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老奸

特工這個詞,高航只在書中看過,在電視中看過,在現實裏,似乎離他很遙遠,沒想到,竟然能碰到貨真價實的。

吳盡歡笑了笑,說道:“不管他以前是做什麽的,格格你只需記住,從現在開始,他是我的人,是你們的兄弟。”

高航愣了一會回過神來,向吳盡歡點點頭,正色道:“歡哥,我知道了。”

吳盡歡話鋒一轉,問道:“家裏還有棗嗎?”

高航想了想,說道:“前兩天來福買了些樓蘭棗,現在應該還有剩,我去問他要。”

他說的來福名叫周福來,大家都習慣叫他來福。

雖說他的名字很喜慶,但他人和喜慶一點邊也不沾,生得五大三粗,高人一頭,乍人一背,身上的汗毛也重,冷眼看去,活像狗熊成精了似的。

要說打架鬥毆,惹是生非的本事,孫凱能排第一號,而這位來福絕對排第二位。

高航從來福那裏拿來半袋樓蘭棗,幫著吳盡歡洗幹凈,做了一鍋紅棗粥,吳盡歡還特意在粥裏加了一些枸杞子。

等飯菜都做好後,眾人規規矩矩地圍坐在桌旁。

聞著面前香氣撲鼻的紅棗粥,人們皆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雖說肚子餓得咕咕叫,但沒有一人先動筷子。

吳盡歡和他們住在一起,也很照顧他們的起居,但不代表眾人不懂規矩。

等吳盡歡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之後,眾人這才紛紛端起飯碗,大口吃喝起來。

金在旁有悄悄觀察,剛開始他還覺得奇怪,看人們對吳盡歡的尊敬程度,顯然他是這群人的老大沒錯,不過又哪有老大給手下人做飯的道理?難道是自己的感覺錯了?

現在到吃飯的時候,他總算意識到自己的感覺沒錯,吳盡歡的確是他們的老大,只不過他對他們很照顧也是真的。

在朝鮮,金從沒吃過紅棗粥,他低頭看著,遲遲沒有動筷。

高航含笑解釋道:“金,今天早上的粥,其實是歡哥特意給你做的,裏面加了紅棗和枸杞,紅棗是補血的,枸杞是補氣的。”

原來如此。金先是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而後又鄭重其事地站起身,向吳盡歡躬身施了一禮。吳盡歡含笑擺擺手,說道:“坐下吃飯,在我們這,不用這麽客氣。”

金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在吃第一口的時候,他的眼睛也頓是一亮,心中贊嘆一聲好吃。

看到金把一整碗的粥都吃個精光,高航樂呵呵地拿起他的空碗,說道:“我再給你盛一碗。”

“謝謝航哥!”

“你叫我格格就行,兄弟們都這麽叫。”

“謝謝格格。”

高航仰面而笑,拍下金的肩膀,去幫他盛粥。

孫凱說道:“歡哥,我們來Y市的時間也不短了,還沒出去好好逛過呢,要不今天我們出去逛逛?”

吳盡歡沒多大興趣,隨口說道:“你們去玩吧,我在家裏看看書。”說著話,他從口袋裏摸出一打鈔票,分出一半,遞給高航,說道:“格格,帶著大家玩得開心點,記得照顧好大家。”

眾人當中,格格是最老成,頭腦也最機敏的,吳盡歡對他也最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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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S夜總會。二樓包廂。

今天Y市易貨圈裏的三大巨頭,金守業、彭征、王珣齊聚一堂。確切的說,原本是彭征和王珣相約在這裏見面,金守業是聞訊特意趕過來的。

大半年前,彭征主動找上王珣,提議兩人合夥做酒店。

當時彭征拍著胸脯保證,這樁生意穩賺不賠,賺了兩人平分,賠了全算他的。

彭征把話都說到這種地步了,王珣當然也相信了他。

過後王珣又通過好一番的考察,覺得彭征要承包的那家酒店生意還真不錯,隨即兩人把事情定了下來,一同出資,承包這包這家酒店,所有的收益,兩人五五分賬。

做生意這件事很邪門,同樣的生意,由這個人做可能財源滾滾,而換個人來做,就可能一落千丈。

很不幸,彭征和王珣就趕上了這樣的邪門事。

原本生意不錯的酒店,自從被他二人承包之後,一落千丈,每月的業績成直線下滑,別說想從酒店身上賺回投資已然沒有可能,每個月反而還得往裏面搭進去不少錢,才能勉強維持酒店的正常運營。

一個月、兩個月是這樣,他二人還能受得了,可一連半年多,月月都是這樣,哪怕家裏有金山銀山也受不了了。

最後兩人只能無奈地關閉酒店,當初的投資,可謂是血本無歸。

這麽多的錢,說沒就沒了,王珣哪能幹。

他找上彭征,讓他把自己賠的錢都還回來。彭征差點氣樂了,做生意本就是有賺有賠,這很正常,賺錢了你要分紅,賠錢了你向我要成本,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