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又被舉報了(第2/2頁)

區紀委的調查組,徐風瞬間就從這條信息中分析出了個大概,定是城管局那個楊山在背後搞鬼,而且舉報的兩項內容也很滑稽,讓他又好氣又好笑,真想現在就把那家夥抓來捏臉戳腦教教他該如何“精準舉報”。

之所以說舉報內容滑稽,是因為一項是說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龍華山景區索要錢財並強占幹股,天哪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也就只有他在龍華所工作期間才能叫用得上“便利”吧。

可貌似徐風那時才只是一名小小的實習警員吧,他何德何能值得景區那些大老板送其錢財和分給幹股呢,若真需要當地公安幫助的話,那他們又為何不“孝敬”龍華所所長呢,他們是傻瓜嗎?

另一項是舉報他生活作風不檢點,腳踏三條船,其中滄海區一條“船”,指的就是秦音,燕京還有兩條“船”,好像都還是在校大學生,卻無具體所知,只有手機拍攝的照片。

我靠,這隨便拍一些照片也能作為證據嗎,另外,紀委管的未免也太寬了吧,要知道徐風還是個未婚青年呢,而且又不是什麽有影響力的官員,多交交朋友,廣種薄收有何不可呢?

呃,也不能說是廣種薄收,應該是先處處,作比較,再選擇合適的才對,反正這種情況屬於正當交友範疇,對於現代的年輕人來說並不算什麽,不至於上升到違紀或道德批判的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