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陷害(第2/3頁)

吳盡歡那邊的人,一口咬定是趙宏軒殺的人,而趙宏軒那邊人,又一口咬定是吳盡歡殺的人,雙方人員的供詞完全是相反的,都不足為證。

人證的供詞不可信,接下來便只能看實物證據,殺人兇器上,連吳盡歡的半枚指紋都未找到,反而全是趙宏軒的指紋,單憑這一項物證,趙宏軒就解釋不清楚了。

此時,趙宏軒感覺自己好像掉進了一個恐怖的漩渦裏,這個漩渦正拽著他,越陷越深。他緊緊握著拳頭,喃喃說道:“你們陷害我,你們都他媽的在陷害我!”

兩名警察冷笑出聲,一級警督問道:“趙宏軒,你說你的槍是從吳盡歡手中搶來的?”

“是。”

“那麽他當時有帶手套嗎?”

見趙宏軒脫口要說什麽,他又提醒道:“想清楚了再說,你現在所說的一切都已被記錄下來,如果被證實是說謊,你自己會落得什麽下場,你應該很清楚。”

趙宏軒身子一震,把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仔細回想,當時的吳盡歡並沒有戴手套,無論是在開槍之前,還是在開槍之後,他都沒戴手套。

他深吸口氣,說道:“當時他沒戴手套。”

“你記清楚了?”

“是!”

兩名警察不約而同地笑了,二級警督向前探著腦袋,好奇地問道:“吳盡歡當時並沒有戴手套,而你又言之鑿鑿的說,他有用過這把槍,但經過我們技術人員的鑒定,槍上完全沒有發現吳盡歡的指紋,趙先生,你不覺得這太自相矛盾了嗎?或者,你來告訴我,為何槍上會沒有吳盡歡的指紋?”

趙宏軒現在的腦袋已經是混漿漿的一團,他臉色變換不定,說道:“一定……一定是你們警方內部出了問題,是有人被吳盡歡收買了,擦掉了他的指紋……”

兩名警察都被他的胡攪蠻纏氣樂了。二級警督說道:“首先,這是一場大案,我們全程都有攝像,尤其是對重要的物證,我們保留了完整的攝像記錄,可以確保,從沒有人動過它。其次,在幾個人的指紋混在一起的情況下,我真的不知道用什麽技術手段可以將其中一人的指紋抹掉,而不影響其他人指紋的完整性,難道,你知道世界上有這麽高超的技術,你或者能教教我?”

他這番話,如同一把巨錘砸在趙宏軒的腦袋上,砸得他七葷八素,砸得他頭昏眼花。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如果警方沒有問題,那問題又出在哪?吳盡歡明明是用過那把槍的,他又沒有戴手套,上面不可能沒有他的指紋啊!

與吳盡歡這個老滑頭相比,他們還是太稚嫩了。要想隱去一個人的指紋,有很多種辦法,其中最簡單的一種,只需把膠水塗抹在手掌上即可。

而且事後只需把手掌搓一搓,幹枯的膠水膜就會被蹭掉,保證不留下一丁點的痕跡。但就是這麽一個小手段,卻成為咬死趙宏軒殺人罪的鐵證。

審訊室外的監控室,市局長馮銳在,吳盡歡也在。

如果沒看到趙宏軒受審的場景,連馮銳都認定那三個人就是趙宏軒殺死的,沒辦法,誰讓槍上只有他和趙飛的指紋呢,趙飛沒有開槍,那麽也只能是他趙宏軒了。

可是看了趙宏軒受審時的反應,馮銳這位幾十年的老警察憑直覺意識到其中有蹊蹺,但如果說人不是趙宏軒殺的,而是吳盡歡殺的,那又怎麽解釋槍上沒有他的指紋呢?

他下意識地垂下眼簾,看向吳盡歡的手掌。

他倒不是非要找出證據,證明吳盡歡是真兇,他只是出自於好奇,難道吳盡歡沒有指紋不成?事實證明,吳盡歡手上有指紋,手掌也保養得很漂亮。

真是怪了!馮銳在心裏嘀咕了一聲。吳盡歡似乎看出他心裏在想些什麽,還特意把手掌攤開在兩人之間,慢慢地擺弄著,含笑問道:“馮局,這次可以定趙宏軒的罪嗎?”

“未必能定性成故意殺人,但定性成過失殺人肯定沒問題。趙宏軒和被殺的趙彬、趙衡、趙安是宗親,很難找到他殺他們三人的理由和動機,即便上了法庭,法官也會認定他是在殺……在殺旁人的情況下,開槍誤殺了他們三人。”那個所謂的‘旁人’,自然就是指吳盡歡了。

吳盡歡含笑點點頭,說道:“過失殺人,已經足夠了。”

即便是過失殺人,但三條人命,也足夠趙宏軒把牢底坐穿的了,而且,吳盡歡也不認為趙宏軒能活到坐穿牢底的那一天,想要他命的人,可不止自己一個。

他話鋒一轉,問道:“那麽金瀚呢?”

馮銳面色一正,斬釘截鐵地說道:“金瀚賄賂王智誠,證據確鑿,王智誠本人也已直認不諱。”

吳盡歡幽幽說道:“金瀚只是個小兵而已,在他背後真正做主的人,其實是劉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