他被帶回是以協助調查的名義進行的。而且時間上只有48小時。可是犯人從被帶回來到現在幾乎沒有說過一句話。要知道,能夠破案的方式其實只有三種,供認,人證,物證。三者之中隨便哪種方法都可以破案。可是現在看來,供認絕不可能。人證?已經過了這麽長時間了,如果有人證早就去報案了。至於物證,那起碼也要先找到第一犯罪現場中才行。

供認,人證,物證三種方法都行不通,對手又是一個和警察打過交道的家夥,況且時間上還只有48小時審訊時間。無論怎麽看,這都像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