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郭勝利之死

但是,當他突然收到郭勝利自殺的消息之後,整個人在家裏就坐不住了!

帶給他這個消息的是齊華,並不是董浩。

“為什麽會自殺?”李和點起一根煙,在一片煙霧中陷入迷惑。

齊華把一大摞的信放到李和的跟前,小心翼翼的道,“這是我們這一個月連續收到的匿名舉報信。”

“內容是什麽?”李和只是掃了一眼,並沒有拆。

齊華道,“都是舉報郭勝利在招標活動中受賄的舉報信,足足有十五封,內容大致相同,但是筆跡和口吻不像一個人。”

說完,他又把每封信一一拆開,攤開在李和的面前。

“然後呢,郭勝利得知自己被舉報了,心裏有鬼,不堪壓力,跳樓自殺?”李和望著筆跡不一的舉報信,冷笑不已。

這事情已經是越來越不簡單了。

齊華道,“郭勝利系屬自殺,這是警方到郭家勘察之後得出的結論。不過,具體是因為什麽自殺,這個還是有待調查。不過,警察還是傾向於認為郭勝利是因為這個舉報信而自殺的。”

李和揉揉腦袋,在客廳裏來回踱步,沉思良久後道,“舉報信是投遞給誰的?郭勝利是如何知道的?”

齊華道,“集團的每一個事業部,從地產事業部、機械事業部,再到再生鋁事業部,甚至包括集團的每一個部門,包括像法務部。投資部、財務部都收到了這份內容雷同的舉報信,面前這些信就是我統一集中過來的。”

“所以,這麽多人接觸了這封信,想不走漏消息也不可能了?”李和接著道,“沒有不透風的開襠褲,肯定是有人通知了郭勝利,郭勝利有恐懼是肯定的,至於自殺,你信?”

中再集團從組織架構,企業章程上來說,還是一個蹣跚學步,穿開襠褲的娃娃!

不成熟才導致如此多的漏洞!

“不信。”齊華憋住笑,搖搖頭,“郭勝利這個人雖然我接觸不多,但是從外表來看,不是那種肯輕生的人。”

何況,還有一點他沒有明說,他們是私營企業,按照現在國內刑法上的貪汙罪,在主體上限定為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和其他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人員,體現了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從重懲處的刑事立法原則;

在客體上限定為公共財物的所有權,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憲法原則。

而發生在外商獨資企業的個體、私營企業中的上述犯罪行為,雖然也具有“利用職務之便”的特征,但與貪汙罪的構成要件存在明顯差別。

司法實踐中對於外商獨資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中的侵占罪行,只能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九條關於類推的規定,比照相關分則條文定罪判刑,具體定為比如盜竊罪、詐騙罪等。

郭勝利不是小顧這種三言兩語就能被嚇唬住的法盲,他是法學碩士出身,熟諳各種法律條款,自然明白,不管他是貪汙還是受賄,從司法的角度來說,職務侵占罪和貪汙罪都是很難成立的!

所以,對郭勝利這種人來說,是不可能被輕易的嚇得跳樓的!

因為沒有這個必要,怎麽樣都罪不至死!

“查吧,徹查。”李和的眼神一下子狠厲起來,因為有人不但在試圖挑戰他的底線!

甚至還是他的地盤鬧出來了人命!

叔叔和阿姨都不能忍!

齊華趁著李和轉身的空擋,偷偷的活動了下站麻木的雙腿,然後問,“那媒體這一塊?”

全國每年的人口死亡率大概是千分之六,也就是每年大概死掉2000多萬,這也就意味著每天大概死掉五六萬人。

因此,死個人算不得新聞,總有各樣花樣死法,要是都能上新聞,全國的報紙和電視啥都不用幹了。

小地方死個人也不能算新聞,因為傳播的價值太低,不值當全國關注。

小公司、小作坊、小礦、小廠死個人更不是新聞,生活壓力這麽大,生存這麽困難,當然要以命相搏,不稀奇。

可是,這一次,死人的地方是首都、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際大都市,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

而且死的人還與世界首富,中國第一民營企業中再集團有關!

據家屬哭訴,中再集團為謀取利潤,不肯正視和改善工人的工作和生存狀況,郭勝利完全是長期處於壓抑的狀態,由於不堪忍受中再集團的壓榨、剝削,最後選擇了以跳樓來抗議。

如果這都不算新聞,還有什麽能算新聞?

甚至有媒體點評道:當為了生存,為了錢,為了一份活命的工作而被賤踏了僅存的自尊時,死,或許是唯一的解脫。生下來,活下去,有多少人為了活著而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